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4 09:02:3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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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82号)等文件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核定我办设9个内设科室暨综合科、规划资金管理科、扶贫安居科、产业金融扶贫科、帮扶协作科、挂包帮扶科、动态管理监测科、考核评价科、督查科。

主要职责:1、拟订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远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曲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8、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抓落实

曲靖市围绕“确保实现剩余9.92万贫困人口脱贫、171个贫困村出列、会泽县高质量摘帽”年度目标齐心协力,合力攻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一是对标看齐,抓好学习落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对标看齐,矢志不渝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压倒性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以坚决的态度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和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8次、市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议12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脱贫攻坚,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坚持第一时间学、学原著悟原理,全方位对标看齐。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健全面作战体系。曲靖市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汇聚各方力量、强化督促落实作为基础性工作,构建了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全面构建作战体系,认真落实“市县抓落实”要求,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建立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党员干部帮扶到人的“三包一帮”责任体系,建立“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形成了“五级书记”齐抓、三千单位承包、四千队员驻村、六万干部结对帮扶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三是汇聚各方力量,全力攻坚克难。全力汇聚各方力量,争取各级各类资金135.07亿元用于实施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深入推进沪滇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今年上海市宝山区向曲靖市投入援滇资金2.7亿元,建设项目96个,选派11名干部、5名援滇医生、5名援滇教师常驻曲靖、扎根基层,帮助开发就业岗位10788个,扶贫成果惠及7.8万户38.75万人。中国工程院、航天科工集团、江苏省发改委以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等27家省级定点单位和曲靖市各级1145家承包单位鼎力支持,直接投入和引进各类帮扶资金4.9亿元,社会各方的真情实意帮扶、真金白银投入,为曲靖脱贫攻坚作出了重大贡献。四是突出重点难点,上下联动督战作战。聚焦未摘帽的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的村,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省级督战发现问题,深入开展8轮挂牌督战工作。同时,对发生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形的分别给予“黄、红”牌警告,累计发出“黄牌”警告290次,形成了市级抓督战、县级一盘棋、各方协同发力的抓督战促落实保成效工作机制。

(2)聚焦克服疫情影响,统筹推进抓落实

曲靖市坚决克服疫情影响,统筹谋划、积极应对,全力“战疫战贫”。一是扎实开展就业转移。出台“三免一补”政策,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服务,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就业。2020年全市已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5.67万人,比去年增长11.62%,其中,省外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21万人,比去年增长17.44%。为各类群体提供职业培训7.02万人次,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实现转移就业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二是扎实推动项目复工建设。始终绷紧“一刻不能停、一天不能误”的弦,全力以赴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共有入库项目3715个,项目预算总投资65.02亿元,目前已安排资金62.03亿元,项目100%开工,覆盖1280个村受益贫困户21.35万户66.5万人。三是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带贫。建成特色经作规模基地176万亩,规模养殖场2608个,出栏生猪1082万头、肉牛64万头、肉羊273万只、肉禽2800万羽,特色产业惠及贫困户22万户,今年新增小额扶贫贷款4.09亿元。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累计扶持发展龙头企业5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772个,年内带动贫困户12.98万户,参加入股分红等利益链接贫困户1.2万户。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全面落实产业项目,实现了有产业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四是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开展8批扶贫产品认定,全市共有268家企业451款产品认定为扶贫产品,进入全国扶贫产品名录,获取了入驻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扶贫832平台)的审批码。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线上销售额累计达5031余万元。开展“百日总攻·抖来助力”抖音直播带货、“好在曲靖”直播带货助力脱贫攻坚等活动,进行线上线下销售扶贫产品,累计销售达381.6万元。组织到上海及宝山区10.17扶贫日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全力推进“云品入沪”工程,全市50家带贫企业330余个产品品类先后参加市宝山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和上海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会,现场零售额达195.85万元。曲靖供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曲靖企业与上海市知名企业签订带贫产品供货协议,订货总金额达1860.1万元,规模较2019实现翻番。

