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曲靖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15:5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8〕4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8〕23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规划〔2018〕144号)要求,确保曲靖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曲靖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顺应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全面。深入评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情况,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二)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

(三)远近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注重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注重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四)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五)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三、评估重点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要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可用预计数),对于2018年以前的数据一律采用实际数。具体从四个方面开展评估:

(一)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全面评估曲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4个方面主要目标、26个规划指标,特别是14个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包括2016年、2017年、2018年指标的实现程度及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聚焦曲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实质性进展情况等进行客观评估。

(三)对“十三五”中后期内外部形势变化进行研判

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趋势,对照党的十九大的部署要求,以及加快建设珠江源现代化大城市的总目标,对“十三五”规划后半程执行中将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进行科学研判,把握形势,顺势而为,提出下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四)提出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

    对照党的十九大的部署要求,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相关建议。

四、评估方式方法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评估”要求,有效整合已有评估资源,扎实开展政府系统自评估,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聘请专家开展咨询论证,提高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国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研究机构、评估咨询机构和智库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曲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综合评估。同时,组织开展市级专项规划评估。

(三)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倒推,逐项对照目标进度要求,发现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运用调研访谈等方式,

评估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群众满意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五)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既要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又要将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更大范围、更具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五、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曲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曲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第三方评估工作。2018年8月底前要编制完成《曲靖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含需要调整规划的议案),经征求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意见后,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组织开展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评估。市直有关部门对各自牵头编制的“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并形成专题评估报告,于2017年7月20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组织开展县(市、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评估报告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时,统筹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好相关评估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协调落实,研究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强化经费及人员保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衔接,确保高质量完成中期评估任务。

(二)认真撰写报告。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评估及第三方评估情况,认真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规划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创新、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举措等内容。

(三)做好项目衔接。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的机遇,对标国家、省、市的新要求、新思路、新重点,对列入规划内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进行认真梳理和判断,并积极对接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将我市更多项目和工程纳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盘子。

附件:曲靖市“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评估任务分解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曲靖市“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

评估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负责单位

1

曲靖市“十三五”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发展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

2

曲靖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3

曲靖市“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4

曲靖市“十三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5

曲靖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6

曲靖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

曲靖市“十三五”中心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8

曲靖市“十三五”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发展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

9

曲靖市“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市扶贫办

10

曲靖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市老龄办

11

曲靖市“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市环境保护局

12

曲靖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3

曲靖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14

曲靖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市农业局

15

曲靖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市旅游发展委

16

曲靖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市科技局

17

曲靖市“十三五”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利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市水务局

18

曲靖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9

曲靖市“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

市民政局

20

曲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1

曲靖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市林业局

22

曲靖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

23

曲靖市“十三五”文体事业发展规划

市文化体育局

24

曲靖市“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市卫生计生委

25

曲靖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

26

曲靖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

曲靖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