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7-11 16:2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曲政办发〔2023〕40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和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按照“盘活存量、拓宽增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的思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曲靖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由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附件组成。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国家级龙头企业达10户以上,省级龙头企业达276户以上,县级龙头企业达1060户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1100户以上,家庭农场总数达9000户以上;培育“农业农村返乡入乡创业之星”60人。

(二)重点任务。一是做优做强龙头企业。以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为重点任务,以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坚持内培外引,全力招大引强,推动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龙头企业发展梯队,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持续提升规模实力和产业集聚度。二是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多元服务,持续加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力度,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抓好整县提升试点工作,创新机制方法,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三是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持续加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四是积极创新经营主体发展模式。支持以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构建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主体+农户”利益联结共同体,组建农业创新主体协作联合体,不断加大品牌创建力度。五是培育经营主体带头人。加快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

(三)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调度,强化部门协作、督促指导,统筹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建设发展。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建立涉农项目清单,优化项目申报流程管理。把市级财政对2023年至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和市级“农业农村返乡入乡创业之星”奖励补助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按照年度培育目标任务,市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奖补30万元、15万元、3万元,2023年共需资金699万元。按照市级“农业农村返乡入乡创业之星”每年培育20人的目标任务,每人奖补10万元,2023年共需资金200万元。以上合计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共需899万元,2024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进行兑付。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引导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给予政策支持;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在工业园区规划中明确农产品加工园区功能,或选择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地区,统一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任务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四)附件。明确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农业市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培育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