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2401000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有16项职能职责: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1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15.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16.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规划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多规合一”改革决策部署,高位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双评价、两评估”、重大专题研究、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开展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9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十四五”规划研究、行业重大项目谋划等工作,同步推进行业专项规划编制,为全市绘就“一张蓝图”奠定了坚实基础。推进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和土地储备机制体制改革,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修编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组织开展详细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制定和推广实施曲靖市实用性民居方案100例,有力助推城乡高质量发展。
2.全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厅要求,结合曲靖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曲靖市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和复工复产项目服务实施意见》,提出7条针对性措施,为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开辟了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规划审查、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等面临的一系列困难。
3.狠抓耕地资源保护。落实占补平衡制度要求,完成补充耕地省级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强力推动土地整治,全市继建、新建的47个项目全面开工,验收历年启动实施项目21个、总规模14932.8787公顷,完成新增耕地系统备案985.1243公顷。持续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累计查出违建别墅12宗,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8751.1平方米,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抓好卫片执法检查,上报违法图斑98个,占耕地面积1986.25亩。开展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开展驻曲部队营区周边环境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抓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国家和省下发疑似图斑32.3万个,已摸排26.32万个,摸排率81.47%;制定《曲靖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排查整治乱占耕地暨违法违规无序建房3.6万宗1433万平方米,制止违法违规无序建房1675户19.2万平方米。
4.突出重点项目保障服务。建立健全“一会一书一函”服务机制,主动跟踪项目进度,提前介入、精准保障。针对防疫工作需要,重点推进曲靖区域医疗中心、曲靖市传染病院扩建、疾控中心病毒实施室改造、新建口罩生产线、应急医疗产业园选址等疫情防控类项目和东门街片区棚户区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召开项目审查会13次,研究项目93个,筹备规委会审议项目58个,审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41个(含17个市政项目)。全市共供应土地259宗9605.05亩,土地成交价款27.86亿元,有力保障重点、急需及招商引资、新开工等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5.积极改善营商环境。启动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更新下调工作,推动“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政策的全面落实。灵活调整出让金交纳政策,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疫情期间不计算土地出让金未交纳部分利息和滞纳金。对规划条件审查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大幅压缩,压缩时间均超过50%,大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有效提升了企业复工复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
6.积极主动化解难题。成立“曲靖市煤矿手续办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办理全市以煤矿为重点的矿业权登记、延续、变更及复工复产等工作。共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延续登记47个。积极协调推进办理白龙山煤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7.做好资源惠民工作。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启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云宅调”入户调查采集信息的操作培训,发动基层人员近2万人参与信息采集工作,全市已采集数据1379431条。积极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助推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拆旧复垦,认真抓好“空图斑”问题整改。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419处,安排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员1586名,发放地质灾害防治通知(函)9784份,编制实施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和1410个单点应急预案。完成4个大型地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了500户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累计核查、排查各类线索417件,其中17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8.深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攻坚。攻坚克难,处置完成109个小区、9.7556万套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率分别为95.6%、95.9%。深入推进闲置土地和未开工房地产用地处置攻坚并取得积极进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曲靖市规划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
5.曲靖市城市交通科学研究所
6.曲靖市规划展览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超编的主要原因是:1.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机构改革,编制重新核定,编制数减少。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08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8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增加663.07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2020年度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经费、2020年度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预算安排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00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35万元,占总支出的40.93%;项目支出4728.04万元,占总支出的59.07%。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73万元,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原下属单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体制下划到麒麟区,2020年度支出决算数据不包含该单位支出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9.83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原下属单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体制到麒麟区,2020年度决算数据不包含该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数据。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55.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0.1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自然资源规划项目、不动产登记项目发生的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0年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17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房地一体档案融合目标而发生的劳务费、数据整合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规划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计划编制自然资源规划项目发生的招标代理费、规划编制费等支出;
曲靖城市规划展示馆装修布展项目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对曲靖市规划展示馆进行装修布展发生的监理费、施工工程款、造价咨询费等方面的支出
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3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规划展览馆年度运行管理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宣传接待费、水电费、设施设备养护维修更新及软件更新费、劳务费等支出;
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及卫片执法项目342.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发生的各种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曲靖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74.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气象信息监测预警、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开展应急调查和隐患点防治预案编制指导工作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矿产资源管理项目149.3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需要,开展市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发生的评审费支出以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储量动态测量成果审查、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发生的评审费、审查费等支出;
“三调”和土地变更调查项目112.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曲靖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发生的委托业务费支出;
国产设备替代和维护及档案数字化项目98.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国产电脑和国产复印机发生的支出;
自然资源、规划法制、宣传培训信访项目49.84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发生的信息宣传费、培训费等支出;
曲靖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22.4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曲靖市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正常运行以及使系统在全市逐步得到推广使用而发生的系统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业务支出项目3.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业务发生的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3%。与上年对比减少252.9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原下属单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体制下划到麒麟区,2020年度决算数据中不包含该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2020年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责任制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 主要用于交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2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交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助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8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644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测绘等方面的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工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储量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等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类)支出17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及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完成预算的5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1万元,完成预算的8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21.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强部门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91万元,下降5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9万元,下降87.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严格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万元,占86.1%;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占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决算表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不一致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有3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待处置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调研,实施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划验收、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系统人员来曲靖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52万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是原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体制下划到麒麟区,2020年度决算数据不包含该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2357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58.22万元,固定资产219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0万元,在建工程12367.63万元,无形资产35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2.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3.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82.3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622.4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1.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06.4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3项,账面原值380.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14.19平方米,账面原值61.2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5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6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2019年12月体制下划到麒麟区,2020年度决算数据中不含该单位数据;原合并在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统一编制决算报表的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作为部门新增下属单位独立编报决算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