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28 10:3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18〕6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57号),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加快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投资管理领域

(一)推广实行企业设立“单一窗口”

全面推行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制度,简化准入程序,改进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激发社会创业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按照“一个部门受理、一套表申报、一个窗口发证”的流程,建立一个窗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系统,实现企业设立“一个窗口受理、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察”的并联审批。开发网上公共审批应用系统,自动生成各部门所需的各种表格资料,实现各审批部门电子信息的实时共享,建立不同部门间的协同管理机制,组织推动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实现审批和监管工作联动,提高办事效率。(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全面实施“证照分离”

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以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市工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推广实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

实行企业名称“自主查重、自主申报”:一是减少名称登记环节;二是开放名称数据库,设定名称禁限用规则,供申请人自主查重、自主申报使用;三是探索名称争议制度。(市工商局负责)

(四)探索实施“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模式

围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被动服务企业”向“主动服务企业”转变为宗旨,以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为目标,建设面向企业的电子政务定制系统。通过整合优化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流程,为每个企业提供一个独有的专属用户网页(以下简称“企业专属网页”),专门为法人用户提供在线办事及服务平台。(市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五)推广实施“非居民税收网上管理”

对5万美元以下的非贸事项,根据企业以往备案情况和诚信状况,对非居民企业合同项目备案,不再重复审查,所需材料由纳税人自行保管,税务机关备查;建立非贸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备案、网上申报和网上扣款等非居民纳税涉税服务。(市税务局负责)

(六)探索推广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

推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行政审批局,通过设立咨询接件窗口,统一受理项目报件,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取件”。将投资建设项目从招商对接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整合为规划选址与用地、项目评审与核准备案、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统一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均采取“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的综合审批方式。(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试点)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

(七)推广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检申报机制。探索整合商务、税务、外管、报关、报检等事项,实现国际贸易一个平台界面、一个运营主体、一套数据集合、一次录入传输等“四个一”,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和进出口企业之间数据信息交换和处理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企业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市商务局牵头,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等配合)

(八)推广实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申报、证明办理、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切实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提高税务机关退税审核审批的效率。(市税务局负责)

三、金融创新领域

   (九)加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探索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简化账户开立要求,简化外汇收支手续,完善涉外收付款申报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负责)

(十)退关实施“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

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融资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如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负债,可以在境内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负责)

四、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曲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是进一步理顺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信用管理机构与政务服务中心的相互融合,逐步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信用监管、信息支持、公用资源交易于一体的综合政务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二是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信息归集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水平,并完善工作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出台企业失信惩戒有关办法,逐步完善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四是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社会运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依法使各类市场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查询。(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十二)推广实施“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综合执法制度”

建立全市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管理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共享,促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为依托,建成信息共享、统一监管、联合惩戒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与交换。二是开展联动执法、联动监管,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推动证照信息共享,实现多部门联动协管、监管的新体制。以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改革为契机,推动核准有关信息的共享,实现纵横联动协管、监管的新体制。三是建立监管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进各部门信息系统升级,优化数据交换方式,指导各部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与省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数据库对接,促进数据归集自动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及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三)推广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贯彻落实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一是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完成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软件开发,在全市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三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根据国务院《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启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运行,将各类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在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市工商局牵头,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配合)

(十四)推广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探索推广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制度化措施,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二是打造社会力量参与的监督平台,发挥12312、12315等系列举报投诉平台作用;三是建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增强其参与市场监管的能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协调机制、跟踪督促机制、审查反馈机制等;四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加强正面宣传,依法科学监督。(市工商局牵头,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十五)推广实施“完善专业监管制度”

根据扩大开放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在涉及开放的投资者条件、企业设立程序、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罚等方面,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外开放条件下的新型风险监管力度,确保开放与监管同步到位。重点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管作用,支持其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定。(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探索实施“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运用系统整体思维,协调推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起“一套制度作支撑”“一支队伍作保障”“一个平台为依托”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各牵头部门,每半年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商务局),直至工作任务完成。

市商务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经验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