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1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3〕55号 发布日期: 2023-09-11 16:25: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根据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政府印发的《曲靖市构建开放发展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龙头带动、规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一接二连三”作用,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力,以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谋划重点从促进业态发展转向更深层次的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区域性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持续努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电子商务应用全面深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发展环境更加优越、规模质量明显提升、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电商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到202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速15%以上;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速20%以上。市级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直播基地、电商物流云仓、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任务。培训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1万人次以上,带动就业5万人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网络零售倍增行动

加强对各县(市、区)激励引导,发挥麒麟区、宣威市的龙头带动作用,挖掘各县(市、区)电商赋能新消费潜力,推动全市网络零售规模快速增长。积极争取省级网络销售竞赛奖励,市级参照省奖励办法制定奖励办法,对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和排名前5位的电商销售企业给予奖励。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市网络零售额达到1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全省平均水平。(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培育龙头型特色产业电商平台、电商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各类商圈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线上平台、线上商城、线上商圈,带动中小企业电商化转型。鼓励开拓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实施品牌化战略,引导消费升级。以绿色食品、生鲜水果等优势产业为切入点,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培育一批行业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强化龙头带动。形成我市电子商务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对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5千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实现1万元,最高给予5元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全市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壮大网上店铺规模。深化与重点电商平台合作,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开店效率。参与重点电商平台省级专题招商活动,谋划重点电商平台市级优势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围绕各县市区优势产业,集中推动开设一批网店。着力发展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吸引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群体借助电商自主创业,不断发展壮大网商队伍。对新注册店铺,注册当年实现纳统并且网络零售额5千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实现纳统网络零售额3千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引导市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将设在市外的网络店铺回迁,回迁后首次实现年度网络零售额3千万元(含)以上的店铺,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提升行动

1.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公共服务+产业孵化”的模式,建设开放、互联、众创、共享的市、县两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载体作用,在电商平台对接、行政审批、法律咨询、税务办理、知识产权迁移等方面为电商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互联互通,统领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投入200万元资金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纳入曲靖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发展目标的单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示范县除外)。到2025年,市、县、乡、村四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电商快递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支持“快递下乡”,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方便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支持大型快递企业在我市建设区域分拨中心。支持市级电商物流云仓、县级分拨中心、乡镇、村服务站点建设。投入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建设市级电商物流云仓,对整合全国性快递物流企业5家以上,实现县域内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五统一”的县域分拨中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到2025年,初步形成“一仓、九中心、多节点”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电商产业园区(基地)生态建设。引导各县(市)区通过盘活闲散厂区、利用现有楼宇等,建设一批生态完善的电商产业园区(基地)。支持传统电商园区(基地)进行软硬件改造、迭代升级。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电商园区(基地)。争取每年推荐1到3个电商园区(基地)参加国家、省级的示范创建,开展市级电商园区(基地)评选工作,对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园区(基地)给予扶持。对商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电商人才引培机制。扎实推进电商人才队伍建设,释放电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将急需紧缺和重点电商人才纳入全市招才引智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整合全市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分层次、分类别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以“专业+实训”方式,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对开展电商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到2025年,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经费,支持全市年均开展各类电商人才培训3500人次以上,转化比率超过10%,其中培育100名以上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培育100名以上直播电商带货达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体系。成立曲靖市电子商务协会,团结全市电商产业优势力量,加强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交流与合作,依托协会构建全市电商产业联盟发展体系,并指导县级电子商务协会成立或发展。在供应链打造、产销对接、品牌创建、人才培训等领域建立广泛合作关系,探索多元化合作共赢发展模式,通过电商协会举办电商技能比赛、重大活动(论坛)、学习考察、专题会议等活动,促进曲靖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协调成立市级电子商务协会,成立第一年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年终对协会运行情况进行考评,运行情况良好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行动

1.发展直播电商。推动各县市区联合重点直播平台,围绕区县特色产业,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加大对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招引力度,针对特色农产品、工业消费品、深加工食品等领域,举办直播供应链对接会,集聚一批直播机构、供应链企业及直播达人,发展“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等直播业态,打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生态。到2025年,支持经费不少于100万元用于建设1个市级、9个县级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电商直播基地,针对曲靖特色产品带货主播,在其所在网络直播平台曲靖特色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的,对排序前十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前十一名至前三十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年评选1次。(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社区电商。发展壮大一批本土化社区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实体企业与电商平台相结合,开展面向社区的O2O服务。推动商超连锁企业开展日消品社区配送服务,实现市区内“1小时送货上门”。鼓励新型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整合购物、缴费、家政、社保、医疗保健、快件代收代发等资源,促进社区服务便利化。引导生鲜蔬菜瓜果进社区,加快社区仓建设,推动农副产品企业开展“基地+社区直供”电商业务。推动建立社区智能自提柜网点,完善社区物流的终端配送能力,满足社区居民及时送货到门的需求。对电商企业在曲靖设立自助投递终端20个以上、每个自助投递终端不少于30个智能投递柜的,经评审认定后,按自助投递终端个数给予每个1万元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上限10万元。(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村电商提质增效行动

1.持续推进“数商兴农”。巩固提升师宗、罗平、宣威、富源、会泽、陆良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成效,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对于乡镇级服务点全覆盖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资金;对于村级服务点按照包裹量给予奖励,年包裹量达到5万件的给予每年1万元奖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立足优势资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围绕宣威火腿、罗平小黄姜、富源魔芋、会泽石榴等初具规模的特色产品进行挖掘和营销推广,全力打造特色产业品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以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博览会获奖产品、老字号产品,作为电商网品重点培育,打造证照齐全,品质价优,包装精美的网络品牌。深入推动电子商务与农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示范引领作用的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和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基地。到2025年,投入资金不少于300万元打造一个市级电商公共品牌,9个区域性电商公共品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电子商务发展氛围营造行动

1.常态化开展电商宣传推介活动、营造发展电商的良好氛围。鼓励举办线上线下专业展会、创业创新大赛、电商峰会、电商论坛、电商节庆、资源对接等电商主题活动,扩大电商影响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软实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挖掘报道电子商务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推广;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常态化开展地方特色网络促消费活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承办活动主体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支出3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电商“诚信规范经营”认证机制。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化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引进信用评价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采取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开展“诚信规范经营”评选认证,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引导培育一批市级“诚信电商企业”和“绿色直播间”,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效应。每年评选5个“诚信电商企业”和3个“绿色直播间”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政策期内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市级财政将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及相关奖励所需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曲靖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推进全市电商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协调工作机制,健全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负责本辖区电商建设工作,对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任务,按步骤、分阶段推进实施。

(二)健全政策体系。完善电商发展政策,支持电商新业态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发展绩效好、影响力大、示范效应强、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商企业给予全方位支持。

(三)加快推进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电商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动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协调解决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电商经济发展环境。

(四)完善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电商统计监测分析系统,科学制定统计指标体系,创新统计方法和统计手段,及时全面反映全市电商发展状况。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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