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11:24: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9〕118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此款请列入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
  一是市级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级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于2019年7月15日前根据资金使用据实将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表样详见附件2),市级汇总后于2019年7月18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
  四是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附件:曲靖市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
配表(非贫困县)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