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9 16:2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前  言

 

“十四五”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内容之一,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2022年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系统部署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突出“三水”统筹,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扎实做好当前及“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目标和规划任务。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把我省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排头兵和全国最美丽省份为目标,以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总结分析曲靖市重点流域“十三五”期间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及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举措,准确研判曲靖市重点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明确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科学编制《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曲靖市“十四五”期间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范围涵盖曲靖市全域,涉及全市下辖9个县(区、市),总面积28904平方公里。涉及长江和珠江流域两大流域,其中长江流域9226.8平方公里,涉及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会泽县等4个县(区、市)共30个乡镇(街道),包括牛栏江、以礼河与小江流域;珠江流域19677.2平方公里,涉及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陆良县等8个县(区、市)共98个乡镇(街道),包括南盘江、北盘江流域。

 

第一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曲靖市全面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监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截至“十三五”末期,曲靖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见表1。“十三五”曲靖市环境保护规划设置了4个水环境质量指标,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省控及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旧营桥国控断面2020年水质为V类,龚家坝省控断面、白石江市生态环境局东侧大桥市控断面2020年水质均为劣V类。

 

一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截至“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423个入河排污口建档立卡,积极排查入河排污口。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编制完成8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水城水库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13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审核划定工作,按时开展8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不达标水体治理。针对超标断面南盘江龚家坝,制定了断面水质不达标整改方案,实行按月调度。四是推进城镇水污染治理。曲靖市建成运转1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79%;全市累计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7座。五是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取缔全部“十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326.8万吨,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8个省级工业园区及2个市级工业园区已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六是积极开展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全市划定禁养区503个,涉及禁养区面积3599.83平方公里,依法拆除491亩非法网箱围网养殖设施,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迁工作,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81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和利用率达到88.22%。七是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累计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38845座,截至2020年,麒麟、沾益、罗平3个二类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流域有较好基础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十三五”期间共完成42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是扎实推进河长制清河行动。累计清理河道3589.8公里、垃圾4万余吨,拆除违规建筑物23.84万平方米,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四乱”问题223个已整改214个。

(二)取得成效

(1)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变好。2020年曲靖市省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共24个,占92.30%。其中,14个国控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断面13个;12个省控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断面11个。30个市控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断面25个,水质为Ⅳ类水的断面4个,水质达标率为96.67%。从2016年到2020年水质变化情况看,全市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从90.91%到92.31%。“十三五”期间南盘江流域水质达标率94.8%;北盘江流域水质达标率87.5%;长江流域设9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二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平稳。2020年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4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中,2020年除西河水库水质为Ⅲ类,潇湘水库、水城水库和独木水库优于Ⅲ类。1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II类,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显著。曲靖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全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2017—2019年间投资17.86亿元,新建5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排水管网2372.36千米,污水收集处理总量达到9100.78万立方米,平均日处理24.9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6.27%,增长率为1.05%。加强水体质量日常管理,开展城市江、河、水库、公园水体等污染源排查工作,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督促建设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中心城区100%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各县(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

(2)水污染防治效果显著

一是流域工业污染源控制持续推进。曲靖市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已于2016年完成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企业的取缔工作,并持续进行排查,同时,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在曲靖市的11个工业园区当中除陆良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废水外,其余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均安装完备,在线数据与市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两个市级工业区核心片区已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辅助片区依托城镇或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二是城镇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全市建有1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79%。积极开展城市节水行动,推广城镇节水器具的使用,并开展公共供水管漏损控制工作,大力提倡节约用水。

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卓有成效。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方面全市划定禁养区503个,涉及禁养区面积3599.83平方公里,依法拆除491亩非法网箱围网养殖设施,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迁工作,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81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和利用率达到88.22%。完成42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是船舶港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8年,曲靖市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完成,新建标准化船舶117艘,改造55艘。2019年组织各类安全检查66次,检查各类船舶830艘,签订船舶防污安全责任书1500多份,签订率100%。加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应急能力建设,建立《曲靖市水上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建立运行联单制度,编制印发《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辖区内营运码头、渡口、停靠点完成“三桶一牌”设置,推动船舶修造厂加快建设污染物接收设施,提高污染物接受处置能力,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严控用水总量和提升用水效率,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3.01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幅度为22.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幅度为23.2%。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实施,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严格按照年度调度方案进行调水,开展17个项目的取水论证行政许可,市级发证8个。全市109个取水口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建立地下水监测点和重点用水户监管名录,监管取水口29个,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将县城污水处理回用和蓄积雨水纳入规划,全市建成水窖185736口,估算蓄积雨水371.472万立方米,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水循环利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完成《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区花山片区规划水资源》,开展高效节水灌溉,改善灌溉面积0.65万亩,年增节水能力961万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措施得到落实,全市14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64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在新批准水库、水电站取水许可时明确生态流量及泄流设施要求,积极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并开展《南盘江上游(曲靖段)基流保障及水资源调度方案》编制工作。

六是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成效斐然。2019年曲靖市排查“千吨万人”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90个,划定14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2018年全市15个参与评估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中,评估得分95分以上共12个。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截至2019年完成更新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的加油站地下油罐1435个,完成率94%。

