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15:14:13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22〕2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建设,促进新能源与光伏制造、储能电池等实业融合发展,打造名符其实的“世界光伏之都”,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世界光伏之都”目标,立足全市新能源资源禀赋,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智能发展,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生态保护、电力供需、绿色制造、要素保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备案原则,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方式,加快以光伏为主的新能源项目开发,深化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提高绿色电力供给能力,促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速未来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扎实推动省级统筹“多能互补大型基地项目”、市级统筹“绿色先进制造业配套项目”“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项目”,力争2022—2024年每年新开工建设5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到2024年,新增投产新能源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增加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到全市总装机容量的70%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发建设2200万千瓦新能源,形成主要以清洁低碳能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增用能需求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资源评估调查建立新能源动态项目库

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结合市县两级规划成果,由市新能源开发和碳交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指导组,按照生态优先,严守“三线一单”,统筹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电力供需、要素保障等因素,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新能源资源全面普查,在确保规划项目建设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确定全市新能源资源可开发量。根据全市新能源资源普查情况,完善《曲靖市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规划储备项目,建立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库,并根据建设条件,按在建、新开工、拟建、储备分类动态管理,建立即时增补和退出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在“能开全开、能快尽快”原则下,由市能源局从项目库中筛选,于每年一季度确定当年新能源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未纳入新能源动态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同时,持续发掘全市光伏资源,超前谋划,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接续推进新能源开发建设,助推光伏制造业长远发展。

(二)分类统筹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为实现规范、有序、高效开发利用资源,规划储备项目按省级统筹“多能互补大型基地项目”、市级统筹“绿色先进制造业配套项目”“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项目”分级管理。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统一招标市场化配置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并由市级统一备案。新能源资源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资源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1.优先开发多能互补大型基地。优先开发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基地、曲靖“风光火储”基地、宣威火电基地等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各县(市、区)规划的新能源项目与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重叠的,必须及时主动调整避让。

2.大力推进绿色先进制造业配套项目。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库中的市级统筹配套“绿色先进制造业配套项目”,以带动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为目标,市场化配置给招商引资重点装备制造业项目。为形成优势互补,鼓励光伏等绿色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和新能源电力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和开发建设,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能力。

3.加快发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项目。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库中的其他项目,按照“新能源+特色产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绿色食品”“新能源+乡村旅游”等模式,由市级根据各县(市、区)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等统一进行市场化配置,进一步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县(市、区)要以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和多场景应用分布式光伏为重点,优选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并网投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尽早完成项目行政审批,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开工建设,按期并网投产。风电项目原则上3个月内取得项目核准批复,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4个月,装机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12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装机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10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光伏项目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装机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装机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2年内不得参与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

(四)加强配合全力推进配套接网工程建设

电网企业要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做好接入系统、送出可研、电能质量等专题设计报批工作。要按照项目接入方案,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接入系统设计,加快项目报批和审查,推进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确保同步投运,优先安排发电,保障全额上网。电网企业积极与项目业主协调配套接网工程建设方式,双方商定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的,电网企业须与发电企业签订协议,按约定时限承诺回购。

(五)大力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

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新增新能源项目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施工、同步投产的原则配套建设储能项目,原则上不能低于装机规模10%、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企业,可选择合建或购买其他市场主体建设的集中式储能等同等规模的调峰能力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和碳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司其职,合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能源局牵头每月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要素保障,全力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建立在建项目投资调度制度,每10天进行1次调度,每月组织对各县(市、区)在建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排序,对连续3个月排名前3的进行通报表扬,年度完成投资排名前3的,增加其次年开发规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细职责、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按期建设。不按省、市统筹规划安排,无序开发的新能源项目一律不予支持。扰乱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市能源局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草、水务、供电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指导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做好用地用林保障、手续办理、接网工程和并网消纳等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真正为项目建设创造便利条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健全服务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项目业主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限完成任务,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和建设、运维安全。对项目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距离目标任务差距大的,通报约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三)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秩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土地流转、征租等工作,依法依规确定土地租金与费用,不获取超过土地实际价值和市场水平的高额地价收益;开发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利润分成、电价让利、缴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方式,增加企业投资及开发成本。各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不得倒卖、非法转让项目,不得以获取开发权为目的,哄抬地价、虚假承诺,使项目失去开发价值,影响实际开工建设。

