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函》转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时提供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及时将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反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附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函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商务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