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15:5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2〕2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推动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6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集群化、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空间,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4年,全市园区工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曲靖经开区产值实现一年倍增、沾益产业园区产值实现两年倍增、其他产业园区产值实现三年倍增;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200万元、亩均产值达40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两个指标降低。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园区规划布局

1.坚持规划引领。聚焦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目标,结合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布局集中、主业突出、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根据各自产业优势和功能定位,高标准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协调加快报批进度,确保园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2022年6月底前获批,实现“多规合一”,以规划引领园区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明晰产业定位。按照“集群集约、错位发展、优势优先、统筹兼顾”原则,各园区明确1—2个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育链延链补链强链,以“链条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的细分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纵向衔接、配套企业横向协同,引导项目和企业按照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实现同类企业集群发展,形成“定位明确、产业集聚、配套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园区承载能力

1.完善基础设施。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实施一批供水、供气、网络、环保等保障设施,加快推进500千伏“麒麟变”等重大输变电工程建设,到2024年全市园区所有集中建设区实现“五通一平”,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曲靖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用地保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园区工业用地指标。新建工业产业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入园区,园区规划范围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项目供地价格与投资强度、产出强度挂钩,鼓励采取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地,原则上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主要以20年弹性年期方式办理。超前谋划并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用地储备,有效盘活存量用地,确保每个园区动态持有1000亩以上“熟地”。定期组织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及用地报件编制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报件质量,积极协调加快审批进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拓展园区空间功能。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曲靖经开区扩容、增量、提质。支持园区引入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开展合作,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园、飞地园,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协调加快推进化工园区申报确认工作,确保曲靖高新区沾益花山、麒麟越州化工片区和宣威羊场、会泽者海化工园区2022年6月底前获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持续提升园区发展质量。统筹各类要素支持示范园区建设,力争到2024年建成2个以上省级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支持园区企业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方式获得绿电,对参与绿电交易的企业及时提供绿色用电凭证,打造零碳品牌。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实施环境优化改造项目,到2024年实现园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等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强化“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立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依法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园区内“腾笼换鸟”和企业技术改造,不新增能耗指标、建设用地指标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园区生活配套。将园区纳入城镇开发统一规划建设,加强园区开发与城镇建设互动融合,推进园区与城区公共设施无缝对接,对离城镇建成区较远的园区,加快引进产城融合项目,配置商业、医疗、教育、银行等功能设施,进一步方便企业职工生产生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围绕主导产业精准招商

1.实施精准招商。围绕主导产业,精准编制招商“路线图”,每年策划包装不少于10个产业链招商项目,主导产业招商专班全年驻外招商不少于200天,各园区力争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聘请至少1位行业内企业家或专家作为产业顾问,全程参与重点产业精准招商“路线图”编制、重点招商项目策划、甄别和洽谈等工作。加大市场化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市场化招商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健全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服务企业和项目统筹推进“三项制度”,统筹调配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链集聚、向链上企业倾斜,集中优势资源优先保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为项目落地建设全程提供“妈妈式”“店小二式”贴心服务,提高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局、曲靖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1.创新管理体制。推动曲靖经开区、曲靖高新区、宣威经开区创新“管委会+投资公司”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促进精简高效运行,统筹做好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积极推行产业园区“县区合一”改革,实行一体化领导和属地化、扁平化管理,强化园区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对园区建设发展、招商引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创新融资模式。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争取设立省市共建产业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信贷投放。探索开展园区建设第三方市场化运作模式,切实提高工业园区投融资能力和市场化、企业化运营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机制,推行“多证合一”、“多批合一”、“多图联审”等,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办”、“一网办”、“自助办”、“掌上办”,推出一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打造“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24小时不打烊”服务模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参照市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按照“一园一策”的思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优化产业定位,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措施,确保园区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谋划储备、推进实施一批园区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高质量的项目建设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纳入重点督查内容,每季度对目标完成、工作推进、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将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细化完善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1.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名单

2.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项目表

  

 

附件1

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龚加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玉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沈学龄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戴黎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陈  波   市委编办副主任

姚明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所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唐胥宁   市科技局副局长

顾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跃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荣  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柳  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邓连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光良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  非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文玉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蔡六良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勇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李光华   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晓红   市金融办副主任

谢顺康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范全位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岑  超   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熙胜   曲靖供电局总工程师

董开儒   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母昱昌   曲靖高新区(筹)主要负责人

王富祥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  政   沾益区委常委、副区长

韩春俊   马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斌鸿   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桥启   陆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师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褀懿   罗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波端   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培成   会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邹开斌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戴黎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所明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曲靖市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