七是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科技项目。曲靖市组织实施《曲靖市城乡生活垃圾及人畜粪便综合资源化利用科技集成示范》《硫酸锌溶液加压净化有机物及镁平衡工业研究及应用》等科技项目,加强对麒麟区、陆良县、沾益区、师宗县和罗平县5个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管理,发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的先行试验与示范作用。

第二节  面临形势与挑战

(一)存在问题

南盘江水环境问题突出。南盘江21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0.5%(国控断面南盘江天生桥,省控断面南盘江天生坝、金龙桥、响水坝老吴村部分月份出现超标情况),有省控断面潇湘江冯家圩、西河沾益铁路桥2个劣Ⅴ类断面水体,占比9.5%。南盘江水环境问题具有“空间上以中心城区为主,类型上以生活污染为主”的特征,全市不达标及劣Ⅴ类断面基本上都集中在南盘江流域中心城区段,加快中心城区段治理已刻不容缓。

北盘江水环境问题极为敏感。北盘江10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0%(国控断面北盘江旧营桥通过脱劣攻坚行动,2022年实现脱劣,但仍为Ⅳ类;国控断面北盘江厂房大桥,省控断面赤那河部分月份出现超标情况),北盘江水环境问题成因表现为宣威城区及沿岸村庄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生产生活污染、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等。

长江水系水环境污染风险大。长江一级支流牛栏江涉及曲靖市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会泽县,虽然8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但是沿岸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特别是会泽县城区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现象突出、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风险严重威胁牛栏江水环境质量优良状况。

水资源保障率和利用效率不足。曲靖市中部地区水资源紧缺的同时,部分地区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生产生活节约用水效率不高、用水浪费等问题仍突出。2018年曲靖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74.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不含火电)用水量56.1立方米,远高于东部发达地区水平。2018年曲靖市农业用水量为8.39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70.2%,占总用水量的56.21%,曲靖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15,远低于北京、天津、河北0.66以上的水平,农业灌溉方式粗放。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约集约用水。

水生态系统未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全市境内各流域鱼类资源丰富,有大量土著鱼类和特有鱼类,但由于历史原因,受非法捕捞、水利工程阻隔、历史水质污染等原因影响,各流域鱼类资源受到了严重破坏。近年来,全市境内各河流水质稳中向好,水生生态环境正在逐步自然恢复,但由于目前缺乏科学系统的调查和监测,各流域水生态恢复状况和受威胁现状尚不清楚。

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曲靖市将迎来跨越式发展,与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风险防范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需求相比,现有环境监管整体能力还较低,目前曲靖市各县(市、区)具有一定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但仍达不到西部三级监测站要求,难以满足环保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测要求,不能更好地支撑生态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的需求。土壤重金属监测、饮用水全分析中部分特定项目尚不具备监测能力,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有限。监测数据质量、数据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构建新发展格局,云南省将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谱写绿美云南建设新篇章。在新发展阶段,曲靖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是曲靖努力在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发展数字经济中走在全省前列,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将曲靖打造成云南副中心城市,谱写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为水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

二是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出新要求。

三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水生态环境需求,全面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展现新作为。

四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面临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的挑战,相比城镇污染源,农村面源污染更加难以控制。

五是鱼类资源破坏严重,水生生物恢复困难,流域内特有土著鱼类,尤其是珍稀濒危鱼类的保护形势严峻,流域鱼类资源保护和恢复存在较大压力。

六是环境风险预防能力面临较大压力,作为老工业基地,随着副中心城市建设及工业持续发展,新旧环境风险累加,对水生态敏感区造成环境隐患。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三五”以来,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行河(湖)长制,以革命性措施抓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设美丽河湖,维护水生态安全,为曲靖市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成云南副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水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围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

分区控制,突出重点。根据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各流域、控制区及控制单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问题,提出不同的防治要求。对于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薄弱、水体功能高、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的控制单元,加强分类指导,优先落实防治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坚持点源面源统一控制,以水污染特征和水功能需求为依据,综合运用多种污染防治手段,统一部署污染防治工作,优先保障饮水安全,持续推进污染负荷削减,不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逐步改善重点地区的水环境质量。

政府引导,全民共治。各级政府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项目工程建设。有关企业切实承担污染治理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决策、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水生态环境共治体系。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紧紧围绕曲靖市全面建成云南副中心城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曲靖市持续维持优良水体水环境质量,强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健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初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求。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到2025年,全市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2.3%,无劣V类断面;全市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达到91.1%以上;保障曲靖市现状18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水质稳中向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持续巩固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和宣威市等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100%。

——水资源调配更优。到2025年,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16个,恢复“有水”的河流5条,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水生态系统更稳定。到2025年,建立健全市域重要栖息地水生态监控网络,以牛栏江为试点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IBI)评价,力争使牛栏江达到“健康”水平以上;重点将西河水库和潇湘水库富营养化指数维持中营养化水平。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32.6千米,湿地恢复面积达2.98千米2。

