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53号)要求,依据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曲靖市水务局编制了13项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对外公布。
点击下载查看:曲靖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取水许可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河道采砂许可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