(3)聚焦脱贫退出质量,全面排查抓落实

曲靖市接连开展“春季攻势”“百日总攻”“百日提升”和“百日收官”专项行动。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建立“会商、研判、调度、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协同作战。针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力量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补短板、强弱项,不留盲区、不留尾巴。一是义务教育保障方面。全市实现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无失学辍学。为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贫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助学金等多种形式资助达5.51亿元,132.9万人次。二是医疗保障方面。贫困人口“三重”医疗保障到位,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及时诊治,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2016年的55.6%提高到2020年的90.59%。今年全市3069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6477名医生,投入963.46万元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种慢病”患者履约率均达99.65%以上,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三是住房保障方面。全面完成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2989户农村危房改造,完工率100%,拆除危房22361户,拆危率100%,住房安全核验100%,“两牌”帖挂100%,4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四是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全面落实季节性缺水保障措施,建立运营管护长效机制,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到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今年共实施集中式供水工程723件,分散式供水工程1001件,新建水窖2476个,新建水窖增容62055立方米,新铺设管道3964.12公里,3.8万户14.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全面实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县县清零”的目标。

(4)聚焦巩固脱贫成果,收官决战抓落实

曲靖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持续推广“三联三争”“爱心超市”等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三个组织化”程度,着力加强社会兜底保障、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持续带贫益贫,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全市有产业需求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产业就业“应扶尽扶”。一是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全市46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和搬迁任务全面完成,15.68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100%入住新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71万人,开发公共服务岗位4423个,实现搬迁户零就业家庭清零。搬迁群众就业产业扶持、基本公共服务、社会融入、社区治理等实际问题基本解决。二是建立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曲靖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带贫益贫。三是建立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帮扶长效机制。制定下发《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致贫帮扶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已摘帽县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已脱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通过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已消除4233户14816人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的返贫、致贫风险,目前动态管理后系统暂未消除风险的两类“监测对象”还有5873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规模的0.71%。四是抓好脱贫攻坚普查,检验脱贫攻坚成果。选取会泽县大井镇为市级脱贫攻坚普查试点,探索先行经验,并在全市4个已摘帽县推广试行。扎实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全市226名普查指导员、2277名普查员、28名审核验收员、20名质量督导员、4500余名普查引导员熟练掌握行业脱贫政策、入户调查技巧,做好充足准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通过7000余人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第一轮普查登记,并高质量通过国家事后质量抽查。

(5)聚焦问题整改“清零”,坚定不移抓落实

曲靖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中央专项巡视及“回头看”、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最后一次查缺补漏机会紧紧抓住不放,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专班,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抓到底,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举一反三彻底改、改彻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我们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措施46条,认领的22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全面认领,共7类3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我们对涉及的6个方面32个问题制定了95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指出的三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反馈的12个问题、5条意见建议,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国务院扶贫办反馈对云南省脱贫攻坚调研督导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省对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3条意见建议,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2020年国家对云南省脱贫攻坚督查指出需要关注的3个方面问题、5条意见建议,已整改到位,需长期坚持。

(6)聚焦攻坚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抓落实

曲靖市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督查、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了《中共曲靖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曲纪办〔2020〕21号),整合原有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督查、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力量,组建了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专业素养高的督查组,尽锐出战,着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查抽查工作。坚持“四到位”,突出“三顺一倒查”目标要求,重点抽查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过程中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是否全覆盖、是否精准、整改落实是否到位、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是否到位。聚焦脱贫攻坚任务重、工作推进滞后、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和部门,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入户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着力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以及在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对9个县(市、区)、10个市直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开展了检查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4个。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7件,处理5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4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55批131起340人;共查处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50件,处理3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件,处理4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各类监督平台录入群众反映扶贫领域信访、诉求84件,办结80件(4件还未到期),群众满意率99.9%。

(7)聚焦“志智”双扶,激发动力抓落实

曲靖市坚持“富脑袋”与“富口袋”并重,在管当前、管长远上下功夫、出实招,深挖致贫思想根源,着力加强技能培训,创新扶贫工作模式,积极主动引导贫困群众“思谋脱贫、主动创收、勤劳致富”,“输血式扶贫”不断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一是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荣守贫耻的思想和意识,激发贫困群众不甘落后、自强脱贫的信心、决心。二是用活用好“农家书屋”,全市共建成农家书屋1632个,实现行政村100%覆盖,配置图书374.77万余册(每个农家书屋藏书不少于1900种2100册),光盘17万余碟,报刊3万余本(份),让贫困群众随手可读、随时可学,实现“育人”、“致富”。三是举办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召开脱贫攻坚专题新闻发布会,多渠道、多维度营造“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人心思进、主动脱贫、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组建初心答卷·曲靖减贫故事宣传专班,在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珠江网、掌上曲靖、曲靖M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充分展现全市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历史成就。五是启动建设曲靖市脱贫攻坚展示馆和《曲靖扶贫志》编撰,提炼总结脱贫攻坚曲靖方案,宣传推介脱贫攻坚典型,凝聚曲靖脱贫攻坚精神,为完善贫困地区乡村治理贡献曲靖经验,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六是持续推进“绿币爱心超市”建设,引导贫困群众以劳动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今年全市共投入资金5472万元,建成“绿币爱心超市”566个,累计兑换价值1576万元物资,服务贫困群众20余万人次,变“送”为“奖”,变“扶”为“奖”,树立了人人皆能参与、勤劳就能积分、实干得到认可的鲜明导向,实现了“输血式”帮扶向“自助式”帮扶的转变,走出一条干群齐心、社会参与、共促脱贫的新路子。

