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11:11: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10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此款请列入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一是市级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工作要求,支持88个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三是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曲靖市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贫困县)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