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8 14:22:3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扶贫办   
曲靖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319117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9﹞42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30000万元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县、摘帽县脱贫攻坚支持力度,确保2019年圆满完成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列入2019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上下级政府间转移型支出”。为管好用好资金,及时发挥资金效益,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现行脱贫标准,重点安排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设项目,严禁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请根据资金分配规模,对照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对标对表,从县级项目库中选择确定建设内容。
  三、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请及时组织规划、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201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请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和资金公告、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切实发挥效益。
 
附件:1.2019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明细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汇缴2019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9﹞44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431.66万元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汇缴2019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
 
  市扶贫办:
  按照《关于汇缴2019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云财农[2019]78号)要求,现将曲靖市2019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431.66万元拨付你们,列入2019年“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列“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的补助”。
请及时汇缴2019年度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收款单位: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2035 3999 9001 0000 0557 66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9日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曲财社[2019]4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8021万元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以下简称《30条措施》),助力实现全面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尽快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表)。此款列入2019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和“509”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请各县(市、区)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和负担比例足额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各项补助资金,确保全市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实施。
  请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简化资金上缴流程,资金直接拨入市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统筹管理使用。
 
附件: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补助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文件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社[2019]4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538.69万元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保障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相关要求,根据年初预算和各县市区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下达你县(市、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款列入2019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和“509经济分类科目”。
  请各县(区)认真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县区在下拨资金时,必须将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单位,督促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
缴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文件5: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9﹞6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0000万元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专项资金的通知
 
  会泽县、宣威市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和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曲靖市精准脱贫攻坚合作协议》精神,2019年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曲靖市捐赠资金2亿元,积极助力曲靖市脱贫攻坚。现将2019年度对口帮扶专项资金下达你们,其中:会泽县1亿元,宣威市1亿元,收入列入2019年度“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入“21305扶贫”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管理
  认真按照《云南省企业集团帮扶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开办〔2018〕145号)相关要求使用、管理捐赠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制定《企业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对帮扶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使用。同时要做好捐赠资金的监管工作,对于捐赠资金使用不当、不合规定以及违法使用等行为,要及早发现,及时纠正,并书面通知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整改监督工作,确保整改到位。请会泽县、宣威市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企业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上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备案。请会泽县、宣威市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上报上季度云南中烟公司对口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及拨款进度。
  二、严格资金使用
  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会泽县、宣威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脱贫摘帽短板,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资金安排必须符合《云南省企业集团帮扶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开办〔2018〕145号)相关要求,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三、认真做好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和备案
  会泽县、宣威市要认真按照《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项目规划及批复工作的通知》(〔2019〕—13)要求,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精选拟建项目,认真编制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2019年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9年6月5日前由县(市)人民政府将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2019年度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一式16份报曲靖市人民政府审核。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于完成批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报曲靖市人民政府、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和省企业帮扶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四、计提项目管理费
  为切实加强对口帮扶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根据《云南省企业集团帮扶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云开办〔2018〕145号)相关规定和《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口帮扶曲靖市精准脱贫攻坚合作协议》精神,会泽、宣威两县(市)按照不高于2%的比例在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资金中计提项目管理费,统筹安排使用,并据实列支项目管理开支。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准备、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及资金公告公示、业务培训、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审计等相关业务工作开支。
  五、认真做好项目及资金公告公示
  严格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对口帮扶资金管理、使用部门要及时公开对口帮扶项目和资金的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认真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帮扶项目竣工后,先由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竣工验收资料,组织初验,再由会泽县、宣威市人民政府组织终验。曲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抽查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情况及相关验收材料报送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备案。
  七、加强资金审计监督
  会泽县、宣威市要加强对口帮扶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工作,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对口帮扶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督促中标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出具规范的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资金结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上报曲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所开支的对口帮扶资金及项目的审计费用在计提的项目项目费列支。
 
联系人及电话:
市财政局农业科:李陆香3122013
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代普诚3939117
市扶贫办挂包帮扶科:吴理会33191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文件6: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汇缴2019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9〕139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2118.94万元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汇缴2019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
 
  市扶贫办:
  按照《关于汇缴2019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曲靖市2019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资金2118.94万元拨付你们,列入2019年“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列“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的补助”。
  请及时汇缴2019年度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收款单位: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2035 3999 9001 0000 0557 66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