(8)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素质抓落实

一年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组织、提素质,为脱贫攻坚事业持续投入强大动力。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能力。充分运用“送教下乡”、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网上专题班等学习载体,举办全市驻村工作队员实战能力提升、脱贫攻坚普查业务等培训,多渠道、多形式抓实驻村工作队员、基层扶贫干部培训,着力提升扶贫干部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6场(次),培训扶贫干部24106人次;开展“送教下乡助力脱贫攻坚”活动16场、培训2902人次。二是扎实开展“红旗村”创建,在全市1679个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文明和谐“五面红旗村”争创工作,对获得授旗的,给予村集体资金补助,上调村组干部待遇,全市累计推选授旗3649面,投入奖补资金1.1亿元,有效激发了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深入贯彻《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把作风攻坚抓具体、抓持久。今年全市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和文件减少45%。四是配强骨干队伍。坚持把作风最硬的人派去打最硬的仗,激励和引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践行初心担当使命。选派6.79万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向1203个贫困村下派4011名驻村工作队员一线抓脱贫。牢固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提拔使用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687名,占提拔使用干部总数的34.86%。坚持选派和管理并重,健全完善对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对不在岗、不履职、不尽责的驻村工作队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处理,并追究派出单位责任。调整撤换驻村工作队员337人、召回27人,推动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发挥作用。五是积极挖掘培塑典型,扎实开展2020年全国、全省脱贫攻坚奖申报和全市脱贫攻坚奖表彰工作。被省表彰先进典型个人(集体)28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超编原因主要是军转干部安置。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414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0.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其他收入29.02万元,占总收入的0.7%。

比上年增加551.98万元,增幅15.34%,主要原因为新增收入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及消费扶贫及产销对接项目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414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65万元,占总支出的18.72%;项目支出3373.18万元,占总支出的81.28%。

比上年增加494.97万元,增幅13.54%,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支出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及消费扶贫及产销对接项目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6.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2万元,增长率为10.7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5人导致相关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2.17万元,增长率为15.88%。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及消费扶贫及产销对接项目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曲财农〔2020〕12号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经费134.2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各项支出报销。

2.曲财农〔2020〕12号曲靖扶贫杂志编印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曲靖扶贫杂志编印工作。

3.曲财农〔2020〕12号脱贫攻坚管理及规划补助经费13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管理及规划相关工作。

4.曲财农〔2020〕12号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25万元,用于扶贫开发信息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5. 曲财农〔2020〕12号革命老区扶贫开发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用于10.17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6.曲财农〔2020〕12号办公用房租用费42万元,用于办公用房租用。

7.曲财农〔2020〕34号2020年第一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431.66万元和曲财农〔2020〕113号2020年第二期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120.26万元,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8.曲财农〔2020〕12号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用于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

9.曲财农〔2020〕31号2020年上海市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经费39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相关项目经费。

10.曲财建〔2020〕14号2020年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文本及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上年对比增加480.11万元,增长率为13.19%。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5人导致相关经费增加及新增支出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及消费扶贫及产销对接项目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考核奖金发放;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文本及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8万元,主要用于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3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障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392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其中:

    2130501行政运行559.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9.2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办公费用、购买服务等支出;

    2130503机关服务4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

    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551.92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促进会相关工作经费及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4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9万元,下降1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1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万元,下降22.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占67%;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督查检查、调研会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调研研讨、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8万元,下降率为26.1%。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260.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万元,固定资产25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29.02万元,其中:上海宝山区援建曲靖市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省级脱贫攻坚交叉考核工作经费19.0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uploadfile/2022/0424/20220424170813237.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110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