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3 15:49:4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35)精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梳理、悉心核实有关数据,确保符合规范要求,做到应报尽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券信息、农业专项资金拨付、扶贫资金、规章制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充分发挥曲靖市财政局网站作用
始终把曲靖市财政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务宣传的第一载体,不断加大投入,持续优化功能模块,在曲靖市财政局网站优化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在线服务、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公众互动、权责清单、投诉举报等信息公开专栏。对财政政策、民生财政、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工作,主动发布信息,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曲靖市财政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457条(其中“财政动态”专栏发布信息1699条),依申请公开文件2份(回复率达100%),发布“曲靖财政”微博835条,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公开政务信息148条。
(二)主动公开各项政府文件
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除涉密文件外,做到了“应公尽公”,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 74份,主动公开74份。同时,在市财政局网站开设了“政府文件”“减税降费”专栏,全年共发布政策76条。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扎实推进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网站开设“曲靖市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要求市本级、各县(市、区),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管理等情况。二是扎实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持续完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事项,提标扩面,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覆盖范围,拓展预算公开领域,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方式,推动基层预算公开事项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是扎实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要求,于2020年7月,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进行全面公开。202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待2021年决算批复后及时在市财政局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严格按照“一张网”管理要求,在曲靖市财政局网站设置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板块,及时公开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文件及收费标准,广大人民群众上网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五)强化涉农资金公开
设置“扶贫资金公开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将扶贫资金文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公告公示,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相应公开,各有关乡镇、村委会进行公告公示。
(六)开展PPP信息公开
2020年,全市PPP项目共有45个入库,均已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项目信息公开库中,进行了相关信息公开。
(七)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等财税改革信息。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减税降费”专栏,实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全面提高税费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
(八)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三公开”要求,对政府采购信息均推送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对社会进行公开;对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组织的采购,政府采购预算一律进行公开;对政府采购结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规定,采购文件中的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询价通知书的电子版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开,并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从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须符合按74号令要求,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变更。
(九)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加大权责清单公开力度,实行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议案建议办理等事项公开。目前,市财政局只保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行政确认事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事项、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变更、注销、备案六项,其他权力事项。加大阳光财政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建设,对扶持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金,纳入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对拟扶持企业的项目资金实行网上永久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其它公开情况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会计类服务事项除进驻政务中心外,延伸了网上办理,设置了专栏,对会计考试、会计办证、成绩查询等详细信息,均在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布,致力提升便民为民服务实效。   
2.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曲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人大、政协要求,及时办理回复建议提案,2020年建议10个、提案1个,办理完结率达100%,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在专栏进行公开。
3.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在网站上开通政策解读专栏,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全市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2020年,公开政策解读文件3个。同时通过“扫黑除恶”“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精神文明建设”等专栏,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4.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针对当前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事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QQ、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充分研判预判,进行有针对性的公开。2020年,办理在线业务咨询及受理诉求共18条,回复处理率达100%。同时,加强新媒体安全监管,严禁党员干部在QQ群、微信圈发布消极反动的言论、段子和低级庸俗的图片、视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牢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5.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0年,曲靖市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份,即曲靖市山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公开 “1. 曲靖市工商学校2009-2019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等信息。2. 补充公开曲靖市工商学校2009-2019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等信息”。市财政局及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及时告知了曲靖市山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曲靖市财政局外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每年投入一定专项经费,用于网站维护升级,同时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继续做好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对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梳理、归并和整合,按照“方便集中、及时发布和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着力打造“对外宣传、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财政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曲靖财政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凡是对外和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统一出口,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唯一性和严肃性。一律填写《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批表》,由信息来源科(室)填报并对报送信息进行初审,局办公室按照保密要求,对信息进行复审,最后报局领导审批。
7.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20年,曲靖市财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和诉讼。
8.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职责,对全市的政务公开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分工、协作高效统一、工作整体推进,确保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对《曲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曲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曲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曲靖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曲靖市财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曲靖市财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和《曲靖市财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全面梳理,重新修订,切实为政务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74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06 16.97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财政部门信息交汇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了解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特别是对一些信息能否公开有关部门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把握,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不够及时,难以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全面需求。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各科(室、中心)和人员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消息公开,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由于财政部门信息分散在不同科室,在信息协调沟通整合上还有差距,导致部分信息不能及时快速更新。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行季度重点工作社会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更好地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信息质量管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压实信息主体责任,千方百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确保时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度。加大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增强各科(室、中心)提供政府信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务信息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方面的及时性、有效性。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