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淼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环保治污面临的困难问题的提案》(第15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乡镇设立生态保护中心”等建议的办理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编制不增加编制原则,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无多余编制配齐2名以上乡镇生态环保在职在编人员,需县(市、区)自行调配。以会泽为例,2019年8月,会泽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会泽县25个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服务职能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保障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施,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及时组织挂牌。全县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累计有工作人员约30人。其中,者海镇专职1人,矿山镇专职2人,其他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积极做好辖区内环境监督工作,参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来信来访环境矛盾纠纷调处等事项。
二、关于“规范出台采砂采石、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建议的办理情况
《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开展采砂采石、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交通运输部门以运输污染路面管控、优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健全煤炭运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开展了煤炭运输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公安、交通、能源、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参与,对煤炭运输污染上中下游实施全链条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非法改装车辆5976辆,拦截562辆,拦截率3.9%。公路管理部门出动人员280人次,共纠正篷布遮盖不严、滴撒泼漏违法行为590次,责令车容车貌不整现场清洗23次,处置交通运输扬尘污染及滴撒泼漏污染公路路面案件62起。住建部门深入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深入开展在建工地扬尘治理,于2018年8月1日出台《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督促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好“六个百分之百”降尘措施,今年上半年,共开展检查219次,每月总体评价合格率均在99%以上,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三、关于“环境监测执法队伍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执法力量、夯实环保队伍基础”等建议办理情况
2021年6月,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曲环通〔2021〕50号),明确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了5个内设机构,原县(市、区)9个综合执法大队调整为支队派出大队,人员及编制由市级统一管理、调度使用。目前,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正在探索实行“局队站合一”管理模式、成立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将全市各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162名事业编制全部整合成立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心按50名编制建设,机构规格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按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1名配置;内设办公室、质量管理室、监测室、综合室等4个业务科室,主要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事故应急监测等有关生态环境监测任务;下辖9个县(市、区)派出分站主要承担执法监测任务。目前已完成调研论证,初步方案已形成。
四、关于“在重点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给予资金项目倾斜”等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中央水土气环境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环口),结合各县(市、区)项目实际全力支持,2018年以来,会泽县得到水污染专项资金4280万元,实施了会泽县田坝乡、大井镇4个村和待补镇待补河沿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800万元;会泽县毛家村水库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项目(一期),投资1000万元;长江流域一级支流以礼河会泽县(国控断面)水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295万;会泽县大桥乡跃进水库径流区杨梅山村袁家村小组污水治理工程,105万元;者海镇长海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投资80万元。这些项目有力推进了会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