表2  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一)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促进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循环利用改造建设重点工程,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发展节水型农业,全面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和节水技术,推广高程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技术,推进灌区干支渠配套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推进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扩大非居民用水户管理范围,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渗漏检查,加快管网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等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牛栏江、南盘江及北盘江三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推进流域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对传统产业企业整合重组、升级改造;对存在污染企业的水污染严重地区、敏感区域、城市建成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易地搬迁;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同时,结合长江流域“三磷”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要求,加强对各流域范围内“三磷”企业进行整治和管控,按照“三个一批”整治目标要求,对取缔淘汰一批、整治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情况分类核查,坚决取缔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三磷”企业,加快整改类“三磷”企业,狠抓流域内磷矿开采企业生态修复,严格“三磷”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固体废弃物管理。

(三)加快城镇海绵城市建设

推进曲靖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雨水管网建设,完善城市泄洪通道,形成有组织的排水网络应对雨水径流总量控制,提高排水防涝能力。完善道路、场站、停车场等透水性建设。完善生态公园、湿地、街头绿地、植草沟、绿化带等建设,在治理雨水的同时注重绿地的城市景观功能,提高绿地系统疏解、调蓄雨水的重要功能,同时治理河流水质污染,促进雨水的回收利用能力。

第二节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一)加强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为重点,加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提高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实施从水源到龙头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监测数据部门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曲靖市水源地管理档案制度,以水源地环境风险高发区域为重点,建立风险名录,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到2025年,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二)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体系

以已划定的136个乡镇级(含“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对农村水源地安全存在影响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交通道路等环境风险源排查,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为单位,联合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网络,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明确水源地管理责任主体,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纳入“河(湖)长制”管理。

第三节  水环境保护治理

(一)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管理。基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分流域、分类别建立详细的入河排污口台账,并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持续开展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动态管理入河排污口清单,全面摸清各流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混合污废水等各类型入河排污口位置、数量,了解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状况,掌握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严格执行《牛栏江保护条例》及流域规划要求,禁止在牛栏江水源保护区核心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内已设置排污口的生产企业,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设置排污口,应依法进行关闭或整治。各流域按照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建立清理整治、达标排放清单,分类管理入河排污口。对入河排污口开展废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工作,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入河排污口应及时安装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环保网络平台联网,实现污染物实时监测。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照入河排污口清单,建立入河排污口巡查、监测及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检查工作,加强入河排污监管。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提高工业废水处理能力。流域内各工业园区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雨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集中处理工业企业废污水,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零排放。鼓励各工业企业对生产废水进行分质分类处理,积极拓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途径,有效利用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减少企业废水排放量。

加强工业用水排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环保准入政策,不得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包括有色冶金、农药、电镀、造纸制浆、制革、印染、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等企业和项目;针对耗水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重点对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及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对比监测,有效监控废水达标排放情况。

(三)全面提升城镇污染治理

完善污水收集体系。排查流域内各县(市、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对污水管网未全覆盖的区域,结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善污水管网主、干管建设,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提高管网覆盖率。对已建管网进行排查,查明管网漏、破损情况,及时对管网进行维护,开展管网的清淤除障等工作,提高管网的收集能力。实施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改造雨污混流管网,不断完善雨污分流排水体系,生活污水做到全收集、全处理。

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完善工程。对流域各县(市、区)内尚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集镇,加快规划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对城区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等情况的区域,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合理规划污水处理能建设规模,提高区域内污水处理能力。对城镇生活污染负荷较重的麒麟区等区域,开展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采用强化除磷脱氮工艺,降低污水处理厂尾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同时,推进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减少尾水直排量。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鼓励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经处理后的污泥达到《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2—2018)要求的用于还田利用。在“十四五”末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三大流域内所有城镇区域内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全处理。

控制初期雨水污染。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初期雨水实施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城区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形成排水管道清淤机制,定期对主要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确保排水设施在雨季能够正常运行,同时减少雨季初期冲刷带来的污染负荷,提高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水平。进一步优化流域内雨水调蓄方案,根据各流域降雨特征,建设并完善初期雨水调蓄池,开展调蓄池与污水处理厂联合调度,对初期雨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合理规划流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水体。对未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加快开展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对目前采用简易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区域,评估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加快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合理评估各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推进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工作。对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的农村区域,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渠道,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对已建设完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建成“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制,持续完善农村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计垃圾转运体系,因地制宜地规划设置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

推进种植污染管控。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分流域分片区制定推广方案,降低化肥施用量;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扩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鼓励使用无毒或低毒农药,采用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实施农田固废综合利用,采用直接翻压还田、沼气还田等方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在牛栏江、南盘江及北盘江等干支流河岸大片农田区域,试点实施生态拦截调蓄、循环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农业排水直接入河。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密集的区域,鼓励“种养平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模式,根据当地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及农田消纳能力,规划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对水产养殖污染较重的水体,完善养殖排放尾水相适应的物理沉淀、生物净化等设施,并依法清理整顿水产养殖面积。

(五)推进重点流域系统治污

开展不达标水体断面(点位)所在控制单元的水域纳污能力和环境容量测算,制定并实施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加大南盘江流域龚家坝断面水质不达标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南盘江龚家坝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排查流域内市政污水管网分布情况,完善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三宝组团及沿江部分村庄管网建设;加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沾益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深度处理,保障南盘江龚家坝断面水质目标。二是加快龚家坝断面汇水区内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查与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到2025年底,龚家坝断面汇水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控制龚家坝断面汇水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通过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化肥施用、规范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四是加强汇水区内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五是开展南盘江流域龚家坝河段基本生态需水量调查评估,科学制定调度方案,切实保障河段基本生态流量;通过疏浚淤泥、清理垃圾、湿地建设等措施,提高河道的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质。

