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助力云南副中心城市基层治理 建设的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0:01: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函〔2022〕4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助力云南副中心城市基层治理建设的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助力云南副中心城市基层治理建设的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助力云南副中心城市基层治理建设的提案》(政协曲靖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0号重点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政协曲靖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以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政协委员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切实解决我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市物业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政协曲靖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0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组  长:龚加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方国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吕正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余先辉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

朱树锋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李学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翟开富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武  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余先辉兼任,具体负责牵头协调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递补。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指派专人,协调配合,加强督办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提案办理任务。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业规范,组织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物业行业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物业服务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指导。

(三)加强物业管理相关部门的联动,完善相关部门长效监管机制。涉及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涉及价格、物业收费等问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涉及小区违章搭建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街道、社区研究解决;涉及小区治安问题纠纷由公安部门与街道综治中心、社区研究解决。

三、办理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

  • 办理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

制定《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草案)》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协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市政协委员征求意见。

(二)确定方案阶段(2022年5月10日前)

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草案)》进行修改,报市人民政府成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点提案办理方案》。

(三)办理阶段(2022年5月至8月15日前)

1.专题调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重点小区进行调研,推进中心城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及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开展新型城镇化物业行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逐步实现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022年6月30日前)

2.组织实施。结合调研报告与委员建议,形成初步答复意见。(2022年8月15日前)

(四)调研面商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

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召开面商会议,向督办领导和市政协委员报告提案办理情况,征求督办领导、督办委(室)意见后,将办理情况修改完善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书面答复委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会商研提解决问题办法,稳步推进建议事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注重办理实效。一是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政协委员、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意见。二是保持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提案要尽快落实办理,对因客观条件制约而无法在短期内办理的提案,要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力争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理解。

(三)强化规范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机制、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督办领导汇报工作方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充分征求委员对答复意见的建议看法和办理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好委员提案所提的各项要求。答复文件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认真落实提案建议。按照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从规范物业企业从业标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考评机制等方面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推动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