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7 16:4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18〕3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麒麟区、马龙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2018年7月11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和《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16〕48号)精神,结合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林场由来

198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工作的指示,原曲靖地委印发了《关于各级大办林业样板的通知》(地发〔1988〕5号),要求全区三年内(1988—1990年)各县(市)、乡(镇)、村、社都要办好林业样板,以带动全区林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全区林业尽快走上振兴发展之路。当时,全区掀起了植树造林、绿化国土、营造样板林的热潮。曲靖地委、行署领导与原曲靖市、马龙县领导和地、市县林业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在原曲靖市(现麒麟区)与马龙县交界处面店坡滇黔公路两侧联合营造地、市县万亩样板林。在三年的样板林建设中,曲靖地委、行署领导,地、市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驻曲部队等300多家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及部队官兵共计31万人次参加了面店坡植树劳动,造林面积11400亩,让荒山披上了绿装。

为管护好这片样板林,经原曲靖地委、行署领导在面店坡样板林现场会议上研究,决定成立面店坡联营林场。1991年3月6日,《云南省曲靖地区编委会关于成立曲靖面甸坡联营林场的请示的批复》(曲靖编〔1991〕1号)批准正式成立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科级),直属地、市县委、县政府领导,由行署林业局管理。列为事业编制,人员编制10人。人员经费分别由地级财政负责4人,马龙县2人,原曲靖市4人,按分配指标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2010年4月13日,《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面店坡联营林场加挂曲靖市野生动物保护救治中心牌子和增加编制请示的批复》(曲编〔2010〕45号)同意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加挂“曲靖市野生动物保护救治中心”牌子,并增加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增编后,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6名。

2013年7月8日,《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林业局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批复》(曲编〔2013〕38号)同意从曲靖市国营海寨林场调整14名事业编制及人员到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调整后,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直属于曲靖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增加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副场长领导职数1名。原曲靖市、马龙县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二、林场现状

(一)机构编制。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为直属于曲靖市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管理岗编制3名(场长1名、副场长2名),占总编制比例的15%;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3名,占总编制比例的65%;工勤人员编制4名,占总编制比例的20%。现在职人员19人,退休1人。

(二)资源状况。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40′~103°44′、北纬25°27′~25°30′,南北长约4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经营面积11400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1175亩、非林业用地面积225亩。主要树种为华山松、活立木总圆柏纯林。蓄积量3352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8%。

(三)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林场内林地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不损失不流失;科学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利用率,打造生态花园林场,带动周边乡村林业的发展;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治、驯养、繁殖。

三、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改革背景

为加快推进曲靖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精神,结合全市实际,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曲靖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主要涉及8个国有林场,但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不在改革之列。2018年5月,根据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需要参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一并进行改革。如果不纳入改革,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不能备案,今后就不能享受国家相应的支持政策。为此,按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及国家、省、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纳入改革范畴,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现管护方式和监管体制创新,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场发展活力的林场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林场地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麒麟区和马龙区的结合部,位于南小线东侧,对曲靖的生态安全和城市景观有着重要作用。此次改革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林场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2)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在和谐稳定中进行。

3.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全面实现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提高,林场管护职责更明确、经费有保障;全面健全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到2020年,达到以下目标:

(1)森林蓄积量增加0.3万立方米,达到3.65万立方米以上。

(2)正确处理与周围村社农户林地纠纷,进一步明确林场四至界线及管理职责。

(3)进一步明确林场的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继续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林场的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曲靖城西生态安全。

(4)通过改革,积极争取省市级财政资金和中央、省国有林场建设项目资金,多措并举解决小寒冲、蓑衣老龙潭两个管护站的通水、通电、信息网络覆盖问题;解决所管辖区域内森林防火通道硬化问题。

(5)实现林场管理体制活力增强、干部职工稳定的目标。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定位

按照《云南省曲靖地区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的请示的批复》(曲靖编〔1991〕1号)、《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加挂曲靖市野生动物保护救治中心牌子和增加编制请示的批复》(曲编〔2010〕45号)和《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林业局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批复》(曲编〔2013〕38号),林场已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于曲靖市林业局管理。职责核定为:承担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子资源收集、培育优质乡土树种苗木,打造科技推广、示范、服务的花园式生态林场。主要功能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治、驯养、繁殖。

(二)管理体制改革

1.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将继续按照现行体制进行管理。

2.科学制定林场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实施方案,保护好林场森林资源。

3.制定林场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细化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管理。

