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2 14:54:3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文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基本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15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2572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3319117、3110553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地方政府
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

 
  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沾益区、宣威市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05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提前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此款列入2021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3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上述指标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相关要求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主要对2017年7月14日后由省级转贷各地的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付的补助。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可在搬迁贫困群众后续扶持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贴息补助资金实行台账管理,各县(市、区)要做到账目清楚,每笔地方政府债券和贴息补助可复核、可追溯,同时将贴息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于2021年12月底前上报市财政局。
  二、请各县(市、区)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文印发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5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扶贫办、 自然资源部和人民银行联发的《关于调整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通知》(财农〔2018〕4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做好公开公示,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此外,考虑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该资金具体用途和绩效管理要求,请按照中央和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