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10:23:3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为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市住建局在重大政策出台发布前积极做好宣传预案;政策公开发布后,及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上带头解读政策,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主动引导。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还通过举办听证会、接受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二是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方关切,对住建领域中的房地产市场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按照预案快速反应,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进行回应。三是主动加强与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扩大政策宣传效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提高网站负责人员服务意识与责任担当,加强网上投诉、局长信箱、微博咨询、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反馈,要求办理单位严格按照回复要求在限定日期之内回复处理,及时安抚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2019年网上投诉及局长信箱受理咨询投诉223件,回复处理率100%、12345政府热线262件已全部归档处理,政务微博有效回复网友提问159条。
(二)推进各类清单透明化,加强审批环节监督公开
依托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市住建局12个机关科室和18个局属单位的机构职能职责均已在门户网站列明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燃气工程开工备案等14项监管服务事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核等4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已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开;住建系统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已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开。及时更新了市住建局权力清单及1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实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及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截至目前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97条,备案信息1条,荣誉信息3条,资质资格信息27条,证照过期信息3条,行政处罚信息27条;制作并公开市住建局责任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2019年,市住建分中心14个审批服务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4346件,办结14333件,办结率99.9%,所有事项均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审批率达100%。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和网上审批大厅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按照相关规定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已于8月份及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布财务支出情况。
(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二是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和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三是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卡或宣传手册,确保危房改造农户知晓政策,要求各乡镇严格实施“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乡、镇、村负责不同阶段信息和结果公开,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管理制度,实现资金分配公开。四是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实现结果公开,截至9月30日,全市4类重点对象已竣工52668户,实现了“清零”目标。全市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32438户已全部竣工,实现了“清零”目标。
(五)加强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推进进度公开
自开展曲靖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以来,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梳理公布,对相关河段的治理范围、投资金额、工程进度及预计时间等方面实时更新,进一步拓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范围,认真倾听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六)完善供水、供气民生行业信息公开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对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供水、供气行业中的单位名单及企业资质严格审核后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在专设板块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渠道进行公开,新建了“曲靖供排水微信营业厅”APP、积极开通网上支付方式并通过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送,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着力提升人民满意度。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2019年,市住建局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鼓励和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落实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舆论正面引导,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努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加强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媒体更加精准和有效地开展宣传,提升住房消费优惠政策在购房人群中的知晓程度。依托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和曲靖房产信息网进行公开。对外提供房屋信息查询共计42411次;接待大型群体性上访事件(40人以上)1次,来电来访、投诉事件30余次,约谈开发商解决投诉事件20余次;协助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理查封、解封、过户手续800余件;协助纪检监察办件30件。二是及时督促保投公司、城改办、房管部门等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做好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及时指导各地做好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
(九)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市住建局将办理完毕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书面回复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是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公开情况,2019年,市住建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5件(承办件13件、协办件22件),政协委员提案102件(承办件31件、协办件70件),合计136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重点提案1件。目前除1件重点提案定于2019年10月30日进行面商外,其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办结,已办结的建议、提案办理面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面商完的建议提案回复已报市人民政府秘书科审核,待审核通过后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四是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2019年,网站发布信息147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 增186 4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083 减3678(备注:减少公交充值) 14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机构改革后无权行政处罚 机构改革后无权行政处罚 机构改革后无权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减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2 43.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仍需加强
    市住建局政策解读内容多为纯文字解读,缺乏图片图表、视频动画等配合,群众难以长时间专注阅读,不利于群众理解体会政策;宣传方式仍停留在网络宣传方面,宣传方式老套,举办线下宣传活动少,覆盖面和知晓率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不足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同时,市住建局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多,导致工作人员把握不好政务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之间的关系,使得在主动公开信息与否上举棋不定。
改机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机制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部署。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同时加强考核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科室)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市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严格上报公开程序
为确保政务信息投报规范化进行,市住建局制定了《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对信息上报工作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局机关各科、局属各单位撰写的信息稿件统一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信息员整理修改后报局办公室主任、局分管领导审阅后上报。全局信息上报工作均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公开,坚决防止出现越级上报的情况发生。
(三)加大住建系统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公开力度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三是进一步做好供水、供气等服务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使出行更加方便高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
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五)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体制完善上下功夫
进一步完善市住建局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将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并抓好实施。建立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申请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