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曲靖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17:03: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8〕7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试运行的通知》(云府法明电〔2018〕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曲靖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施工作,确保2018年7月上旬圆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建设任务。自2018年7月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在职在编新申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和已办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证件网络化管理。符合新申请办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新办证人员和执法证件到期申请换证的人员实行网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证件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核发证件;已办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按照证件管理系统操作流程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硬件、网络技术准备(2018年6月30日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网络及硬件环境要求具体为:网络环境要求为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硬件环境要求为可正常使用的电脑计算机;执法证件管理软件浏览器要求Google Chrome(建议)、IE等主流浏览器,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操作系统。考场机房软件要求:操作系统为WIN7系统 或 XP系统(WIN7系统完整版可以直接运行考试客户端无需安装,XP系统需IE8安装NET 3.5组件以上版本,安装后即可打开客户端)。

按上述相关硬件、网络环境等要求,请此前未接入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务必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保证至少有一台电脑接入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同时保证该电脑软硬件符合要求。市直各部门在接入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时,涉及到访问电子政务外网使用的IP地址由市工信委(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分配(联系人:孟丽,电话:15287465777),县(市、区)直部门请各县(市、区)工信委(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处理。

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于2018年6月30日前各自负责选定好市、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网上考试考点,并确保考点具备实施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环境(网络环境为云南省电子政务网外网,配备100台以上计算机的机房,计算机操作系统满足所需客户端软件环境要求)。

(二)确定系统管理专职人员。按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考试都在网上进行,需专人管理,请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及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确定一名系统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地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录入、考试申请、办证资料填报等工作。

(三)系统操作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核对完善阶段(2018年7月10日前)。在各地各部门完成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和配备符合运行要求计算机的基础上,2018年7月初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系统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市、县政府法制机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指导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

(四)正式运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网络管理系统(2018年7月开始)。从2018年7月起,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符合申请办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网上考试。考试采取集中考试方式进行,由系统从题库随机抽取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系统自动阅卷打分,考试合格后申请办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对已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证件变更等工作,同步实行网络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工作涉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为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二)报送落实情况。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就落实情况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填报附表一上报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科(书面和电子版同时填报),未上报的单位视为无申领、换发《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及相关工作。电话及传真:3133000,电子邮箱:BGTLS@163.com(邮箱字母大小写均可),联系人:包广涛、黄勇金。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附表一

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

管理系统落实情况统计表

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系统管理员

姓名

联系电话

 

 

接入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数量

台(部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备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填报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系统管理员,同时汇总填报本区域行政执法部门接入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的部门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