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曲靖市委、民进曲靖市委,程万军、陈保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生物有机肥促进曲靖绿色农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14—1号)、《关于实施种养循环促进曲靖农业绿色发展的提案》(第14—2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广生物有机肥促进曲靖绿色农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一)全市生物有机肥推广现状。生物有机肥与有机肥从农业农村部的标准上看,主要差别是有机质含量和有效活菌数。生物有机肥要求有机质达到40%以上,有机肥要求达到30%以上;生物有机肥有效活菌数要求达到每克含量为0.2亿个以上,有机肥没作要求;其他技术指标生物有机肥与有机肥要求一样。当前市场上生物有机肥每吨售价1200—3000元,有机肥每吨售价400—1500元。目前,曲靖市农业农村部门主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仅在少量高价值作物上推广使用。2021年,曲靖市农业部门通过多渠道、多方努力,共推广商品有机使用面积56万亩,农作物秸秆还田330万亩,种植绿肥175万亩,促进了耕地质量提升和绿色农业的发展。
(二)强化假冒伪劣打击执法力度。一是联合国家、省级力量开展肥料抽检工作,持续加大肥料管理力度。自2020年至今,累计抽检有机肥样36个,其中不合格样3个,检测合格率83.3%。按照“一样一策”要求,对抽检不合格有机肥样实行立案办理、定期整改。二是强化肥料生产企业管理,要求农资生产企业必须严格生产许可管理,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出厂,严禁农资销售单位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目前,省级、市级累计抽查到不合格化肥29批次,对各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100%查处、100%立案。
目前,生物有机肥使用主要存在市场售价较高、增产效果不明显、生物有机肥使用技术要求较高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关于生物有机肥的政策资金,加强生物有机肥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大力推进生物有机肥推广应用面积,改变化学农业的思维方式和耕种方式,引导农民走出一条特色的生态、有机农业发展道路,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物有机肥制假售假行为。
二、关于实施种养循环促进曲靖农业绿色发展的提案
按照“建机制、创模式、畅循环、控质量”要求,全市累计完成粪肥还田81万亩,占计划面积的101.25%,建成粪肥还田效果监测点162个,开展粪肥抽样和检测1003个、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40组,完成农户施肥调查950户,逐步打通了种养业协调发展堵点,有效减少化肥施用量,改良了耕地,提升了农产品质量,促进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种养循环工作资金管理方式。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属于约束性任务,项目资金不得统筹使用,不得用于设施建设、不得用于草地和草场、不得用于还田机械设施购置、不得用于购买商品有机肥。
(二)绿色种养循环粪污处理及利用方式。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堆肥按照《禽畜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要求原料堆腐,实现充分腐熟。还田施用时砷、汞、铅、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要求。对粪肥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严格管控,防止不合格产品还田入地。根据区域内养殖粪污、耕地面积、种植情况、农户施肥情况等,科学确定粪肥收集加工技术路径,开展粪污收集加工处理,让“粪污”变成“粪肥”。
(三)绿色种养循环工作培育壮大企业实力。通过财政补助奖励粪肥还田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全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培育壮大粪肥还田服务组织,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经过项目的实施,全市参与种养循环粪肥还田的企业有169家,初步形成了种植、养殖相结合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
(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养殖污染监管。一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监管,确保所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二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出具证明文件,办理环评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四是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部门日常监管制度,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畜禽粪污利用情况、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实行按月上报制度。五是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08%以上,已超额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数(77%)。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联系电话:0874—3122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