推进北盘江流域旧营桥断面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旧营桥河段内农村“两污”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旧营桥河段范围内乡镇“两污”设施建设情况排查,科学编制农村“两污”治理基础建设方案。到2025年底,确保流域内农村“两污”治理基础建设全覆盖。二是加大北盘江(偏桥水库—万家口子)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推进生态养殖和标准化养殖,开展有机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白石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完善城镇(经开区西城街道、翠峰街道,麒麟区文化街道、建宁街道、白石江街道、南宁街道)污水管网建设,制定沿岸污染源排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回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六)强化优良水体水环境保护

加强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等干流沿河乡镇“两污”治理及北盘江河道淤泥清除,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处置,有效削减入河污染负荷。加强甸溪河、喜旧溪河和以礼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加强沿河两岸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减少生活面源污染。完善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执法监管强化等项目,综合实现水质保持稳定,并在现有水质基础上努力进一步提升。

第四节  水资源保障

(一)实施用水总量强度控制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重点区域和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建立健全牛栏江、黄泥河等水量调度方案,加强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深入抓好工业、城镇、农业等方面用水量控制,对取用水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的取水许可申请。

(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在陆良县、会泽县、沾益区和罗平县已创建为节水型社会基础上,大力推进各县(市、区)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扩大曲靖市县域节水型社会比例。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完善和落实节水灌溉的产业支持、技术服务和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快实施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到2025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到达0.53以上。

加强工业节水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禁止扩建、新建不符合本地水资源条件的高耗水项目。推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切实做好工业节水工作。

加强城镇节水,以宾馆住宿、餐饮服务、医疗卫生等行业为重点,强化洗浴、游泳及水上娱乐、洗车、宾馆、饭店等服务业和公共机构的用水节水管理,全面推进城镇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鼓励并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回用技术研发,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比例。

(三)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统筹全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确定河流生态需水量,确保河流生态系统功能。通过电站引水闸的调节,使最低下泄流量不小于河道所需的最小生态径流,以维持下游生物的最小生态需水,以维持坝下游最小生态需水。

(四)完善流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三大流域城镇污水厂配套集中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及再生水设备。因地制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再生水管网建设与排水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在市政排水管网和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都通达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单位、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再生水。在市政排水管网未通达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单位、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自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采取“拼户、拼区、拼院”方式建设区域型再生水利用设施,将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集镇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对污水收集处理再生利用。

(五)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

严控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地下水取水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整治。完善地下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合理开发水资源,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水资源浪费。

第五节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以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方针,贯彻落实《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曲靖市境内主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自然岸线保护与修复,推进城镇周边河湖生态堤岸建设,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与恢复,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一)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范围管理

编制南盘江、北盘江和白石江河段水域岸线规划,划定管理控制线,明确河道管理范围界限。清除岸线保护范围内的围垦河道、圈圩养殖、堤坡垦植、各类行洪、阻水障碍物和设施,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到2025年底,全面清除非法侵占河道现象,水域岸线管护良好比例达100%。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谋划制定符合珠江源特色的水生态监测评价指标和标准。

(二)推进重点流域干流水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完善曲靖市牛栏江、南盘江、北盘江、响水河等流域河道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开展河道水生生物观测,建设河网水质动态预报系统。加强水系生态群落完整性修复,增强干流水系生态健康与稳定性,提升环境容量。实施沿岸植树造林、河滨带和河岸缓冲带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措施,提升牛栏江、南盘江和北盘江干流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推进城镇周边河湖生态堤岸建设

推进城镇周边河湖生态堤岸建设,对植被破坏严重的岸线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加快环湖(库)原生植被恢复,大力推进岸线湿地植被景观建设。在流经城镇的重要河段空间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等工程建设。加强对城镇河段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结合区域气候和环境特点,推进沿河沿湖绿化带的加密、加彩、加花等优化、亮化、美化工程。选择具有净化水体作用的水生植物、低杆植物,营造兼顾改善水质、增强生态自然的城镇河湖水域岸线风景线。河湖堤岸工程规划和建设,要兼顾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保持河流横向形态多样性,加强修复构建岸、坡滩、槽形态,不同形态之间应平顺过渡。重点实施城镇内部及周边河流和湖库生态堤岸建设工程。

(四)全力保障河流生态基流

开展曲靖市主要河流南盘江龚家坝河段、北盘江旧营桥河段、白石江(江滨花园)河流等生态流量调查,积极开展河流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采取人工监控生态流量,建立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切实保障河湖基本生态需水量,维持河流的合理流量,维护水体自然净化能力。

(五)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与恢复

开展曲靖市水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牛栏江、南盘江和北盘江水生生态监测制度和水生生物外来物种防控机制,对各流域干流和主要支流浮游生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水生动物等开展科学系统的监测,重点监控流域内珍稀濒危保护鱼类、特有土著鱼类和外来入侵物种。重点对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牛栏江)和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含五洛河保护区、牛街河保护区、多依河保护区、北盘江保护区)开展本底调查评估和水生生态监测。

