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现场办公会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9 15:09: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8〕4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推进现场办公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重点项目推进现场办公会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统筹联动机制不完善、责任主体落实不够、要素保障不到位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解决时限,加大跟踪督查督办力度,着力破解融资难、要素保障难、资源配置难等问题,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优良环境,促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推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二、会议召集

从2018年第二季度开始,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重点项目推进现场办公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

三、问题梳理

由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梳理汇总本地区、本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别于每月1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要梳理汇总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会同有关单位分别于每月15日前列出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梳理上报的重点项目存在困难、问题必须报经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市直有关单位梳理上报的重点项目存在困难、问题必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关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按时梳理汇总全市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列出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

四、跟踪督办

现场办公会议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解决时限,会议明确的有关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督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对推诿扯皮、影响问题解决的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真正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