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06 15:2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张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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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制度,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有关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意见。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重点示范区域的环境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7.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8.负责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9.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0.负责管理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行政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市政府委托,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大气生态环境股、综合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股、法规宣教股、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宣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2.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环境监测站

(三)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项目改造;抓好道路运输污染治理;深化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煤矿、非煤矿山扬尘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强化秸秆禁烧管控;统筹开展城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从严落实河长制,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旧营桥国控断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监管流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畜禽养殖及其他排污企业的污水排放;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杜绝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抓好全市历史遗留锌废渣风险管控工作,加强煤矸石堆存、处置监管,做好危险废物、重金属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积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的衔接,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优化行政审批,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三是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整改目标,积极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确保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可控。四是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以满足日益精细的管理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五是以12345平台为抓手,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3.持续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范围,抓牢自然保护区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基础,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积极谋划包装申请资金项目,力争在水、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切实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4.加快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加强生态环境法律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完善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

5.切实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敢于碰硬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及超许可限值排污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大合力。二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成好年度监测任务,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靠数据支撑。三是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检察办案助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9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4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5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45.45万元,增长48.05%,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宣威市格宜镇耕地周边土法炼锌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工程(二期)专项资金,2.增加宣威市亦那河(海岱镇段)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44.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44.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4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5.45万元,增长49.90%,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宣威市格宜镇耕地周边土法炼锌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工程(二期)专项资金,2.增加宣威市亦那河(海岱镇段)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994.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84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5万元,3.46%,主要原因分析有两两名职工退休;项目支出4,85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1.00万元,增长69.02%,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宣威市格宜镇耕地周边土法炼锌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工程(二期)专项资金,2.增加宣威市亦那河(海岱镇段)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死亡抚恤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他医疗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5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4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0101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5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50101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50102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50102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50102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5010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5010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50101工资福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12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3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5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50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5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50208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211030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土壤宣威市格宜镇耕地周边土法炼锌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工程资金27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77.00万元);

28211030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土壤宣威市农村环境整治预算资金2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29211030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土壤宣威市亦那河(海岱镇段)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工程资金1,98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84.00万元);

30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土壤宣威市羊过水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资金2,3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3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4.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5.45万元,增长49.90%,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宣威市格宜镇耕地周边土法炼锌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工程(二期)专项资金,2.增加宣威市亦那河(海岱镇段)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3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4.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13人次。

减少原因为缩减经费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为缩减经费厉行节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资产总额3,380.22万元(净值2,71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23万元,固定资产3,191.99万元、净值2,52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0万元、净值18.5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2.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宣威市羊过水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二、立项依据

云财资环〔2023162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规定,2018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对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86月和2018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分别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同时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201811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地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2019年《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在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任务。宣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攻坚战作的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相继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宣威市羊过水水库水源地跨板桥街道、落水镇和热水镇,取水点水域1.3 km范围属于板桥街道,其余汇水面属于落水镇和热水镇。水源地属于水库型饮用水源,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4°127.73,北纬26°430.13。羊过水水库供水方式为通过水库水引流汇集到集水池再分流到各户,水库储水量2,460m3,取水219m3/年,供水量为0.6m3/日,供水对象供凤凰街道河东、朱屯、大屯、所乐居委会,来宾街道虎头、来宾、盘龙、观云、宗范居委会、普仓、后夸村委会,复兴街道复兴居委会的饮用水,供水人口83,500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新建DN110 UPVC接户管约17,145m;新建DN2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10,325m;新建DN3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11,841m;新建DN400 HDPE污水收集管约400m;新建φ500 HDPE一体式检查井约294座;新建φ700 HDPE一体式检查井约321座;新建φ450-110 HDPE接户清扫井约1,149座;新建污水提升管道约400m

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5套(总处理规模329m3/d),新建污水提升系统1套。

2)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面山生态修复约4,5322m2

植物缓冲带约4,188m2

3)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

安装界桩31根,界标17块,警示牌14块,宣传牌17块,涂塑隔离栅约4,657m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安排资金2,3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针对宣威市羊过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展开调查,分析宣威市羊过水水库水质现状及保护区内各污染源污染现状,系统、全面、有效地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改善羊过水水库水质污染问题,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解决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问题,实现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不断改善,保障饮用水供水安全,并提升项目区村庄人居环境。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水质成效

羊过水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2)工程措施成效

完成羊过水水库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16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80%

一级保护区可封闭管理区域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率95%

3)污染物削减成效

削减污染负荷COD46.477t/aTN4.407t/aTP1.105t/a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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