加强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的环境保护。对水生态敏感区内,涉及珍稀濒危保护物种的集中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实施重点保护与修复,尽量消除“三场”附近人为活动影响。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结构安全和工农业供水的前提下,推进拦河建筑物拆除或生态化改造,提高河流纵向空间连续性,减缓鱼类洄游阻隔影响;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设置过鱼措施。重点实施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牛栏江)和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含五洛河保护区、牛街河保护区、多依河保护区、北盘江保护区)河段鱼类“三场”保护和修复,以及拦河建筑物拆除改造工程(农田灌溉建筑设施除外)。

开展土著物种、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和特有物种调查研究。对受威胁严重的水生生物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同时大力发展“人放天养”增殖渔业,实施“以渔控藻、以渔净水”生物治理,恢复土著渔业种群资源。牛栏江流域重点对长薄鳅、云南金线鲃、乌蒙金线鲃、云南光唇鱼、墨头鱼、短须裂腹鱼、灰裂腹鱼、中华倒刺鲃和各种土著鳅类等进行增殖放流;南盘江和北盘江流域重点对华南鲤、鲇、云南倒刺鲃、南方白甲鱼、叶结鱼、乌原鲤、长臀鮠等土著的白鱼属、鲤属、鲃亚科、野鲮亚科、裂腹鱼亚科和各种鳅类进行增殖放流。

禁止非法捕捞。严格执行长江、珠江禁渔制度,加大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全面清理取缔“绝户网”“底扒网”“底拖网”“地笼”等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捕捞渔具,建立捕捞量和渔船数量“双控”制度。

严格涉渔工程水生生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生态补偿制度。对涉及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的涉水工程,需严格开展科学论证,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三同时”措施,并对造成的水生生物多样性损失进行生态补偿。

(六)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

全面加强沿河流和湖(库)湿地保护,积极争取湿地保护项目,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修复退化湿地,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建设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重点湿地,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探索曲靖市国家公园保护地体系建设。

重点实施会泽黑颈鹤栖息地(含跃进水库和长海子水库)、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金沙江水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珠江水系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核心区(德泽水库)、县级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自然和人工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点开展会泽县、沾益区、罗平县等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以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沾益区、马龙区等湿地重点保护区域为基础,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以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探索国家公园保护地体系建设。

(七)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加强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需继续加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经营等水源涵养林建设,科学经营森林培育,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开展林业重点工程,提高流域内的水源涵养功能。

第六节  水环境风险防控

(一)加强突发性风险防控

建设环境风险预防设施。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牛栏江调水水源区、珠江源头区(南盘江和北盘江)、工业聚集区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水源地、重点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和航运工程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设施“三同时”和应急物资储备。

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水环境预警体系主要以饮用水源等敏感受体和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事故频发区域为重点,加强自动在线监测,监测指标重点针对有毒有害与可持续性污染物。加强对重点工矿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更新、应急演练等情况的监管,对不符合环境应急管理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处罚。以流域、区域(水源地、重点河流源头区)、市级、县级为单位,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纳入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开展流域区域环境风险源和应急处置能力调查评估,建立风险源和风险受体应急管理动态数据库,记录风险源和风险受体的名称、类别、性质、规模、地理位置、管理责任人或单位、紧急联系方式、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及危害、基本应急处置方案措施等,绘制流域区域主要风险源和风险受体分布图。分区、分级、分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建立应急响应分级制度和预警机制,构建应急响应和预警程序,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和预警系统,建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机制。

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1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应急响应各组织机构间协同配合能力,及时总结应急演练经验教训,修订应急响应和预警程序。加强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有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专家库,加强地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环境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加强应急救援人员防护装备配置。加强市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机制,配备应急采样和分析设备,加强监测人员应急监测能力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个人防护装备。

(二)加强累计性风险防控

针对重点县级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化工、冶金、采掘等工业聚集区下游,开展流域河流和湖库底泥、滩涂有毒有害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累计风险调查评价,并建立长期跟踪评价制度。

第七节  水生态环境监测监管

(一)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构建覆盖全市主要河流、水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监测网。强化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形成以省驻曲靖生态环境监测站为中心、重点县(市)为支点的饮用水源监测网络。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程,完成国考断面、长江经济带、县出入境断面、出省断面自动站建设;启动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它重要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到2025年,水质监测自动化达40%以上。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监测

探索并开展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干支流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加强曲靖市金沙江水系水生物保护区(牛栏江鱼类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牛栏江水生生态监测制度和水生生物外来物种防控机制,开展牛栏江水生生物监测,重点监控牛栏江流域内珍稀濒危保护鱼类、特有土著鱼类和外来入侵物种;加强牛栏江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牛栏江鱼类保护区建设工程。逐步推进北盘江、五洛河、多依河、牛街河4个鱼类保护区水生生物监测工作,采取河湖连通、生态调度、基因保存、增殖放流、人工繁育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生态需求,加强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特有鱼类,保证物种基因交流,增加土著鱼类多样性。开展重点库区水生生态监测。对花山水库及其汇入河流开展浮游生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水生动物等科学系统的监测,重点监控流域内珍稀濒危保护鱼类、特有土著鱼类和外来入侵物种,建立水生生态系统常规监测站点。

