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20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3〕28号 发布日期: 2023-08-20 14:57:00
主 题 词: 废旧物资 循环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要求,加快推动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曲靖在全省产业、区位、生态等方面的优势,激励机制创新,强化技术更新,加大要素保障,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高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壮大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回收网络化、分拣规范化、服务便利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链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二)工作原则

1.规划引导,市场主导。强化布局引导,完善政策体系,夯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在全市范围内便民利民的基础功能。释放市场潜力,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2.因地制宜,协同推进。优化网点布局,补强薄弱环节,打牢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基础。结合发展实际,充分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差异,统筹推进全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强化区域协作,加强体系融合和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3.积极探索,创新驱动。推进管理创新,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发挥街道、社区、园区、企业等网络节点作用,因地制宜推进管理方式创新。推进模式创新,推动“互联网+”等数字化模式的推广应用,因时因势探索创新回收模式。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再生资源精细化加工利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网络进一步健全,网络转运更为顺畅,全市建成绿色分拣中心2个、回收站(点)1000个,快递包装绿色回收箱网点覆盖率达70%。二手商品流通交易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力争全市二手商品经营企业达500家以上,二手商品交易量达4亿元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育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骨干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聚集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高新技术开发区沾益产业园区废旧电池加工利用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富源产业园区再生铝制造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对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布局,合理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1.推进一批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依托垃圾分类融合一批。统筹考虑区域面积、发展规划、人口数量等因素,鼓励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废旧物资收集容器或设备,引导居民养成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的习惯,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以便利交售为原则,结合城市、农村不同特点,合理布局全市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数量、位置、功能和规模,原则上在每个行政村、大型社区或居委会设立1个回收点;持续推动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和绿色快递网点建设,合理布局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和可循环快递中转袋;城市周边合理规划布局回收站(点),引导废钢铁、废铝、废旧电池等主要再生资源集中回收。市场化运作一批。鼓励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对暂时不具备设置回收站点的小区,鼓励采用智能型、流动式、以车代库式等回收模式,定时定点回收。到2025年,全市建成回收站(点)1000个、快递绿色网点数量5个,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废旧物资回收基础网络。(市商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强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分拣中心。建设专业化分拣中心,结合曲靖实际,支持凤凰钢铁充分发挥短流程炼钢技术优势,整合利用企业现有厂房和公辅设施,配置剪切、打包等专业分拣设备,新建废钢分拣加工利用基地;支持富源县推进专业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中心建设;支持马龙区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一体化项目建设,提高低值再生资源分拣处置功能。规范化建设分拣中心,强化分拣中心的安全监测、分拣、分选、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等要求,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提供保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优一批废旧物资专业回收企业。加强市场主体引导,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培育多元回收主体,鼓励回收企业、社会回收人员、环卫单位和物流企业建立合作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托销售服务网络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源头收集体系,畅通回收利用渠道。鼓励企业延伸回收业务,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机制,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能力。加强政策辅导,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政策辅导和税法宣传,更好地服务回收主体落地发展。到2025年,全市培育废旧物资专业化回收骨干企业数量累计达8个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55%以上。(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一批信息化数字化应用平台。推进线上平台建设。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打造具有曲靖特色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上游回收企业、下游加工企业提供信息发布、竞价采购等公共服务,拓展供需信息、在线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和业务交流于一体的行业信息平台;鼓励产业园区、分拣企业建立产废利废信息收集分析、价值评估、咨询服务等信息化平台,打造信息化废旧物资集散市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聚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5.壮大再生资源加工市场主体。统筹区域内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废旧资源向宣威市威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云南浩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集聚,以精细拆解、清洁提取、高效富集为导向,建设辐射西南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做好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区域内培育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标杆企业。发挥现有产能优势,规范提升一批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到2025年,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全部符合规范标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到2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再生资源加工产业聚集。以现有各承载地特色优势产业链为基础,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补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节短板。完善再生资源类固体废物跨地区运输备案机制,提升再生资源跨区转运效率。招引一批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本地企业进行合作,开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培育再制造产业协同体系,支持各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形成“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加工利用。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加工利用,依托宁德时代、德方纳米、亿纬锂能、中科电气等拥有核心技术的新能源电池企业,围绕“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利用”强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依托华祥科技一期新能源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加大动力电池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曲靖华祥科技二期新能源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开展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建设,力争打造成为西南地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加工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鼓励光伏材料循环加工利用。推动光伏材料固废回收利用,依托晶澳科技、隆基股份、阳光能源、江苏润阳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大光伏组建、光伏玻璃、光电建筑材料等光伏材料综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研发推广力度,探索光伏材料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加大光伏材料固废回收利用企业招引工作,招引一批与光伏企业关联度高的光伏材料回收加工利用企业,加大光伏材料有价金属高效提取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铝回收再生铝制造产业链延伸。围绕“阳极碳素—电解铝——铝精深加工—铝应用—铝回收—再生铝”产业链,依托锦鸿一期、锦鸿二期10万吨再生铝、中泰嘉华12万吨资源综合利用、云铝股份22万吨再生铝等项目,力争到2025年形成100万吨以上的再生铝产能,大力引进铝合金材料设计、加工、制造、应用等领域优势企业,推动铝回收制造加工产业链延伸,力争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废铝资源综合回收交易平台,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新兴产业废旧物资利用。依托全市有机硅新材料、稀贵和液态金属、高端钢材、精细化工等产业,促进全市新兴产业聚集发展,鼓励各产业园区结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提高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和产业循环式组合水平,提升再生资源运转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园区再生资源加工水平。推动园区产废情况统计建设,融合推进低碳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收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副产物和废弃物在企业间循环使用,促进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实现各种工业副产固废就地消耗,支持曲靖经开区、曲靖高新技术开发区沾益产业园区在废水废液等领域建设梯次利用典型示范项目。支持陆良产业园区在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领域建设梯次利用典型示范项目。支持全市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创建“无废工业园区”和“无废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大修渣等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交通工程领域高值化利用规模。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鼓励园区因地制宜招引再制造企业,培育壮大循环经济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渠道,有序发展二手商品交易经营

