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59号) 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1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转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发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成立4个专项小组,市住建局牵头协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小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小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协调村庄规划专项小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小组有关工作。
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成效
(一)农村厕所改建迈上新台阶。累计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3.5万座,改建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442座,改建乡(镇)镇区公厕420座,建立了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聘请村级改厕技术指导员3156人。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有效。建成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8座,乡(镇)集镇均配置2辆以上垃圾清运车辆,平均每个自然村都有2个以上垃圾箱体,村庄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14515个自然村均已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配备保洁人员2.88万名。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累计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3座,累计完成35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220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基本得到管控。
(四)村庄规划与实施管理有序开展。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9个,完成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248个,建立健全了宅基地管理、乡村建房审批制度。
(五)村容村貌大幅提升。全市14515个自然村均达到一档村标准,2019年获评云南省美丽村庄59个、2020年申报159个,累计创建省级卫生乡镇66个、创建省级卫生村229个。
(六)村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全市农村垃圾收费和保洁两项制度、清扫保洁和综合执法两支队伍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覆盖率达100%。全市累计投入资金9960万元、建成“爱心超市”及服务网点1181个。
二、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投入情况
2018年来,中央、省、市及县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资金63.01亿元,其中2018年17.65亿元、2019年27.78亿元、2020年17.5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补助、农村交通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等。积极动员社会资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共建、共享。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资金达500亿元以上。
2021年,省级已下达曲靖市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10887万元。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总体来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垃圾、污水终端处置设施不配套、处置方式简单不规范、公共设施运营管护机制不健全、执行参差不齐不到位、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推进难、群众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农村垃圾、污水终端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采取PPP等融资模式,拓宽筹集渠道,对垃圾没有纳入城镇集中处置的地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配套建设垃圾热解场,对污水没有接入城镇管网进行处置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措施,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终端处置设施配套不足问题。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户厕改建。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尊重群众意愿,农村户厕改建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选择改建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宜水则水、宜改则改,积极稳妥推进。
三是建管并重,建立完善公共设施运营管护机制。健全完善村庄保洁、垃圾收费“两项制度”和保洁、监管“两支队伍”,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垃圾收费模式,确保村庄保洁正常运转。
四是调动村组干部积极性,着力提升村庄公共事务管理水平。通过五面红旗村创评、强化考核奖惩等措施,压实村组干部管理责任,调动群众积极性,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完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着力提升公共事务管理水平。
下一步,借助乡村振兴的东风,我们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重点打造“干净、整洁、有序”村庄为
目标,对照“四有四无”标准,完成4354个村庄整治达标任务。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真正成为一项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和幸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