(四)动态调度监测,建立考核机制。市能源局加强调度监测,加大对各县(市、区)、项目业主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强化日常动态跟踪与监管,整理收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月、季监测情况专报制度,通报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分析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并及时向市新能源开发和碳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项目推进落实不力的市直有关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市、区),调减次年开发规模。

 

附件:1.曲靖市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表

2.曲靖市2023年光伏发电项目表

3.曲靖市2024年光伏发电项目表

4.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责任清单

 

附件1

曲靖市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表

序号

县(市、区)

项  目

装机(万千瓦)

计划开工时间(年)

1

 

 

 

 

 

 

 

 

 

会泽县

 

 

 

 

 

 

 

 

 

 

 

 

 

 

会泽县

乐业镇六合村委会六合村光伏项目

20

2022

2

乐业镇清水村大营山光伏项目

17.1

2022

3

乐业镇团坡村委会管家村光伏项目

9.4

2022

4

乐业镇务嘎村委会管家冲光伏项目

12.9

2022

5

乐业镇务嘎村委会下白沙坡光伏项目

17.5

2022

6

大井镇盐塘村委会盐塘光伏项目

10.5

2022

7

大井镇银坪村委会银匠村光伏项目

16.9

2022

8

大井镇治补村委会西治补光伏项目

4.1

2022

9

娜姑镇乐里村龙王庙光伏项目

3.2

2022

10

娜姑镇拖车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

12

2022

11

娜姑镇云峰村委会云峰村光伏项目

10.9

2022

12

火红乡滴水岩村委会罗家村光伏项目

6.2

2022

13

火红乡龙树村迤乐迷光伏项目

7

2022

14

火红乡湾子村委会大草房光伏项目

5.7

2022

15

迤车镇石板村委会老村子光伏项目

1.7

2022

16

迤车镇石桥村委会鹦哥咀光伏项目

4.2

2022

17

迤车镇索桥社区金家沟大杨柳沟光伏项目

4.4

2022

18

迤车镇台子村贺家台子光伏项目

2

2022

19

迤车镇五谷村迤扯坡光伏项目

8.9

2022

20

迤车镇中寨村委会马路沟光伏项目

7.9

2022

21

迤车镇箐口村上瓦厂光伏项目

4.9

2022

22

迤车镇中寨村委会乜六沟光伏项目

15.1

2022

23

迤车镇中寨村委会竹子箐光伏项目

17.5

2022

24

者海镇油房村委会长梁子光伏项目

17.7

2022

25

宝云街道交叉村大营盘脑包光伏项目

12.1

2022

26

驾车乡小水村沙河塘光伏项目

2.8

2022

27

矿山镇二台坡村麒麟厂

2.3

2022

28

矿山镇酒房村委会酒房村

5.5

2022

29

矿山镇老坪子村唐家丫口

6.9

2022

30

矿山镇拖翅村委会木格多

4.4

2022

31

矿山镇拖翅村委会彭家外头

2.1

2022

32

老厂乡拖基戛村发土

2.1

2022

33

老厂乡拖基戛缪家村

3

2022

34

鲁纳乡狮子村西瓜地

2.2

2022

35

马路乡荒田村委会旦家沟

3.4

2022

36

上村乡上村村委会铃铛山

15.4

2022

37

麒麟区

麒麟区南头山光伏发电+农业项目

10

2022

38

麒麟区关旗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0

2022

39

麒麟区杨家村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0

2022

40

麒麟区班庄“光伏+农业”项目

15

2022

41

罗平县

罗平县富乐200兆瓦农业光伏电站

20

2022

42

罗平县阿岗300MW(一期)光伏发电项目

30

2022

43

师宗县

蒋家坡生石漠化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

20

2022

44

米车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

15

2022

45

宣威市

宣威田坝米田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

2022

46

海岱光伏一期

10

2022

47

陆良县

陆良县芳华雨补草场光伏项目

10

2022

48

普乐村二期光伏项目

5

2022

49

沾益区

沾益红瓦房“光伏+农业”项目

5

2022

50