13.推动线上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拓展。大力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推动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和线上交易平台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量。加强对二手车电子商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和规范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线下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发展。合理规划布局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连锁化经营。鼓励各县(市、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方便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全市大中小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旧书交换使用。允许有条件的区县在社区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或交换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不断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有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在二手汽车、二手电子产品等领域培育具备鉴定、评估、分级等能力的权威鉴定评估机构,培育扩大二手商品鉴定行业人才队伍,及时协调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全市工业领域再制造发展水平。贯彻执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现有5家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运行管理,并鼓励开展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五大总成”零部件再制造。提升陶瓷、铝型材、金属制品等再制造水平。支持各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形成“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产业链。推广应用无损检测、无损拆解、绿色清洗、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鼓励在售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推广应用再制造产品。鼓励企业、高校等联合搭建覆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全过程的创新体系,加大资源化利用、再制造产业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推广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示范,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模式

17.打造生态农业循环利用模式。推广废旧农膜循环利用,督促指导农膜生产者责任制延伸,在地膜采购的同时签订残膜回收协议,采取“烟草补贴+烟农捡拾+合作社回收+企业加工”模式,搭建农膜生产—销售—回收—造粒加工再生料—生产外包装袋和收缩膜的生产销售一体化新型循环产业链,实现农用薄膜市场农户受益、农膜定向回收处理、再生料标准化生产及高值利用的良性循环。推广生态农业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在全市推广师宗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利用项目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打造生活垃圾循环利用模式。加快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再利用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垃圾粉碎、覆盖、炭化、生物降解等技术应用。推动全市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打通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渠道,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健全统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基础数据日常统计、季度报送、年度报告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环节的日常基础数据统计,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规范发布统计数据。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将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以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环境卫生等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符合用地报批条件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建设绿色分拣中心、二手交易市场等,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等回收再利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处理、交易等行为。严厉打击废旧物资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确保达标排放。(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上级部门报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推动落实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利用等环节的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知识和政策。遴选废旧物资规范回收、便捷回收、创新回收、高效分拣、高值利用等典型经验,提高公众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意识。鼓励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点企业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宣教中心,与学校合作开展宣教活动,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营造良好氛围。结合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废旧物资宣传引导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形成绿色生活新风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1.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目标表

2.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目标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1

2025

责任部门

1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回收站(点)

700

1000

市商务局

2

两网融合站点

 

100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3

快递绿色网点数量

0

5

市邮政管理局

4

设置快递包装绿色回收箱网点覆盖率

%

45.5

70

市邮政管理局

5

可循环快递中转袋使用比例

%

90

98

市邮政管理局

6

绿色分拣中心

0

2

市商务局

7

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

5

8

市商务局

8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骨干企业

10

2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

利用率

%

 

60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0

推动二手商品交易

二手商品交易量

亿元

2.36

4

市商务局

11

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5

6

市商务局

12

二手商品经营企业

326

500

市商务局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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