(三)提升水生态环境监管

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长制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和市、县、乡、村、村民小组五级治理体系,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定期开展实地巡河,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对重点河湖的河道治理、清淤疏浚、日常保洁、“清四乱”等工作开展巡查,对清单化管理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促落实。

(四)实施长效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市境内河流流域生态补偿措施,探索实施横纵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上下联动、合作共治,定期开展生态补偿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

 

第四章  重点流域保护方案

 

“十四五”时期,以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落脚点,突出流域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三水统筹”,谋划曲靖市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和以礼河与小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任务。

第一节  南盘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南盘江流域在市内占比流域面积最大,流经中心城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十四五”期间,南盘江流域主要通过水环境治理工程,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同步开展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

(一)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治理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扩建。提升沾益区、麒麟区、罗平县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城区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曲靖经开区、沾益区等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完善城市污水和雨水管网,提高雨污分流效率和收集覆盖面。加强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流域内东山镇、茨营镇、白水镇等各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加快入户管网建设,完善各集镇雨水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对已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系统排查,加快推进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非主要城区乡镇(街道)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主要河道和支次河道截污干管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主要河道、支次河道截污干管建设,配套提升泵站,推进南盘江河道两侧截污治污设施全覆盖。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能力。实施陆良工业园区召夸片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配套建设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置入驻企业生活生产废水。开展长江经济带曲靖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曲靖经开区、麒麟工业园区、沾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入驻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与污水产生量匹配,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加快开展园区初期雨水污染防控,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流域内煤炭生产企业矿井涌水和洗选废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废水治理责任,完善矿井涌水和洗选废水治理设施,提高治理效率和用水效率,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在线监控。做好流域范围内“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完善监测监控措施,严格流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持续降低固定污染排放对南盘江水环境的影响。对白马河、吉摆河和白路村河沿岸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取缔关闭违法排污口。

完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同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运行维护机制,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选择有条件村庄开展强制分类试点,配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箱、有机垃圾堆肥池等设施,加强农村生态垃圾规范化分类清运管理,完善“村—集镇”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选取适宜工艺对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固废无害化处置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思,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置纳入地方村规民约。

加强农业面源防治。制定实施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通过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开展清洁乡村建设等措施,控制农业农村污染,推进流域范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要求,规范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农药减量绿色防控工程,推广和配置太阳能杀虫灯、粘虫色板、性诱剂、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二)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划定南盘江干流和支次河流周边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分级分区管控措施,管好河湖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其他村庄、建筑物、产业以及与河湖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有序退出,坚决退出违规违建项目。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开展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花山水库周边生态保护与修复,在花山水库周边建立隔离防护工程和标志标识牌,对周边农业和农村面源实施治理工程,在入库河道口建设人工湿地,减少上游污染物入库量,对水库周边进行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与恢复,建设水源涵养林。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选择有条件的矿山进行边开采边修复试点,实施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对珠江流域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降低水土流失对南盘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实施石漠化治理。对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石漠化地块进行治理,对保护区内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对上游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开展综合治理,采取农业用地措施(坡改梯、经济果木林种植、植物护埂、保土耕作、植物篱、坡面水系措施、作业便道措施、挖沙采石场迹地恢复措施)、生态用地措施(水土保持林、种草、封禁治理措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措施(溪沟整治、拦砂坝)及其他辅助措施,降低流域水土流失总量。

建立水生态监测网络。开展南盘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评估工作,对干流、主要支流及重要湖库开展浮游生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水生动物等科学系统的监测,重点监控流域内珍稀濒危保护鱼类、特有土著鱼类和外来入侵物种,建立水生生态系统常规监测站点。重点对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五洛河鱼类保护区、多依河鱼类保护区、牛街河自然保护区开展本底调查评估和水生生态监测。重点对华南鲤、鲇、云南倒刺鲃、南方白甲鱼、叶结鱼、乌原鲤、长臀鮠等土著的白鱼属、鲤属、鲃亚科、野鲮亚科、裂腹鱼亚科和各种鳅类进行监测,支持流域内珍稀及特有鱼类的保护研究。

加强水生生物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的环境保护。对水生态敏感区内,涉及珍稀濒危保护物种的集中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实施重点保护与修复,尽量消除“三场”附近人为活动影响。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结构安全和工农业供水的前提下,推进拦河建筑物拆除或生态化改造,提高河流纵向空间连续性,减缓鱼类洄游阻隔影响;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设置过鱼措施。重点实施珠江水系水生动物市级保护区河段鱼类“三场”保护和修复,以及拦河建筑物拆除改造工程。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建设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水系连通工程,形成独木水库—水城水库—潇湘水库—潇湘江等6条生态流量通道,生态流量月保障程度达到90%以上,将河道生态用水纳入流域水资源配置与管理中,全方位科学优化配置流域水资源。制定以保障重点干支流生态流量为目的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生态环境用水。构建覆盖全流域的生态流量监测监控网,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提高城市及工业用水效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调配重要流域水资源,规范河道取水口设置,实施河道取水总量控制。控制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广节水设施和技术,配套完善再生水回用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再生水回用率。加强工业节水管理,限制高耗水项目准入;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大力开展麒麟区、沾益区工业节水项目建设,提高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

