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2-28 14:38:5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

曲靖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等

2022年第2号

(二0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

 

 

    

 

  1. 曲靖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 2021年4月6日至4月26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地方公路管理处”)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属曲靖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农村公路设计审批等工作,2008年由事业单位过渡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人员编制数34人,年底实有26人,退休人员16人。人员经费为全额财政拨款。

 2020年初下达地方公路管理处预算总额为555.51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4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3.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9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07.12万元;住房公积金28.5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952.69万元,总支出932.81万元; 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0.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20年度财务收支的情况,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无预算支出、少计收入、漏计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20年1月支付电费7,121.73元,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正式发票作为列账依据。

2.2020年12月补助工会20,566.9元。

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未计入单位收入479.9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正式发票作为列账依据的问题,责成单位按规定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无预算支出20,566.9元的问题,责成单位按规定收回无预算支出补助工会20,566.9元;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未计入单位收入479.93元的问题,责成单位按规定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和项目使用资金,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监督;二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认真确认单位收入事项,杜绝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地方公路管理处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正式发票作为列账依据的问题,已于2021年5月10日按规定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无预算支出20,566.9元的问题,已于2021年5月11日按要收回无预算支出补助工会20,566.9元;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未计入单位收入479.93元的问题,已于2021年5月按规定调整账务。

 

 

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 2021年3月3日至3月23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疾控中心是曲靖市卫健委下属负责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后勤保卫科、急性传染病控制科、免疫规划科、地方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艾滋病性病麻风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质量控制科、卫生检验科、预防性健康体检科、卫生科、健康教育科等14个科(室)。2020年末人员编制128人,实有人数121人(其中,在职人员 121 人,退休人员 54 人);车辆编制 11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10辆为上级配发业务用车)。

 2020年初下达市疾控中心预算总额为3,201.36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809.25万元,追加预算1,392.11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43.48%。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3,701.57万元, 总支出3,396.03万元;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86.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1.1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疾控中心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20年度财务收支的情况,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违规报销2019年度公务用车里程补贴、违规发放政务信息奖励费、漏缴非税收入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30,664.93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二)违规报销2019年度公务用车里程补贴11,994元、发放政务信息奖励费8,850元。

(三)漏缴非税收入119,790.2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结余资金30,664.93元未清理上缴财政的问题,审计决定将结余资金30,664.93元收缴省级财政;对违规报销2019年度公务用车里程补贴11,994元、发放政务信息奖励费8,850元的问题,责令市疾控中心及时清退违规报销2019年度公务用车里程补贴11,994元、发放政务信息奖励费8,850元,清退款20,844元收缴省级财政;对漏缴非税收入119,790.22元的问题,收缴省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定期清理单位存量资金,并按规定及时上缴;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曲靖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定期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杜绝在往来款科目中列收列支;进一步加强工会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疾控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结余资金30,664.93元未清理上缴财政的问题,市疾控中心按审计决定要求,已于2021年4月29日上缴省级财政;对违规报销2019年度公务用车里程补贴11,994元、发放政务信息奖励费8,850元的问题,市疾控中心已清退收回,已于2021年4月29日上缴省级财政;对漏缴非税收入119,790.22元的问题,已于2021年4月28日上缴省级财政。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021年5月31日至7月14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曲靖市审计局。

一、基本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是市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城镇规划区、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抵押、出租和开发利用,以及房屋产权转移的交易业务,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修缮、拆迁,房地产权属和房地产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公房的资产和房地产交易的价格评估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标准规范和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2020年末,编制人数45人,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7人,退休人员27人。无车辆编制和实有车辆。内设办公室、党办、计划财务中心、维资办等14个科(室),开设银行账户4个,银行存款余额98594.53万元(零余额户0元,基本户631.82万元,工会户12.25万元,维修基金专户97950.46万元)。

审计认为,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完整、合规;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完善、执行基本有效,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存在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无依据发放奖金、稿酬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存量资金7656689.28元。

(二)无依据发放奖金、稿酬65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7656689.28元的问题,鉴于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办公楼电梯改造、烂尾楼清理整治、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建设等工作开展急需经费保障,由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对无依据发放奖金、稿酬6550元的问题,责成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清退收回,上缴省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㈠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规范单位职能职责,细化预算管理,对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分清性质,及时交回财政;㈡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杜绝无效票据报销费用;㈢加强对绩效工资、各种奖金、补贴和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绩效工资总量,禁止无依据发放任何奖金、补贴;严禁无预算用财政经费补助工会收入;㈣严格执行《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和支出管理。

四、整改情况

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7656689.28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已支付相关费用5691578.58元,余额1965110.70元(含列入2022年市本级自有资金预算电梯更换经费180万元);对无依据发放奖金、稿酬6550元的问题,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已清退收回,上缴省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