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4:35:4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35号)文件要求,现将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梳理总结并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相关内容可到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329号,曲靖市林业网络信息中心;邮编:655000;电话:3511916;电子邮箱:qjlyxxzx@126.com)。
  • 总体情况
2020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草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森林曲靖建设和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快美丽曲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两会”及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全市林业草原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共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播林草新闻和信息2868篇(条)。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2020年10月1日已永久关闭下线)公开林业政务信息523条,在政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903条,回复咨询6条,办结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投诉建议1件;在关注森林网发布信息142条;办结12345政务热线3件。二是疫情期间做好防控和普法宣传。通过媒体宣传报道189次,开展普法教育2647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12427份。三是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并于217日,731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四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护发﹝2020﹞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5号)要求,对2006年以来办理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的227家予以注销,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拓展信息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注森林网官方网站加强林草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利用主流新媒体政务微博、曲靖M、掌上曲靖等平台拓宽信息宣传渠道。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按照“谁上网、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遵照《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提升信息发布实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林业网络信息中心,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为提高政务信息员的信息写作水平,市林草局举办了全市林草系统办公室主任及信息员公文处理和信息写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林草信息员的政务信息水平。按照市委网信办、市网安支队对网络安全的要求,做好网站日常管理维护、网络舆情监测和重点时期应急值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 +31 5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项 22.45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 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渠道少,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曲靖市人民政府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避免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和僵尸栏目出现。在继续使用好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宣传平台,加强信息宣传,拓宽信息宣传渠道。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争取在官方媒体平台开通账号,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填报人:昌建文             联系方式:0874-351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