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加强多依河腊者电站等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制定具体的生态流量泄放实施方案,确保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跟踪评估各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效果,科学制定生态流量泄放详细实施方案。

(四)加强水源地保护

加强黄草坪水库水源地保护。规范水源地流域范围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建设流域普七村和秧田冲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立普七村和秧田冲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机制,有机垃圾堆肥使用,无机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下游纳章镇统一处置。加强黄草坪水库流域农业面源控制。制定并实施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通过实施测土配方和绿色病虫害防治措施,减少流域范围内农药化肥施用量。禁止黄草坪水库流域范围内规模化养殖,规范处置散养畜禽粪便;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村民于黄草坪流域范围外发展养殖业。完善黄草坪水库库岸生态缓冲带。完善黄草坪水库西侧库岸和南侧库尾生态缓冲带,阻隔水库周边农业面源和水土流失污染物。建设普七村和秧田冲村农村面源治理生态湿地,进一步削减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散养入库污染物量。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流域内现状及规划集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点,规范设置水源地标志标识,对保护区或保护点周边农业农村源和排污口实施整治,禁止或限制各级保护区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生产活动或行为,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源治理,完善水源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水源地污染物来源解析;健全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发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五)加强流域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流域内陆良工业园区、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富源县工业园区、牛街工业园区、沾益白水工业片区等多个工业聚集区环境风险排查。加强各工业聚集区管理,防范工业源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响水河水库上游的白水工业片区。针对汇水区范围独木水库、溜子田水库、龙王庙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水环境风险排查,重点对汇水范围内的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修订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

第二节  北盘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北盘江流域径流面积5183平方公里,“十四五”期间,北盘江流域主要通过工业、城镇及农村污染源整治、强化水资源保障,河流水生态修复和生态风险防范的手段,解决北盘江水质超标、水体透明度低、河流生态恶化问题。

(一)推进流域污染治理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对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增加深度处理工艺,鼓励工业企业采取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增加处理后水的循环利用,定期督察以确保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达标。推广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回用水加压泵站。

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改造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宣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同时完善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扩大周边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纳入城区管网系统。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增建截污沟、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增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有机堆肥厂、沤肥池等设施,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开展“一池三改”工程,加强农业固废综合利用。

(二)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实施乐丰乡喷水洞龙潭、普立乡长冲水库及文兴乡李子沟水库、大梨树水库、新坪水库等乡镇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对保护区内的村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标志标牌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结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重点对偏桥水库保护区范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及农业面源控制。鼓励引导流域范围内优先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治理,制定并实施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通过实施测土配方和绿色病虫害防治措施,减少流域范围内耕地农药化肥施用量;规范处置散养畜禽粪便;建设流域内腻诺村、独脚村、色卡村及炎方乡集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机制。

(三)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对河道治理已经完成的河段进行河堤维护,对河堤植被进行绿化管理。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修复,对北盘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和水库划定临水控制线和外缘控制线,设立标志标识,制定岸线管控措施。

加强鱼类保护区生态保护。加强北盘江鱼类保护区监管,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干扰。严禁在河流两岸倾倒垃圾,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保护区附近村民环保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水生野生动物紧急救护预案,设置相应启动条件,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区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河流有关水域水质与水生态监测。

积极进行河道治理及清淤。对宣威城区内河段4公里和钱屯水库下游至榕峰水文站5.6公里的河道堵塞严重段进行河道清淤。

(四)强化水资源保障

根据北盘江及其支流的生境蓄水量和断面水质要求,推进生态补水工作,逐月确定并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健全生态流量监测和保障机制。

第三节  牛栏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牛栏江流域承担滇池补水工程,要保障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稳定,加强流域水资源合理调配。“十四五”期间,牛栏江流域主要通过提升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提升牛栏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环境。

(一)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实施水生生物生境修复和保护。严格落实《牛栏江保护条例》,加强牛栏江水域岸线管控,实施牛栏江及主要支流自然岸线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下放生态流量,保障下游河段生态流量。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加强对牛栏江非法捕捞的惩罚力度及监管力度。加强牛栏江水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牛栏江鱼类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快保护区规划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确界立标,完善保护区界碑、界桩、标识牌,建设鱼类种质资源监测点,完善保护区管理处建设;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当地居民保护意识,禁止违法捕捞。

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评估工作,建立牛栏江水生生态监测制度和水生生物外来物种防控机制,重点监控流域内珍稀濒危保护鱼类、特有土著鱼类和外来入侵物种。

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加强对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制定问题清单,逐一进行问题整改;严格限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等违法活动,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保护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会泽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湿地建设和保护,跃进水库周边土地进一步规划为草地生态系统,规划恢复草地,撒播和移栽当地适生的草种,对库区周边湿地进行保护。入库河流规划建设湿地,净化水质。

(二)优化流域水资源调控

加强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流域水资源保护监测体系,提高流域水资源保护监测能力。加强牛栏江流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保障公锁、土格樟、黄梨树、黑山河流控制断面和苏斗河水库、金乐水库、长海子水库3个水库控制断面生态基流,确保生态流量泄放。

