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16:4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9〕83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曲靖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底前,取消曲靖至胜境关高速公路胜境关主道收费站、江召高速公路江底至法金甸段罗平主道收费站、普立至宣威高速公路宝山主道收费站;确保在建、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按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要求实现运营后联网收费;完成曲靖境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实现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收费系统软硬件建设

实施收费站改扩建、ETC车道或ETC/人工混合车道(MTC)改造、新增ETC门架、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超重车辆调头等工程建设改造。(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全力推广ETC应用,打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基础

1.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大力推进ETC发行工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19年8月底前完成)

2.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运营车辆,货运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扩大ETC用户量,确保2019年底全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加快推进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依托银行网点、4S店、车管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方便公众就近安装。(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大力推广ETC+无感支付,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混合车道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优先保障有关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林地占用的审批工作。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是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预案和保通方案,细化安全措施,加强有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每月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报送措施、成效及有关数据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积极主动、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附件:曲靖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

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曲靖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世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玉峰  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陈祖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全恩德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胡建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学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玲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顾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明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  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安心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范俊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家奇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  琼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  季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汤士杰  市水务局督察员

        张弘芬  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范俊峰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