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5号)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曲靖市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曲靖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全局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各责任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落实到人,并把履行责任制情况纳入科(室)中心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根据形势需要,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照有关规定,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岗位职能、许可、服务、决策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三)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了《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及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的了解掌握,提高对履行《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狠抓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对各科(室)中心下达了具体的任务指标,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并向各科(室)中心通报公开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及时、真实、有效,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1年,曲靖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资料、统计公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重点工作情况、招聘任免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统计局以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通过网站公开。以曲靖市统计信息网为主要发布平台,同时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曲靖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站、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838条。
2、通过新闻媒体发布。2011年,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并对普查数据进行解读。
3、通过编印统计宣传品等形式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编制了《统计年鉴》、《曲靖领导干部工作手册》、《曲靖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报)、《统计工作手册》等资料,向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解读等服务。
4、在《曲靖日报》“财富周刊”栏目开设“统计专版”,每月刊发一期,公开全市统计工作动态、主要数据及分析资料等。全年共刊发12期。
5、通过“曲靖快讯”手机短信平台公开统计信息,全年共发布4条。
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将综合科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负责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统计数据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受到申请情况
因曲靖市统计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了各类信息,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因此,一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共接到各类电话咨询453次,接待上门咨询92次,均已答复。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无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需求,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统计信息的分类还有待进一步科学化;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有待增强;三是信息发布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加;四是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信息公开要求发布的网站太多,工作量较大。2012年,我局将针对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无相关说明及附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