4.按时完成林场备案工作。

5.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场长离任审计制。

(三)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

改革后,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仍为曲靖市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领导职数3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小寒冲管护站、蓑衣老龙潭管护站。

(四)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

1.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林场职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继续全额参加现行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制度。

2.妥善安置病老职工。由于林场职工长期从事野外护林工作,关节炎、风湿等职业病比较普遍,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职职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3.落实职工待遇。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16〕48号)精神和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要求,林场机构人员要落实乡(镇)基层站所职工待遇等政策,促进林场与周边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不良债务处理

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的职工工资、退休职工养老金、社会保障、公用费用等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培育等投入都依托项目建设,不存在不良债务。

(六)创新发展机制

1.发挥自身优势,培育特色产业。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利用林地资源,通过“以项目促管理”模式促进森林资源管护,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试验和珍贵用材树种培育项目。依托“森林曲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林场技术人才、资源优势,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打造科研教学实习示范推广基地。

2.发展森林旅游,盘活森林资源。林场地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麒麟区和马龙区的结合部,位于南小线东侧,城市公交车可直达林场场部和林区,为市民休闲养生、自然体验、生态教育提供了便利。秉承“生态、文化、休闲”理念,通过提高林区生物多样性、修复林区生态功能,配套林区生态旅游硬件设施,打造自然体验(登山、赏花等)、生态教育(科研教育、亲子教育等)、森林疗养等为一体的休闲、游玩、游憩场所。在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建设城市生态旅游科技示范花园林场,实现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活力增强、队伍稳定的改革目标。

3.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做到归属清晰、资源现状清楚、权责明确、森林资源资产不流失。完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防止发生违规违法流转、占用、侵占林地资源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明确林地性质、范围和用途。利用“互联网+林业”技术,推进建设林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等多种信息需求的林业一体化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和生产经营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实时化。

(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1.加大对现有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补植补绿,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

2.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林场生态区位十会重要,但林分结构单一,针阔混交林面积较小。通过林分结构调整、树种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逐步加大乡土树种种植,提高针阔混交林比例和灌木层丰富度,增加林区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防护能力,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

(八)职工队伍建设

1.实行岗位聘用制,新进人员的招聘,严格按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公开招聘。

2.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因事设岗,明确、细化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除领导岗位外,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岗位的聘用,全部实行竞争上岗。

3.加大对林场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通过学历深造、专业技能培训、干部管理培训等方式,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林业科学新技术和现代先进林业管理技能。

(九)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细化《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结合月度考核,侧重工作量,建立等级分明的岗位责任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职工收入与岗位绩效挂钩的分配制度。

(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对现有林区道路、隔离带、防火检查站点、瞭望台等进行修缮和维护。将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年安排实施。

五、改革成本测算

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标准,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年度费用支出预算费用包括: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农口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2018年度改革成本测算如下:

(一)人员及公用经费合计239.82万元。分别为:在职职工工资200.04万元;离退休职工养老金2.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0万元;公用经费25.48万;乡(镇)岗位补贴资金12万元。

(二)社会保障费合计92.14万元。分别为:住房公积金18.86万元;医疗保险15.72万元;工伤生育保险1.5万元;失业保险2.2万元。养老保险32.57万元;职业年金16.29万元;残疾军人伤残医疗保险5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社会保障费为动态数,以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的实际数为准。

(三)基础设施建设及资金需求。通过改革,林场将加大林区住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到2020年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的改善。共需投入资金120万元,其中,维护、硬化维修现有林区公路需投入资金50万元;解决用水用电问题,安装管护站变压器,进行水电线路改造需投入资金40万元;进行管护点修缮需投入资金3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配套资金解决,并根据年度项目下达建设计划组织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应急能力建设费。森林防火费用13万元(其中,防火隔离带修复1万元,防火人员节假日、双休日值班、火灾扑救补助等11.44万元,防火物资购买0.3万元,防火宣传0.2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购买药物和器具、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费5万元(主要指优质乡土树种培育)。

六、林场改革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

在林场改革过程中,改革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在改革方案获得批准且资金落实后,所有资金使用均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坚持专款专用、年初有预算、年终有结算。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

七、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广泛听取、征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内容和目标要求,增强职工对改革的信心,营造职工关心、支持、参与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2.制定改革方案。全面摸清林场的基本情况,认真测算改革成本,结合林场实际明确改革方向和目标,制定改革方案并报曲靖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3.落实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准后,林场将加强与市林业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推进林场改革工作,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改革内容办理有关手续,落实有关政策,确保按时完成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的改革任务。

(二)总结评估

加强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困难,解决问题。完成改革任务,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待市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省级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