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兽药GSP评审情况公示(2024年第5批)

发布时间:2024-03-07 15:39:0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等规定,陆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兽药GSP检查验收组,对陆良县恒丰兽药经营有限公司实施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类)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家兽药经营企业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要求,拟认定为曲靖市兽药GSP合格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58号

电话:0874—3122409

邮箱:xmjn-30@163.com

附件:曲靖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评审情况表(2024年第5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