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09:3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曲靖市审计局于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15日,对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6月6日,出具了《云南省曲靖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曲审企报〔2022〕1号)。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各班子成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立行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本级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议费、培训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1.“关于会议费按每人每天100元预算(主要是餐费),即将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并入预算支出,导致会议费超标”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曲靖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曲财行〔2014〕131号)文件,今后将严格审批,会议费中的伙食费按80元每人每天标准执行。凡是在本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将公杂费并入预算支出。

针对2.关于“一是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二是取得的住宿人员名单不全。三是费用报销清单只填写总金额,内容不明细。”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清理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报销情况,已全部补附住宿人员名单等相关原始附件。在以后的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制定发布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曲市监办发〔2022〕40号,请云南公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对文化路146号住宿区房屋租金进行评估,租金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通过张贴公示栏向全体职工公示,公示期满1个月后于2022年7月14日每一位住房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时将2022年租金收缴市财政局。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用行政经费支付职工住宅小区等水电费超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用行政经费支付职工住宅小区水电费超支140111.05元问题整改如下:1、2021年12月收到的住宅小区水电费68604元列入了“其他应付款”扣除以上原因,水电费实际超支71507.55元。2、2022年6月1日下发了《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取寥廓市场监管所水电费的通知》,寥廓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8月2日缴纳水电费71507.55元。2022年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收取市邮政管理局及寥廓市场监管所水电费,做到应收尽收,规范会计处理,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不直接冲减行政经费,准确核算水电费。

(四)虚列支出843830.06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2021年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要收回,为保证2022年度工作正常开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计提处理。计提的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相关费用63.64万元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用于2022年6月-10月开展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监督抽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计提的13月工资20.74万元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会议安排用于乡村振兴规划补助支出,已支付完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7月已调整完会计科目,归还原资金渠道。

(五)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7544.36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7544.36元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审计局《执行审计决定缴款通知书》(2022年第2号),及时与市财政对接,于2022年7月6日已经将此款项缴入市财政局专户。

(六)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2,601,749.67元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进行清理,公益性岗位补贴251,239.69元用于2022年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等,2022年使用完毕。烟草协同办案费400,000.00元为市烟草产业办拨的2020年及2021年烟草专项协同办案补助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及创文工作经费,使用完毕,不再挂账。执法服装83,919.46元是根据2021年1月招投标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有75,120.06元为执法服装质保金,于2022年4月到期。此款已经在2022年4月支付完毕。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维护215,000元,为2021年12月委托采购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规定2021年支付215,000.00元,2022年支付193,500.00元,2023年支付21,500.00元。职工多交土地款244,633.18元为代收的原药监小区职工土地款,药监小区的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故此笔款项长期挂账。

以后工作中,将规范会计核算,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项。

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问题

(七)违规报销一名职工党校研究生学费30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如下:市质检中心2021年12月报销职工50%研究生学费3000元,此费用于2022年5月10日已经清退,我单位以后将不再执行(市办发〔1988〕13号)文件。

(八)应列未列固定资产917,560.85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如下:市质检中心未列固定资产917,560.85元,为2021年质检中心改造办公围墙绿化工程,合同价888,655.15元,工程竣工决算后,工程审计审定决算造价917,560.85元。2021年12月扣合同质保金27500元后支付890,060.85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已经按规定补记固定资产917,560.85元。

(九)违规收取开户单位检测费大额现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报市质检中心领导后同时与开户行联系,市质检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将在限额内收取现金,超出限额的现金以直接转账、刷卡和由缴存人送存银行方式进行。

(十)其他问题及审计建议

在建工程长期挂账200万元,市质检中心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该问题。

暂予高出保留部分绩效工资管理人员比一线人员人均高1.45万元,按照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控制管理层,倾斜一线人员的原则制定了《曲靖质检中心2022年综合目标考核办法》、《曲靖质检中心2022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针对本次审计提出的书面及口头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完善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曲靖市市级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