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1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就业促增收20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6〕23号 发布日期: 2026-05-11 16:09:00
主 题 词: 就业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就业促增收20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曲靖市就业促增收 20 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就业促增收20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稳就业、促增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全市就业稳岗扩容提质,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制定以下措施。

一、拓展就业岗位促增收

(一)发展重点产业拓宽就业空间。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培育新职业,开发新岗位,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2+4+N”重点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经营主体。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就业,推动在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等外出务工较为集中地区建设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的就业促进作用,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项目实施规模,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特别是常态化帮扶对象、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参与工程建设,全年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200个左右,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资金占比不低于15%。

(三)多渠道促进市场化就业。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积极培育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家庭经济,鼓励发展“灵活车间”等居家就业新形态。探索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发展“避暑经济”,释放文旅消费潜力,鼓励和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拓展回收、维修、销售等相关服务链就业岗位。优化落实商业活动中的弹性管理措施,规范设置“潮汐摊位”、临时摊点、小集市,打造精品夜市,优化出店经营“一米线”,促进多渠道灵活创业就业。

(四)开发一批政策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用好用足城乡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全年计划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800个以上、乡村公益性岗位21000个以上。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全年计划招录公务员460人以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0人以上。新开发一定数量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在曲高校教学助理等基层服务项目岗位。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力争全年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1400人以上。

二、创业带动就业促增收

(五)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化“创业曲靖”行动、“雁归兴曲”返乡创业支持计划,落实“电商创业促就业20条措施”。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云岭创业贷”政策,全年发放创业贷款10亿元以上,扶持创业5000人以上,带动就业1.2万人以上;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强化项目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一批电商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项目补贴。

(六)优化创业服务指导。集成注册登记、社保开户、补贴申领等高频事项,推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优化市级创业导师库,每年为不少于20个高潜力项目提供“一对一”长期陪跑。支持创业载体、众创空间举办创业活动,为入驻项目提供低成本场地、政务代办、融资对接等“管家式”共享服务。全年开展“SYB”、网络创业、电商运营等定制化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训合格按每人800元—1500元给予补贴。

三、稳定经营主体促增收

(七)减轻企业用工负担稳定岗位。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八)实施一次性招工奖励。对新竣工投产或扩容的产业企业,在今年内新招用员工达到一定规模并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万—25万元的招工激励,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底。

四、聚焦重点群体促增收

(九)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根据留用情况给予见习期内每人每月1900元—2400元补贴。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年终帮扶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十)支持高校毕业生主动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计划,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7个专项行动”。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补贴。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十一)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护航”计划,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进行托底帮扶。对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全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22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城镇就业200人以上。

(十二)支持农民工稳定就业。实施农民工就业“领航”计划,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大力盘活乡村、社区闲置资产“招小商”,打造“家门口务工车间”升级版,探索建设“家门口的产业园区”。确保包括常态化帮扶对象在内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常态化帮扶对象,按照其实际发放给该人员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常态化帮扶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十三)深化劳务协作促就业。持续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等传统地区东西部劳务协作,积极拓展中西部、京津冀等地区协作空间,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品牌化水平。持续推广“宝曲就业直通车”输送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通过转移就业持续增收。全年农民工数量达140万人以上,其中省外就业农民工50万人以上,省内农民工90万人以上。

五、提升就业技能促增收

(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注重“投资于人”,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围绕本地产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市级“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积极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全年统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万人以上。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800元到5600元相应标准的培训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十五)加强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巩固提升“云腿秘匠”“罗平老姜农”“会泽牛人”等现有劳务品牌,整合优化品牌资源,强化规范管理服务,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力。围绕劳务品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年度新认定市级劳务品牌5个以上。大力培育“曲靖好焊”“爨味师傅”“珠源养老护理工”品牌,探索建立品牌标准。

六、强化服务保障促增收

(十六)开展常态化就业服务活动。建立企业、项目用工保障制度,依托现有的人社服务专员队伍,着力扩大服务覆盖、提升服务效能,做实“一企一策”精准对接,切实帮助企业化解用工难题。持续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确保每年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00场次以上。

(十七)购买市场化就业公共服务。支持经营主体建设运营零工市场、就业“幸福里”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动态更新及综合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跟踪帮扶,持续开展就业指导与岗位推荐,给予运营主体一定服务费,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人数结算,帮扶就业效果较好的运营主体按稳定帮扶就业人数给予帮扶绩效奖励。

(十八)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执行。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将就业补助资金集中用于稳就业、促就业领域。加快审核拨付进度,释放政策红利,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11月30日前,支付进度在90%以上。

(十九)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坚决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落实“管行业必管欠薪、管项目必管欠薪”要求,督促政府和国企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畅通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测。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质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仲裁结案率达93%以上。

(二十)健全“大就业”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产业必须管就业、管项目必须管就业、促消费必须促就业”的工作格局。建立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谋划产业、布局项目、制定政策时同步研判对就业的带动效应和潜在风险。健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监测调度与服务保障机制,及时掌握用工变化。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与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行业的监测研判,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就业促增收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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