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06 11:29: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韩宏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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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曲靖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省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林业和草原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林区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省林业和草原局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负责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行政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及机关党委;

本单位为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按照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由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跟踪整改到位,健全责任落实、督察考核和源头治理机制,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全面见效二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资源管理新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制度机制创新,不断推进资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为林草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目标任务,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坚持全面推行林长制与绿美曲靖三年行动、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融合推进,统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不断提升生态建设质量;系统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退化草原修复、退牧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大工程;提升乡土种苗保障能力,加快建设特色乡土树种培育展示调剂和应急保障平台,在管、治、建、用上下功夫,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推动曲靖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2.科学开展国土山川绿化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实施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完成年度造林目标和种草改良任务。加强金沙江、南盘江流域生态系统修复,积极推进干热河谷区、高寒山区等困难立地区林草植被恢复加快城镇面山破损山体、矿区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和增绿扩绿狠抓落地上图管理,实现造林种草任务落地上图全覆盖,按时完成年度营造林草任务。二是抓好城乡绿化美化行动。落实“1+2+3+6”工作运行机制,持续做好树种选择、种植管护、病虫害防治等支撑服务。深入推进乡土树种苗圃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引导全苗木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乡土树种苗木供应,精准做好苗木组织保障。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创建义务植树基地,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三是抓好绿美乡村建设。星级村动态管理为抓手,聚焦乡村建绿、增绿、补绿、用绿,深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四是抓好国储林和林草碳汇工作。开展林草碳汇资源摸底调查,形成资源图项目库,为全面推进林草碳汇工作奠定基础,加强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开展灌木林碳汇监测和草地稳碳增汇技术开发,建立林草碳汇数据库,推进会泽县申报全省林草碳汇开发试点县。

3.持续强化林草资源管护一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分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局面。强化护林员巡山护林常态化管理,严厉打击开垦、采石、采砂等毁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城镇面山、水库汇水区、公路沿线、河堤两岸及饮用水源点等重要生态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三是扎实开展资源底数调查。做好林草湿生态监测评估工作,抓好省级反馈图斑核查工作;实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工作,严肃查处问题,重拳整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四是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开展林下种植及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破林草资源。

4.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曲靖珠江源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围绕《申报创建曲靖珠江源世界地质公园工作总方案》,早编制完善创建材料,积极争取尽早设立提前谋划推进国家公园立法及规划编制等工作,按时序研究解决拟建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问题,确保国家公园一旦批准设立,后续各项建设工作有效推进。二是强化保护地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批复意见,加快开展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规划编报、勘界立标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抓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等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三是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构建动态监测体系,开展湿地面积增减、保护率核查和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5.不断提升林草要素保障能力一是强化定额保障。既要积极争取省局林地定额指标,全力保障各类项目林地需求,也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调剂林地定额,切实把有限的林地定额用在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上。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发扬店小二精神,提前介入、主动衔接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建设涉林需求,指导和帮助业主单位编制好、组织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申报材料,切实提升要素保障服务水平三是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快林草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用。针对委托的级审批权限及问题短板,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四是加强监管服务严厉查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问题,切实维护好林草资源安全。

6.坚决守牢林草安全底线。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防灭火一体化运行机制,形成防、救、查分工明确、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体系,持续推行包片蹲点、现场督导工作模式;紧紧围绕林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年主题,加强防火重点片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力度,推进蓄水池、拦水坝、无人机巡护应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将防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重点项目。二是切实守好林草生物生态安全。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工作,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和保险制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系统开展重大野生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坚决遏制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蔓延扩散趋势,确保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统筹保护与安全、发展与安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聚焦营造林工程实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林草湿资源监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重点,细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7.持续抓好森林经营。一是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二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广森林高效经营模式,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优化林种树种结构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三是积极探索差异化森林经营补助政策,重点支持中幼林抚育。四是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和成过熟林改造更新。

8.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一是深入实施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发展50万亩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15个、核桃精深加工线1条、10万亩花椒高产示范基地3个、50万亩速生丰产林示范基地15个、保障性苗圃3个。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三权分置改革,研究制定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及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配套措施,为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支持小农户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展生产,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委托经营模式。四是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统一天然林管护和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政策;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明确分级保护、差异化利用措施,保障权利人权益,促进林权价值增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1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8人,单位资金保障2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5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2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2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956.23万元,增长138.43%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计提增加养老保险;三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本级及对下)全部纳入预算;四是省级森林防火对下补助经费纳入预算;五是增加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本级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25.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11.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4.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2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956.23万元,增长138.43%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计提增加养老保险;三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本级及对下)全部纳入预算;四是省级森林防火对下补助经费纳入预算;五是增加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本级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25.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7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二是在职人员政策内奖励性绩效工资计提增加养老保险;三是退休4人(行政3人,事业1人),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下降幅度不大。项目支出13,50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8.60万元,增长196.96%,主要原因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本级及对下)全部纳入预算;二是省级森林防火对下补助经费纳入预算;三是增加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本级经费预算;增加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下管护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4.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61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1040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支出113.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支出;

