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5:28:4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各项要求,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现公布2020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强化信息发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法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机构职能、医保政策、通知公告、征求意见等信息20条,依法公开财务2020年预算、2019年决算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信息。
通过曲靖M、掌上曲靖、曲靖日报、云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医保信息160条,其中曲靖M127条,曲靖日报11条,其他媒介22条。回复微博咨询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服务方面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拟稿、核稿、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四层审批,并由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防止因审查不严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批 12.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自主发布渠道缺少,信息发布渠道不够广泛,不够全面。下一步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建设,争取信息公开更加主动、更加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