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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0-21 15:3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2〕58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杨俊明、张卉、龚元秀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乡村公路管养的提案》(第11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曲靖市农村公路列统管养总里程达25895.728公里,其中,地方管省道557.614公里,县道4138.407公里,乡道11736.74公里,村道9462.967公里;按路面等级分:沥青混凝土路面4264.257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15117.191公里,简易铺装路面153.948公里,未铺装路面6360.332公里。管养桥梁63490.14米/1497座。另外,有16894.197公里乡村道未列入国家统计里程。

二、当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机构设置和机制运行情况。自2008年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市、县、乡公路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全市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合理划分职责,规范了管养内业资料,建立了养护台账、上墙图表等相关内容。

(二)建章立制,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及办法。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完善了《曲靖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曲靖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试行)》《曲靖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曲靖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曲靖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办法和制度。

(三)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根据省级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市与县、县与乡分别签订了“曲靖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管理养护目标任务,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目标和任务。

(四)认真落实季度检查考核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定。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侧重检查考核。一季度侧重于小修保养及预防性养护实施情况、“美丽公路”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情况;二季度侧重于养护管理责任落实、路况质量及经常性养护开展情况、汛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及防洪抢险工作准备等情况;三季度侧重于养护配套资金的落实等情况;四季度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对标对表进行全年养护管理综合考核。

(五)以“示范路”“美丽公路”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2013至2019年期间,全市创建养护示范路4580公里,共投入市补资金4922万元。通过示范路带动引领,按照“美丽公路”创建实施方案,全市创建“美丽公路”县、乡道1975.6公里,市级按照县道每公里2万元,乡道每公里7000元的标准进行创建补助。

(六)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建立新的市场运行机制。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养护权三权分离,做到政企分开,责权对等。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企业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中修工程坚持招投标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农村公路管养质量保证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符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认真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农村公路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53号),解决好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县为主体、乡村参与、各方支持、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农村公路公路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二)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创建活动,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联管责任机制,层层分解和落实建管养责任,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公路管养的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模式,建全符合公路巡查、检查、考评和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公路管养机制,实现“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管养目标。

(三)按照《绿美曲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要求,制定了绿美农村公路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清单,三年合计完成绿美农村公路不低于3900公里。

(四)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