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2-10-20 17:01:2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体育的决定,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以及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归口管理全市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有关社会考试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十一、推进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抓好体育项目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各类体育竞赛和全市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加强对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十三、完成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位于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3333855

负责人姓名:杨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