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2-11-03 08:50:4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4号:

 

对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和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2年第4号

(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日公告)

 

 

目    录

 

1.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

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自2022年2月15日至3月26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城管局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98号)精神,于2019年5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城市管理科、法制宣传科、财务装备科4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3名,实有在编22人。下设1个二级预算单位曲靖市城市监察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7人,实有在编37人,外聘28人。2021年度财政部门下达市城管局和下属单位市城市监察支队预算总额为4608.4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527.79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预算80.6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部门总收入4608.45万元,总支出4659.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12万元。2021年度财政部门下达市城管局本级预算总额为3680.18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654.63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预算25.55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部门本级总收入3680.18万元,总支出3687.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管局基本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202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也还存在决算草案编报多反映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未集中采购及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报多反映公务接待费10692元。

(二)部分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

(三)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

(四)部分购买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未进行集中采购。

(五)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

(六)延伸抽查市城市监察支队存在虚列支出39000元,部分购买服务未签订合同、付款依据不充分。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决算草案编报多反映公务接待费的问题,责成市城管局在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前进行纠正和调整;对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原始凭证不合规和购买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未进行集中采购的问题,责成市城管局自行整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等;对延伸抽查市城市监察支队发现的虚列支出和购买服务未签订合同、付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责成市城管局督促市城市监察支队自行整改,及时追回未开展培训的培训费,加强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的各项规定,规范费用支出和账务报销手续;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检查。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城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向市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将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关于决算草案编报多反映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市城管局即知即改;关于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原始凭证不合规和购买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未进行集中采购的问题,重新核实完善手续,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关于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的问题,已进行现金日记账的逐项补录、补记;关于延伸抽查市城市监察支队发现的虚列支出的问题,市城市监察支队已追回虚列费用;关于购买服务未签订合同,付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市城市监察支队完善手续,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

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2月至4月,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抽查了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质检中心”)财务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机关人员编制152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人员11人。2021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人员176人,其中,公务员140人,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1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1人。2016年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原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技术监督局公务用车编制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和应急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机构合并后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尚未批复确认)。2021年开设银行账户3个(含工会账户),年末余额276.47元。

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本级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收入合计5642.06万元,支出合计5642.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基本能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市市场监管局存在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市质检中心还存在违规报销一名职工党校研究生学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市场监管局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二)市市场监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市市场监管局用行政经费支付职工住宅小区等超支水电费140111.05元;

(四)市市场监管局虚列支出843830.06元;

(五)市市场监管局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7544.36元;

(六)市市场监管局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七)市质检中心违规报销一名职工读党校研究生学费3000元;

(八)市质检中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916570.85元;

(九)市质检中心违规收取开户单位检测费大额现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曲审企报〔2022〕1号审计报告和曲审企决〔2022〕1号审计决定。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责成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报销情况进行清理,补齐相关原始附件;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及时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对用行政经费支付职工住宅小区等超支水电费140111.05元问题,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准确核算水电费,收回应缴未缴的水电费;对虚列支出843830.06元问题,责成市市场监管局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资金原渠道;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7544.36元问题,收缴市级财政;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责成市场监管局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对市质检中心违规报销一名职工党校研究生学费3000元问题,审计期间已清退;对市质检中心应列未列固定资产916570.85元问题,责成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质检中心提供资产交付手续,补记固定资产917560.85元;对市质检中心收取开户单位检测费大额现金问题,责成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质检中心与客户积极协调解决现金收费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核算职工住宅小区等水电费;二是健全完善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三是督促市质检中心修订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并向市审计局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关于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保证今后严格审批会议费预算,按会议费标准执行。补齐了会议费、培训费报销相关原始附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制定发布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用制度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关于用行政经费支付职工住宅小区等超支水电费问题,已进行账目调整68604元,并收回71507.55元;关于虚列支出843830.06元问题,2022年7月已调整完会计科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关于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7544.36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7月6日缴入市财政局专户;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已进行清理,其中,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251239.69元,用于乡村振兴及创文支出4000000万元,支付执法服装保证金75120.06元,支付智慧平台合同到期款193500元,职工多交土地款244,633.18元因不动产权证等历史原因仍需挂账;关于市质检中心违规报销一名职工党校研究生学费3000元问题,已于2022年5月10日清退收回;关于应列未列固定资产917,560.85元问题,2022年6月已按规定补记固定资产917,560.85元;关于市质检中心违规收取开户单位检测费大额现金问题,市质检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限额内收取现金,超出限额的现金以直接转账、刷卡和由缴存人送存银行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