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9 11:08:1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是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地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11.完成省水利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曲靖市水务局(本级)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曲靖市水务局(本级)牵头,会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紧扣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抓固投、找支撑,确保水利投资稳定增长。紧盯固投同比增11%、完成41.6亿元的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挖掘潜力、精准调度,1月至10月完成39.86亿元,同比增15%,占市政府考核目标41.6亿元的95.8%,预计11月底可完成资40.96亿元,年底可确保完成投资任务。一是抓好复工强基础。全市29件续建重点工程于2月25日前全面实现复工。二是抓紧开工找增量。梳理制定市县“双十”项目,年初计划新开工投资35亿元的黑滩河水库等94件重点项目,总投资90.73亿元,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抓好要素保障,现已开工陆良响水坝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53件。三是抓牢资金找支撑。争取2020年水利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2个,总投资85.71亿元,争取资金19.12亿元(占全省水利项目争取108.43亿元的17.63%),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7.18亿元,特别国债资金1.94亿元;与省水投公司深度合作,投资6496万元的马龙鲁谷水库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
    2、抓人饮、求突破,夯实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基础。把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有保障作为今年第一位的政治目标和全年工作的“牛鼻子”,把突破农村饮水安全管养难题作为重塑曲靖水务系统新形象的指挥棒,一是创新建立《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等五项机制在全市落地见效,实现饮水工程从建设端到管养端责任链条全闭合,得到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认可;二是加大建设力度,整合资金7520万元,建成工程298件,巩固提升47.5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包括贫困人口4.56万人。三是抓实突出问题整改,2020年共整改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各级发现问题395个,整改率100%。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95.02%,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93.52%,693件千人以上工程和6827件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定价,水费收缴率分别为96.70%、95.75%,超额完成中央、省年度水费收缴率95%的目标任务。省级开展的宣威市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实现农村饮水安全零举证。
    3、抓建设、推前期,推进水利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在建骨干水源工程35件,包括2件大型、7件中型、22件小(一)型,2件小(二)型,2件引调水工程,整体推进顺利。其中,重大水利工程阿岗大型水库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将在年内下闸蓄水,车马碧大型水库实现大坝封顶,将在年内完成枢纽工程建设任务,宣威石城河等4座水库竣工待验收;着力构建城乡供水保障网、现代产业节水支撑网、江河防洪安全网、水生态文明修复网、智慧水利数字信息网“五张网”,有效抢住6月底前进国家、省总盘的窗口期,规划上报项目1235件,总投资879亿元。规划上报六大水系和牛栏江水环境治理项目107件,总投资47亿元;加快推进关乎全局、影响重大的项目前期工作,投资35亿元的黑滩河水库可在年底前获批,总投资63.6亿元77座中小型水库,以及一批江河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前期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4、抓改革、谋长远,夯实水利行业自身发展后劲。紧紧围绕省政府“三个全面”部署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要求,一是明晰工程产权全市所有水管单位完成定性定编定岗,313件水库办理了土地证,占总数1033件的30.3%;20余万件小型水利工程办理了产权证。二是加快确权划转。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全市“十一五”以来省级以上投资的1067个项目67.77亿元资金确权至省水投公司,加大合作力度,争取省级资金。三是实施农业水价改革。全市267.63万亩高标准农田,农业水费收取面积79万亩,收取2019年水费1018万元,其中麒麟、陆良灌区灌溉农田100%收取农业水费。现正加快曲靖大型灌区等5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四是加快水利市场化改革。派出队伍专项考察学习大理等省内外改革典型经验,现正在开展改革方案调研编制工作。
    5、抓安全、保民生,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及供水保障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的防汛抗旱包保机制,拉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整个汛期没有发生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启动投资7.09亿元的独木水库至潇湘水库应急联通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16550万元,龙潭河水库至三宝水厂8.5公里、三宝水厂至黄旗村委会326国道7.2公里的管道已通水,整体工程计划在2021年2月1日前全线贯通。针对库塘蓄水不足的陆良和宣威主城区,以及缺水严重的部分村组,迅速制定措施推进建设补足供水缺口。整合资金1.54亿元,紧急启用45件抗旱提水工程,新建16件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解决全市9个县(市、区)11.18万人的临时饮水困难。同时,抢抓一切有利时机蓄水储水,预计年内可完成库塘蓄水8.5亿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363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6.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9.30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减少,二是压缩开支,减少市级配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8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8.93万元,占总支出的59.34%;项目支出1540.79万元,占总支出的40.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491.36万元,下降63.14%。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各项费用支出减少;二是减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阿岗水库建设中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27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职工十三个月工资未在本年度发放,二是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4.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水务局(本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0.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73.10万元,下降80.28%,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各项费用支出减少;二是减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阿岗水库建设中央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黑滩河水库项目建设前期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黑滩河水库前期可研、设计等支出。
    2、水利规划及业务管理经费25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支出。
    3、水政执法经费56万元,主要用于水法律、法规宣传,水政执法管理等支出。
    4、水土保持信息建设经费77.6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规划、信息平台化建设支出。
    5、水资源管理经费348.9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公报、月报、水资源管理监测评价支出。
    6、防汛抗经费170.7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防汛工作管理、水毁设施修复。
    7、智慧水务及河长制项目经费278.53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河湖管理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2%。与上年对比减少6411.36万元,下降63.22%,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各项费用支出减少,二是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阿岗水库建设中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8%。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及党政储备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专项经费支出。其中: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前期经费支出;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9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专项经费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励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专项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死亡抚恤支出。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1.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两案”人员生活补助;
    2080801死亡抚恤5.60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金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4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费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9.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费单位缴繃部分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等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56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9%,主要用于水利系统人员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水资源利用与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等的支出。其中:
    2130301行政运行62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197.7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0309水行政执法监督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政巡查,及时查处水事案件,调处水事纠纷等水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支出;
    2130310水土保持77.6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水土保持规划支出;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48.9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水资源公报发布等支出;
    2130314防汛170.7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管护及防汛设备网络系统、水毁设施修复、山洪灾害防治等支出;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89.6万元,主要用于河湖范围划定测绘,编制划定方案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33万元,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的5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1万元,完成预算的5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37.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而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88万元,下降4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34万元,下降4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4万元,下降55.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而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1万元,占85.58%;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占14.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到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州市水利部门人员到我市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7万元,增长19.51%。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水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18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5万元,固定资产1084.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1.8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10.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4.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0项,账面原值234.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842平方米,账面原值257.9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9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二)水行政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三)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规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四)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五)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六)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附件:曲靖市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uploadfile/2024/0205/202402051543063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