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0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1 11:09:2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缪开龙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处置乡村生活垃圾的提案》,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改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省、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投入,2013年—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曲靖市2.49亿元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2014年—2016年,全市实施乡村清洁工程60个,每个乡镇投资600万元,每年投资1.2亿元,三年总投资3.6亿元。2016年—2020年,市人民政府每年筹集1亿元专项资金,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以奖代补”,支持各地用于项目资本金和建设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共筹措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乡镇“一水两污”和公厕建设。
  经过多年努力,曲靖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率逐年提高,逐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和“就近就地处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垃圾处理收费和市场化运行2项机制,全市乡镇共建成垃圾处理设施207座,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规模2191.58吨/日;市级为乡镇共配置垃圾清运车218辆,垃圾清运箱体1090个;各县(市、区)为乡镇共配置467辆垃圾清运车辆,全市乡镇集镇均配置3辆以上垃圾清运车辆,自然村共放置3万余个垃圾箱体,平均每个自然村都有2个以上垃圾箱体,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村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保洁制度覆盖率达100%。
  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紧紧围绕落实《曲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薄弱环节,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19年底,完成34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和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二是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9年底,完成26座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全市“厕所革命”,到2019年底,改造提升乡镇集镇公厕102座,80%以上的乡镇集镇消除旱厕;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常抓不懈,构建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县、乡、村三级“五有”长效管护机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