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2022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2-01-25 09:44: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会泽县温泉铅锌矿等11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逾期,其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1月4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会泽县温泉铅锌矿等12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要求采矿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至2022年1月24日,下列采矿权人未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注销会泽县温泉铅锌矿等11个采矿权采矿许可证。

附件:曲靖市注销采矿许可证公告名单(2022年第一批)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