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7:29:3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民政局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曲靖市民政局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2年度安排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4760.89万元,资金分别来源于中央福彩公益金99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2170.89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1600万元。

该项资金市本级留用209万元,各县(市、区)使用4551.89万元,其中:麒麟区784.83万元、沾益区324.63万元、马龙区290.34万元、宣威市555万元、陆良县440.91万元、师宗县355.79万元、罗平县286.39万元、富源县383.73万元、会泽县1113.77万元、曲靖经开区16.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孤儿助学、火化尾气处理设备、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老年人福利类项目、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宗旨的项目。

二、市本级留用福彩公益金实施情况

2022年市本级留用福彩公益金209万元,分别是曲靖市民政局118万元,曲靖市儿童福利院41万元,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50万元。其中:

曲靖市民政局留用福利彩票公益金11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40万元,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市级配套资金10万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40万元,社会福利设施国土空间规划12万元,“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16万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已支出78万元,未支出40万元。未完成的原因为: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建设,未支付20万元;“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项目于2023年7月31日完成建设,未支付16万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建设,未支付4万元。

曲靖市儿童福利院留用福利彩票公益金41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1万元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40万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已支出40.58万元,未支出0.42万元,未完成的原因为:该项资金由财政统筹收回。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留用福利彩票公益金5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维护50万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已支出50万元。

三、福彩公益金使用实际效果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用,大力提升曲靖市民政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切实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效提高社区社工站服务保障能力,并极大地推动了全市其他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特殊人群。充分体现了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实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承诺,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公告

 

附件:曲靖市民政局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情况统计表

 

曲靖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