沾益大坡土桥3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

2022

合计50个光伏项目,总装机482.9万千瓦,其中会泽县36个299.9 万千瓦、麒麟区4个55万千瓦、罗平县2个50万千瓦、师宗县2个35万千瓦、宣威市2个20万千瓦、陆良县2个15万千瓦、沾益区2个8万千瓦。

482.9

——

附件2

曲靖市2023年光伏发电项目表

序号

县(市、区)

项  目

装机(万千瓦)

计划开工时间(年)

1

 

 

 

 

 

 

会泽县

 

马路乡脚泥村委会坟坪子

2

2023

2

马路乡龙洞村潘家院子

6

2023

3

田坝乡李家村委会李家麦地

10

2023

4

田坝乡李子箐村委会曾家大地

5

2023

5

五星乡黑土村石碓窝

4

2023

6

五星乡披嘎村雷打石

5

2023

7

以礼街道温泉村委会温泉村

10

2023

8

驾车乡猫猫箐

34

2023

9

驾车乡大地梁子

70

2023

10

驾车乡腰店村龙潭

12

2023

11

矿山镇矿山村

10

2023

12

火红乡三甲村委会砂坝坪子

12

2023

13

迤车镇白泥坡村委会陷塘

15

2023

14

娜姑镇绿坪村

12

2023

15

矿山镇二关英村葛根塘

8

2023

16

者海镇胡家坡

15

2023

17

陆良县

陆良县竹子山光伏电站工程

18

2023

18

陆良县大莫古爱位光伏电站工程

5

2023

19

陆良县株木山风光一体化光伏电站工程

15

2023

20

陆良县石槽河光伏电站工程

28

2023

21

曲靖市陆良县杨梅山风光一体化光伏电站工程

27

2023

22

曲靖市陆良县马塘风光一体化一期光伏电站工程

7

2023

23

曲靖市陆良县马塘风光一体化二期光伏电站工程

6

2023

24

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光伏项目

8

2023

25

师宗县

永安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50

2023

26

罗平县

罗平县阿岗700MW(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70

2023

27

罗平县钟山100兆瓦农业光伏电站

10

2023

28

沾益区

沾益菱角农业光伏二期

17

2023

合计28个光伏项目,总装机491万千瓦,其中会泽县16个230万千瓦、陆良县8个114万千瓦、师宗县1个50万千瓦、罗平县2个80万千瓦、沾益区1个17万千瓦。

491

——

附件3

曲靖市2024年光伏发电项目表

序号

县(市、区)

项  目

装机(万千瓦)

计划开工时间(年)

1

马龙区

马龙色甲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5

2024

2

马龙大山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

2024

3

马龙区几沃梁子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8

2024

4

马龙郭家庄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5

2024

5

马龙积粮冲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0

2024

6

马龙区鸭子塘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0

2024

7

马龙瓦谷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50

2024

8

马龙新屯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45

2024

9

马龙整区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150

2024

10

沾益区

沾益菱角农业光伏三期

8

2024

11

沾益德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7.5

2024

12

沾益盘江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25

2024

13

沾益白水下坡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7.5

2024

14

沾益菱角棚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3

2024

15

沾益金龙龙潭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2

2024

16

沾益德泽小柳树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6

2024

17

沾益菱角乡老黑山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5

2024

18

沾益德泽米支嘎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

4

2024

19

 

 

宣威市

 

 

 

