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昆曲高速公路 (马龙区境内)六个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实施改造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09:4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函〔2022〕5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马龙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昆曲高速公路(马龙区境内)六个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实施改造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对昆曲高速公路(马龙区境内)六个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实施改造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关于对昆曲高速公路(马龙区境内)六个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实施改造的建议》(第59号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2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根本遵循,深刻认识抓实抓细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确保安全作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最基本要求,旗帜鲜明把安全发展摆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守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底线红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议办理顺利推进,提高办理质量,市人民政府成立关于对昆曲高速公路(马龙区境内)六个节点存在安全隐患实施改造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方国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栾亚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  琨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廷明  马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李忠能  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杨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颜聪梅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李春荣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李联勇  省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曲大队大队长

朱文智  曲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琳淇  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天欢  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应急安全管理部副部长

吴廷会  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本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

三、办理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答复完毕。

四、办理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5月15日前)

市人民政府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认可后,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建议办理工作。

(二)办理阶段(2022年5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题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并邀请督办领导、督办委员会、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及道路交通工程专家,围绕建议涉及的昆曲高速公路(马龙区境内)六个节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022年6月30日前)

2.组织实施。结合调研报告,组织专家团队研究实施方案,落实代表建议,形成初步答复意见。(2022年7月31日前)

3.面商答复。组织召开面商会议,向督办领导和市人大代表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并充分听取意见,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征求督办领导、督办委(室)意见后,书面答复代表。(2022年8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会商研提解决问题办法,稳步推进建议事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注重办理实效。一是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人大代表、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意见。二是邀请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行业专家,研究改进方案,指导建议事项整改落实。三是保持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建议要尽快落实办理,对因客观条件制约而无法在短期内办理的建议,要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力争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

(三)强化规范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机制、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督办领导汇报工作方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充分征求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建议看法和办理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好代表所提的各项要求。答复文件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