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11:0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1〕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麒麟区、沾益区、师宗县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曲靖市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曲靖市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运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昆明等5州(市)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审计综合报告的批示精神,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审计综合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云建城函〔202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省审计厅审计曲靖市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省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强化监督、集中整改,督促“两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部门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理顺管理体制、有计划解决“两污”治理存在问题,确保城镇“两污”处理设施规范建设、正常运行。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两污”项目建设运营不规范

1.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违规选取招标公司

具体问题: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115601000元。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通过招标程序,于2017年1月17日直接与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未通过招标程序,直接安排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于2019年8月7日以“招标代理人”的身份进行“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厂内部分)”的造价服务机构招标。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台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要严格遵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规定,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通过实行比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责任单位:麒麟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云全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长期坚持

2.新建垃圾收集处置项目未批先建

具体问题:2018年10月,经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同意,在麒麟区潇湘街道潇湘村委会平坡村民小组新建占地80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1座、公厕1座、设备1套、中型转运车1辆、垃圾箱体117个、勾臂车3辆;项目工程总投资622.15万元。而项目于2018年8月20日即开工建设,2019年4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麒麟区潇湘街道潇湘村委会在未取得土地预审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截至2020年8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和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把该项目用地纳入麒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统筹解决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待满足用地要求以后,尽快按程序报批项目用地,并完善项目规划、土地及建设有关手续。二是在项目手续完备后,尽快完成工程收尾工作,完成潇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两污”治理设施配建,确保整改要求整改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出现安全、污染等事故。

责任单位:麒麟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云全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3.师宗县五龙乡垃圾焚烧处理厂设施设备未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具体问题:师宗县五龙乡新建垃圾焚烧处理厂设施设备于2020年11月底全部完成安装完成并进入试运营阶段,经过3个月的调试,设备仍无法正常使用。为了避免不成熟、不可靠的垃圾热解气化技术工艺影响师宗县五龙乡农村垃圾处理的推进,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还需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3个月左右,并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完成相关检测后正式验收。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引进新技术工艺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且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审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师宗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孙海彦  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两污”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混乱。

4.麒麟区2013年4月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拖欠治污单位垃圾处置费38488786.55元

整改措施:一是麒麟区人民政府要统筹资金使用,及时完成垃圾处置费用的拨付。二是要督促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严格按规定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收取生活垃圾代运费、处置费,用于支付生活垃圾处置费。三是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约定,逐年按时清偿下欠的垃圾处置费用。根据2020年4月1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置费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麒麟区拖欠的费用采取分年支付的方式,自2020年起至2024年,分5年付清。其中,2020年支付欠款的10%,2021年至2023年每年支付欠款的20%,2024年支付欠款的30%。

责任单位:麒麟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云全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5.沾益区2013年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拖欠治污单位垃圾处置费7978700元

整改措施:一是沾益区人民政府要统筹资金使用,及时完成垃圾处置费用的拨付。二是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约定,逐年按时清偿下欠的垃圾处置费用。根据2020年4月1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沾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置费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沾益区拖欠的费用采取分年支付的方式,自2020年起至2024年,分5年付清。其中,2020年支付欠款的10%,2021年至2023年每年支付欠款的20%,2024年支付欠款的30%。

责任单位:沾益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程万军  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全面掌握整改进度;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紧盯明确整改时限、目标,形成倒逼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市级建立住建、发改、财政、城管、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参与的整改工作协调机构,分行业做好问题整改的督办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逐条落实,又要对共性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加强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要加快落实城镇“两污”在收集、转运、处理、管理方面的矛盾,提高工作效率与治污水平,促进“两污”治理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季度末将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住建局城建科(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3313361;电子邮箱:cjkcjkq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