宣威西山储灰场生态环境治理智慧光伏项目

5

2024

20

宣威市田坝镇乡村振兴+农光互补项目

60

2024

21

宣威田坝米田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50

2024

22

羊场岩上光伏

25

2024

23

热水秧草光伏

35

2024

24

海岱光伏二期

20

2024

25

宣威乐丰200MW光伏项目

40

2024

26

得禄务乐光伏

30

2024

27

龙潭光伏

20

2024

28

宣威市宝山镇光伏电站

40

2024

29

普立卡乌300MW光伏发电项目

30

2024

30

富源县

中安街道香花岭生态农业光伏

10

2024

31

中安街道红石岩农业光伏

20

2024

32

中安街道小海坪农业光伏

10

2024

33

中安街道竹箐生态农业光伏

7

2024

34

胜境街道海丹生态光伏

6

2024

35

胜境街道滴水岩农业光伏

15

2024

36

富源后所镇300MW农业光伏项目

30

2024

37

富村镇新发村生态农业光伏

12

2024

光伏项目37个,总装机859万千瓦,其中马龙区9个316万千瓦、沾益区9个78万千瓦、宣威市11个355万千瓦、富源县8个110万千瓦。

859

——

 

附件4

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责任清单

类别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措施

责任

领导

牵头

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
时限

(一)开展资源评估调查建立新能源动态项目库

1.开展新能源资源全面普查。
 

“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按照生态优先,严守“三线一单”,统筹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保护、电力供需、要素保障等因素,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新能源资源全面普查,在确保规划项目建设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前提下,确定全市新能源资源可开发量。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前

2.建立项目库,分类动态管理。

根据全市新能源资源普查情况,完善《曲靖市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规划储备项目,建立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库,并根据建设条件,按在建、新开工、拟建、储备分类动态管理,建立即时增补和退出机制。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前

坚持全市“一盘棋”,由市能源局从项目库中筛选,于每年一季度确定当年新能源开发建设实施方案,未纳入新能源动态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每年一季度

 

 

(二)分类统筹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二)分类统筹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1.规范、有序、高效开发利用资源

分类有序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新能源资源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资源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2.优先开发多能互补大型基地。

优先开发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基地、曲靖“风光火储”基地、宣威火电基地等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各县(市、区)规划的新能源项目与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重叠的,必须及时主动调整避让。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业主

2024年底

3.大力推进绿色先进制造业配套项目。

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库中的市级统筹配套“绿色先进制造业配套项目”,以带动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为目标,市场化配置给招商引资重点装备制造业项目。为形成优势互补,鼓励光伏等绿色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和新能源电力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和开发建设,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能力。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进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4.加快发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项目。

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库中的其他项目,按照“新能源+特色产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绿色食品”“新能源+乡村旅游”等模式,由市级根据各县(市、区)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等统一进行市场化配置,进一步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各县(市、区)要以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和多场景应用分布式光伏为重点,优选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并网投产

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时限并网发电。

风电项目原则上3个月内取得项目核准批复,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4个月,装机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12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装机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10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项目业主

2024年底

光伏项目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装机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装机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2年内不得参与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

(四)加强配合全力推进配套接网工程建设

加快接入手续办理和接网工程建设。

电网企业要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做好接入系统、送出可研、电能质量等专题设计报批工作。要按照项目接入方案,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接入系统设计,加快项目报批和审查,推进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确保同步投运,优先安排发电,保障全额上网。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曲靖供电局

 

项目业主

 

2024年底

 

电网企业积极与项目业主协调配套接网工程建设方式,双方商定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的,电网企业须与发电企业签订协议,按约定时限承诺回购。

(五)大力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

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项目。

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新增新能源项目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施工、同步投产的原则配套建设储能项目,原则上不能低于装机规模10%、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

龚加武陈  志 何长松

曲靖供电局

项目业主

2024年底

不具备建设条件的企业,可选择合建或购买其他市场主体建设的集中式储能等同等规模的调峰能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