2110502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社会保险救助支出36.40万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21199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607.97万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级森林城市、林长制工作、绿美曲靖三年行动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47.15万元,主要用于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07.06万元,主要用于市林业和草原局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60.0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军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补助经费支出;

213020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30.00万元,主要用于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支出;

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1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01.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77.8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地方配套补助经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配套经费、曲靖市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草原修复治理经费、曲靖市林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定项目、苗木产业化发展及林木良种补助经费、林业保护与发展、贮木场下岗职工补助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300250转移性支出一般转移性支出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7,164.25万元,主要用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对下)支出;

2300252转移性支出一般转移性支出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431.99万元,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对下)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4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2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8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34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0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办公费1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万元,项目支出116.81万元);

30211差旅费9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1.00万元);

30215会议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6培训费7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万元,项目支出62.97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8专用材料费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3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1,77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71.93万元);

30228工会经费2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福利费7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4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1离休费2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3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

39999其他支出11,4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11,426.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2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56.23万元,增长138.43%主要原因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本级及对下)全部纳入预算;二是省级森林防火对下补助经费纳入预算;三是增加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预算;增加绿美曲靖三年行动本级经费预算;增加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下管护经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列入中央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有:1.提前下达对下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7,164.25万元2.提前下达对下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3,431.99万元。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列入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有:1.省级森林防火经费80万元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列入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有:1.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150万元;2.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500万元;3.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100万元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均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3万元,较上年减少2.97万元下降6.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90人次。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3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项目12个,财政安排2226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二)2024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项目2个:林长制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林长制对下补助项目。

林长制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将省、州(市)、县(市、区)、乡、村五级林长和村组专管员、护林员于一体的“5+2”管理体系及其管辖责任区、任务目标、人员分工、考核指标、工作机制等落实到系统中,构建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任务落地、全域覆盖、上下衔接、动态管理的林长制数据大屏。

林长制对下补助项目: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四级林长,建立工作机构。划定林长责任区,乡、村两级出台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林长工作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让人民群众和林农满意。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25万元,下降6%,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630.02万元净值2511.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70万元,固定资产2281.45万元净值1172.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65万元净值14.72万元,其他资产275.2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2.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林长制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要求,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136号文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长效机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35年,森林草原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将省、州(市)、县(市、区)、乡、村五级林长和村组专管员、护林员于一体的“5+2”管理体系及其管辖责任区、任务目标、人员分工、考核指标、工作机制等落实到系统中,构建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任务落地、全域覆盖、上下衔接、动态管理的林长制数据大屏。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林长制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以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作为试点,建成15套多功能野外视频监控、30套道路卡口视频监控、3套野保影像监控和3套气象监测系统相互融合,搭建场部指挥中心和7个林区指挥分中心。

八、项目实施成效

补充建设基础设施、完善数据资源、建设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加强人才建设、保障运维安全等。围绕建设基础设施层完善数据层建设支撑层建设应用层的建设思路,最终建成由前端感知、传输系网络、平台设施和业务呈现于一体的现代化信息平台。建成后实现视频监控辐射覆盖率达95%;林区出入道路重要节点卡口监控布局全覆盖;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筑牢曲靖主城区生态屏障,更好服务和造福人民。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

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林长制对下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要求,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136号文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长效机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和保护,促进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恢复。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森林草原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林长制对下补助经费500万元,给予曲靖市九个县(市、区)加曲靖经开区,每个县5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林长制日常工作运行。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持续推进乌蒙山干热河谷区、万峰山菌子山岩溶区、牛栏江生态保护带、南盘江生态修复带、自然保护地及城镇面山两带两区多点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八、项目实施成效

补充建设基础设施、完善数据资源、建设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加强人才建设、保障运维安全等。围绕建设基础设施层完善数据层建设支撑层建设应用层的建设思路,最终建成由前端感知、传输系网络、平台设施和业务呈现于一体的现代化信息平台。建成后实现视频监控辐射覆盖率达95%;林区出入道路重要节点卡口监控布局全覆盖;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筑牢曲靖主城区生态屏障,更好服务和造福人民。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

(附件: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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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3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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