加强德泽水库及上游生态流量保障。完善德泽水库及上游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系统,制定并优化各控制断面下泄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并实施,确保德泽水库下泄流量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达到16立方米/秒和5.4立方米/秒。

开展节水示范工程。推广节水设施和技术,提高流域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新鲜水消耗量。加强流域农灌取水管理,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农灌用水效率,实施大坡乡、菱角乡城镇、农业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农业高效节水示范面积1.5万亩。

(三)提升污染治理和控制

加强城镇污染治理。推进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在流域县城城区实施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工程,改造和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雨水管道。加快实施庭院管网清污分流改造,并将污(雨)水接入对应的市政管网。加快对错接、漏接管网进行改造,实现管网排水体系的优化。继续推进城区周边管网扩建工程,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大管网运行检查频次,对建设工地周边、城镇村、城郊接合部等区域,加大管道清淤、疏通的频次,确保管网通过能力;及时修复或更换破碎、泄漏、沉降错位的管网。加快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大坡乡、菱角乡、雨禄乡、德泽乡等各乡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对集镇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推进控制单元内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工作,在流域内各自然村实施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采用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配置垃圾桶、垃圾斗、垃圾清运车及中小型垃圾热解设备的方式实现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施用有机肥。扩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面积,实施农田固废综合利用。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密集的区域,鼓励“种养平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模式,根据当地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及农田消纳能力,规划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马龙工业园区、会泽县工业园区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园区工业企业按证排污。完善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置基础设施,提高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园区企业重金属排放监管,确保水环境安全。

(四)保障饮水水源安全

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对跃进水库、松溪坡水库、冲门口水库等水源地进行排查,实施规范化建设和污染防治工程。完善水源地标识牌设置,明确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优先对水源地汇水范围内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生态湿地,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强化处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机制,有机垃圾堆肥使用,无机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乡镇统一处置。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开垦耕地,鼓励引导流域范围内优先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实施测土配方和绿色病虫害防治措施;禁止保护区范围内规模化养殖,对分散畜禽养殖实施规范化畜禽养殖改造,规范处置散养畜禽粪便。健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发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覆盖各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及评价工作,动态跟踪水源地水质状况。

第四节  以礼河与小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礼河、小江属长江流域金沙江下段右岸一级支流,在市境内径流面积1823平方公里。“十四五”期间,以礼河与小江流域主要通过提升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提升以礼河与小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环境。

(一)加强流域污染防治

开展流域内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加快推进会泽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及相应的管网完善工程。加快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查修复力度,确保城区污水接入城市管网,扩大管网覆盖率。

加强农村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完善流域各乡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在流域周边村庄等乡村推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断推进和完善以礼河、小江沿岸居民点“两污”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减少沿岸污水对河流水质影响。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药减量绿色防控工程,以促进农作物安全生产,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采用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

(二)强化水源地保护与监管

完善毛家村水库、田源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地放样、埋设界桩、告示牌等,加强监管,禁止游客随意进入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治理。

(三)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流域水生态自然修复。采取农业用地措施(坡改梯、经济果木林种植、植物护埂、保土耕作、植物篱、坡面水系措施、作业便道措施、挖沙采石场迹地恢复措施)、生态用地措施(水土保持林、种草、封禁治理措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措施(溪沟整治、拦砂坝)及其他辅助措施,加强流域水生态自然修复。

加强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治理水土流失,提升林草覆盖率,防治流域内水土流失污染。

(四)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监管

加强以礼河电厂一级电站、以礼河电厂二级电站2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建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对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研究制定以礼河电厂一级电站、以礼河电厂二级电站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

(五)加强流域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流域内工业企业监管,重点对流域内尾矿库环境风险进行综合排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第五章  规划项目及投资估算

 

根据曲靖市牛栏江、小江、以礼河、南盘江、喜旧溪河、甸溪河、北盘江、可渡河等流域水环境、水生态及水资源存在的问题,针对各重点流域涉及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置能力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障及饮用水安全等方面的工程,共计85个,总投资约104.2444亿元。

 

 

 

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统一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加强与各有关规划协调衔接,实现“多规融合”,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做到目标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投入到位。建立综合决策和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属地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良性互动、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

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对水环境污染治理有关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环保专项资金和排污费专项资金作用。做好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资金投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三)强化科技支撑

依托高校、企业等各方科技力量以及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链发展优势,推进曲靖市科学治水的系统研究,以科技为引领,推动系统治水,实现精准施策。细化水环境管控单元划分,识别水环境治理热点网格,开展水污染物源解析、水环境容量及水生态健康研究。开展污染减排、水生态修复、外来物种防治、面源污染治理、节水及中水回用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积极推进治水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四)严格监督考核

曲靖市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市政府与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建立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

(五)加强公众参与

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现环境政策透明化,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培育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力,理性维护生态权益。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推动全民参与,监督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拓宽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

附表1 曲靖市“十四五”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附表2 曲靖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附表3 曲靖市“十四五”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附表4 曲靖市“十四五”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水体清单

附表5 曲靖市“十四五”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附表6 曲靖市“十四五”恢复“有水”的河流清单

附表7 曲靖市“十四五”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清单

附表8 曲靖市“十四五”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附表9  曲靖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十四五”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