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5:41:1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我局在业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1570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量 572条,专栏维护数量22个。
一、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2020年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同时注重信息公开质量,保障公开渠道和程序稳定有序,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当好“第一政策解读人”。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和方式,构成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本框架。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通过曲靖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曲靖市生态环境新浪微博、环境保护专栏网站,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解读,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按照主动发声、正确发声、及时发声的要求,积极利用开展宣传。同时,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畅通公众沟通渠道,通过微信、12369平台及12345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各类诉求件,均及时办理回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我局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的意见,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等专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透明。
(2)围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相关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官方两微和市政府网站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建立空气环境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空气质量AQI实时报、AQI日报。每天在曲靖电视台公布当日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曲靖日报》公开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信息,每月在门户网站公布当月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门户网站设立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对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和执法、应急等情况按要求公开。
(3)做好项目公示。积极做好建设项目受理、预审和批复等公示,市级与县级项目由受理主体在门户网站分类进行公开。针对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
(4)依法公开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各类环境执法信息,2020年全市65件违法案件全部进行信息公开,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将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按要求对法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制度文件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5)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局持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并将福州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专栏网站建设,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优化栏目结构,充实栏目信息。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环境保护栏目建设。强化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强化曲靖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管理,完善分类设置,进一步丰富功能和内容,及时发布信息,提高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更好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功能。
(3)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建立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处室、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有信息发布前,各处室、单位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依法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2件为环保社会公益组织申请,1件为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答复2件,不予公开1件。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行政诉讼1件,为复议后起诉,诉讼结果为维持原行政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4 +347 12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94 6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86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2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特别是缺乏比较生动形象的图表;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公开;三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大。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认真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