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8-0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曲靖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3〕87号 发布日期: 2023-08-01 14:49:00
主 题 词: 金融 乡村振兴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曲靖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驻曲各单位,各金融机构:

《2023年曲靖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曲靖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提升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力强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支持曲靖市“三农”质效,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3年,确保全市涉农贷款余额突破800亿元,增速超过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长水平;其中涉农企业贷款新增不低于50亿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会泽县、宣威市及省级重点帮扶县富源县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规模、贷款余额较2022年只增不减。销售给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的非专属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费率,比备案费率降低10%以上。

二、持续提高乡村金融服务能力

(三)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畅通服务乡村振兴内设机构和业务条线运作机制,在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尽职免责等方面予以倾斜。丰富金融业态,支持保险、证券、期货等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稳步推进农信社改革,做优做强支农业务。加快建设乡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信贷及担保业务下沉。(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责任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四)持续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参加云南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劳动竞赛,深入推进“四比一创”。支持宣威市创建云南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基地,助力产业联农带农。支持会泽县、富源县选择1-2个乡镇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示范乡镇建设。支持活体畜禽、农业设施装备等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统一登记,盘活农村资产。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市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五)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优化贷款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量扩面,对信用户、产业关联户区别让利。大力推广“金牛贷”“富民贷”“石榴贷”等专属产品。探索“金融+农业园区”“金融+农业龙头”“金融+乡村产业”“金融+乡村农户”“金融+农村资产”“金融+乡村扶智”“金融+信用乡村”“金融+宜居乡村”“金融+普惠乡村”等模式。(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六)发挥多层次金融市场支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曲靖实际情况向上级机构申请面向城乡低收入人群、农业转移人口、脱贫群众等群体,研发技保门槛低、责任适度、价格实惠、条款易懂的意外险、定期寿险、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和创新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防止返贫保险覆盖面。优化“保险+期货”等风险管理服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责任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七)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延伸。鼓励各类支付服务主体到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加快移动支付、网络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乡村地区普及应用。推广“乡村振兴主题卡”产品。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强化信用信息成果运用,探索动态复评机制和退出机制。优化农村现金服务,落实乡村地区小面额人民币投放、调拨、兑换、回笼工作。(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

三、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八)加大粮食产能提升金融支持。围绕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创新供需适配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围绕种业振兴行动,开展种业企业名单制管理,加大对种子企业、种业园区及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信贷投放,支持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鼓励探索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以市场化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获得信贷支持的可行路径,依法依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农田新建、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设施改造、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九)做好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服务。围绕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统筹扩大农林牧渔业信贷投放。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要农产品种、收、储、销各环节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四、推动农业平稳高效发展

(十)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实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链金融支持专项行动,推动更多产业链金融入选云南省A级名单。确定宣威火腿产业、会泽石榴产业、罗平生姜产业、陆良蔬菜产业、师宗水果产业、马龙苹果产业、富源魔芋产业、沾益万寿菊产业为全市金融重点支持产业链,构建“产业+金融”双链长责任,建立白名单,压实融资对接责任。(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十一)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稳慎探索以农民合作社为合格承贷主体的可行路径,主动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信用贷业务。强化金融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带动产业链上农业龙头企业、林草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上下游主体共享产业增值收益。(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十二)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市场主体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打包承建农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撬动更多资本投向设施农业。鼓励银行将农机具、大棚等农业设施纳入贷款抵押物范围,发挥农业设施非生产性资产价值。(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三)保持过渡期,金融支持政策稳定。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加强定期调度,特别是对推进工作不力、新增发放数量少、逾期数据高、贷款余额占脱贫户比重低的地方重点督导。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服务,支持搬迁安置区群众就业增收。做好金融定点帮扶工作,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支持。(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十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自主创业、增加收入。稳序创新金融产品,丰富与乡村产业紧密相关、与村民融资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宣传,提升农户获贷能力,支持村民融入农业产业发展,共享产业增值收益。对金融需求相对旺盛的乡村区域,主动建立普惠金融港湾,匹配专属团队和专属产品给予专项支持。(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六、加大乡村建设金融投入

(十五)支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稳妥有序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农村电网、农田水利工程、危房改造、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探索建立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为项目提供全周期的融资规划、政策咨询、产品推荐、资金支持、后期运维等综合金融服务。(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曲靖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加市委农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成员单位。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发挥部门合力,推动全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市金融办)

(十七)强化政策支持。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涉农领域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再贷款支持乡村振兴的精准性。增强产业、金融、财政联动,发挥政策合力。(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十八)强化调查研究。强化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成效的动态监测。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调查研究,为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提供支撑。注重总结、展示、交流、推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做法和经验。(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十九)强化考核激励。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充实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金融指标。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政策解读:解读《2023年曲靖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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