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0 15:2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20〕4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会泽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石松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中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市长

罗世雄   副市长

陆永昌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钟  玉   副市长

李金林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玉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兴朝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  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党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  波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金熙   市财政局局长

栾亚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明勇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段宏波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柯小燕   市科技局局长

黄光耀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晓芬   市水务局局长

张晓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荀建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东平   市信访局局长

李四荣   市司法局局长

陈祖平   市民政局局长

朱恩俊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饶  丹   沾益区区长

赵  松   马龙区区长

周云锋   宣威市市长

孙荣祥   会泽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罗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波、李党荣、朱恩俊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重点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落实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定期牵头召集联席会议和禁捕工作会议,通报水生生物保护暨禁捕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暴力抗法等阻扰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霸。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非法生产、销售禁捕工具和违禁渔获物市场交易、加工、经营、消费及违法广告等查处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统筹整合经费支持“十年禁渔”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强化运输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做好牛栏江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靖市金沙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的监管,加大对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金沙江曲靖段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绿色发展重大项目的申报和权限内项目审批等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强化科技支撑,积极配合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全面提升重点水域鱼类资源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禁捕水域生态环境有关调查,加大水域污染查处,配合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市水务局:负责把禁捕工作列为河长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重点水域内探矿、采矿工作的行政审批和管理监督,配合落实好生态补偿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禁捕区域沿岸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禁捕工作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做好禁捕工作中涉及职能职责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禁捕工作中涉及职能职责的工作。

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会泽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负责公告金沙江曲靖段流域有关重点水域禁捕区域范围和时间等,组织抓好行政区域内各项禁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