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5:34:5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国资委   

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精神, 现将市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一名副主任作为分管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科室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按照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五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所发布信息均按照保密规定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发布至指定网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专题解读市国资委发布的政策文件,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对照考核细则,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自查
对照《市直有关部门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市国资委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
1.更新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市国资委无门户网站,未发布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国资委严格按照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2.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填年度办理情况:市国资委本年度不涉及。市国资委于今年接收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巡察情况通过曲靖市党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qjdwgk.gov
.cn/content/2020-11/10/content_633761.html)。
3.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市国资委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将2019年部门决算(网址:)及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网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信息情况:市国资委不是行政执法单位,不涉及。
5.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有关信息情况:市国资委不涉及。
6.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有关信息:市国资委不涉及。
7.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有关信息情况:市国资委不涉及。
8.按照相关规程和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情况:市国资委不涉及。
9.引发负面舆情情况:国资委无引发负面网络舆情情况。
(二)年度重要政策解读情况。
国资委今年4月出台《曲靖市市属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曲办字〔2020〕29 号),落实主要领导解读,格式严格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材料。由于国资委未开通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平台,政策解读文件未能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及文件原文已报送政府办信息公开科。
(三)平台建设组织保障方面。
1.按照“参考方案”改版情况。市国资委无网站、不涉及。
2.“12345”热线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办理“12345”热线共计12件,全部按时办结,热线转接成功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3.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在部门网站公布。市国资委明确了分管办公室的段惠琼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于市国资委没有部门网站,未在部门网站公布。
4.组织学习贯彻《公开条例》。市国资委在10月12日工作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文学习了《公开条例》。
5.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国资委今年出台《曲靖市市属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曲办字〔2020〕29 号)已报送政府办信息公开科。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并且由于市国资委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有所调整,致使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性受到影响。
2021年,市国资委将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是加强与政府办信息公开科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对接,积极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丰富和深化信息
公开的内容。
 
                      曲靖市国资委
2021年2月10日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购 6 12万余元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