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4-03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16:2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和驻曲有关单位:

《曲靖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按照全市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曲靖市打造云南省副中心城市和“3+6+2”产业布局,从信贷总量托举、政策工具运用、重点领域加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四方面统筹谋划,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信贷稳增长督导行动

行动目标:落实全年贷款增量同比多增要求,全市新增贷款不低于230亿元(贷款增速10%)、力争达到290亿元(贷款增速12.6%)。

工作措施:

1.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多维度的信贷稳增长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窗口指导、业务约谈、一对一督导等方式,加大对贷款增长缓慢地区、贷款支持力度趋弱金融机构的督促指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稳定信贷增长;加强对头部银行的重点监测并适时指导。(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曲靖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2.开展贷款申请全流程体验指导。开展“行长走一线、流程全体验”专项活动,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行领导及有关人员以市场主体身份全流程体验市场主体在贷款申请、审批、发放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感受,发现货币信贷政策及工具、金融服务在一线落地中存在的执行不到位、执行偏差和层层加码等淤塞堵点情况,指导银行基层网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切实提高信贷获得感。(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3.对关注类银行进行现场督导。关注各银行机构贷款增长情况,定期监测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绿色信贷、制造业贷款等结构指标推进情况,按月对重点项目、普惠小微企业、涉农、绿色行业、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心产业链等重点领域支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选取贷款增长乏力或趋弱、信贷结构优化调整不力的银行开展现场督导。(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曲靖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4.开展银行一对一汇报指导。按季组织开展银行一对一汇报会,分析信贷增长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疏通政策传导梗阻,指导银行机构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二)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支持行动

行动目标: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优化结构、撬动总量的作用,再贷款、再贴现平稳增长,阶段性工具运用保持全省较好水平。

工作措施:

5.推广“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模式。指导符合使用支小再贷款的地方法人机构不断调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做好贷款台账储备、央行内部评级、债券质押等准备工作,用足用好支小再贷款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使用支小再贷款的地方法人机构,每家至少选取5家小微企业打造“支小再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模式。(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有关银行机构)

6.推广“支农再贷款+农业产业链”模式。指导符合使用支农再贷款的地方法人机构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政策,加大对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曲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各县(市、区)产业链的支持,根据当地产业特色至少打造1种“支农再贷款+农业产业链”模式,在宣威市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基地建设基础上率先打造“支农再贷款+火腿产业链”模式。(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银行机构)

7.创新开展“再贴现+”模式。指导曲靖市商业银行强化票据管理工作,优化票据单张面额、利率等,用足用好再贴现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结合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首办户”工作,力争实现“再贴现+跨境人民币优质企业”模式取得突破;结合绿色票据业务,力争实现“再贴现+绿色票据”模式取得突破。(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曲靖市商业银行)

(三)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普惠小微贷款持续增量、扩面、降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敢贷能贷愿贷会贷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首贷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银行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全覆盖。

工作措施:

8.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进商圈、进社区、进园区”三进服务。将2023年4月定为“三进服务”月,结合“行长走一线、流程全体验”专项活动,各金融机构自主选择1—2个商圈、社区或园区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融资对接等活动,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9.完善市场主体贷款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贷款服务中心功能,确保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同时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9月底前,各市场主体贷款服务中心围绕“专精特新”、农业小巨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县一品等市场主体,至少举办一次政银企融资对接会。(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10.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创建工作。各银行机构围绕“基层金融普及、政策宣传直达、综合金融服务、问题反馈解决”功能定位,制定港湾“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全面响应”三个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商会等,在市场主体集中的街道、社区、商圈、园区、市场等创建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各银行机构至少创建1个以上,创建完成后向人行曲靖市中支报备。(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春雨”行动

行动目标:全市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工作成效。

工作措施:

11.强化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专项支持。按季调度各金融机构进一步细化针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银行分支机构各项贷款增速要高于市级机构各项贷款增速。(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12.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基地建设。全面做好宣威市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基地考核评估准备工作,2023年6月底前对机制建设、服务模式、产品创新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查缺补漏,9月底前完成档案资料整理。会泽县、富源县选择1—2个乡镇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示范乡镇建设,其他县也可结合地方特色开展示范乡镇建设。(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13.持续推进农业产业链金融。深入贯彻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支持各地做好“土特产”文章,着力培育宣威火腿产业链金融发展为省级农业产业链金融,其他7条农业产业链(会泽石榴产业链、罗平生姜产业链、陆良蔬菜产业链、师宗水果产业链、马龙苹果产业链、富源魔芋产业链、沾益万寿菊产业链)金融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更新名单库、开展融资对接,确保融资需求。(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五)产业动能培育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融资对接更加精准有效,配套融资加速落地。

行动措施:

14.建立金融服务产业协调机制。围绕全市“3+6+2”现代重点产业体系,聚焦工业、制造业、科技创新领域重点企业,加大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完善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几家抬”工作机制。落实名单制管理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精特新”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发挥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助融促融作用,促进供应链融资业务创新发展。推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提升融资担保效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适合制造业特点的产品服务,提升审贷效率,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协同落实好曲靖市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资金政策,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15.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推广“需求摸排—融资对接—专家辅导—问题反馈”全链条金融服务,提升融资对接精准性、有效性,各县(市、区)至少选择“3+6+2”一种产业开展特色融资对接。(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六)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打造7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金融服务样板,推动人行、银行机构申报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工作措施:

16.打造民族团结示范单位金融服务样板。落实金融支持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民族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制定民族团结示范单位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各县(市、区)选择1—2个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建议选取乡镇或村)开展金融综合服务,打造金融服务样板。(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市民族宗教委,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17.落实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好国家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贸民品贷款做好审核,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市民族宗教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七)绿色金融“靓点”行动

行动目标: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占各项贷款比重比上年提升。

工作措施:

18.推动金融机构搭建“绿色架构”。各银行结合实际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专门机构,提供特色产品和专业化服务,曲靖市商业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引入符合赤道原则管理模式。(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19.强化绿色信贷支持。推广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指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管理流程,实行绿色贷款授信、贷审和投放优先,支持曲靖市建设“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副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省绿色产业发展政策有关项目、工程建设等。(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责任单位:各银行机构)

(八)债券融资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工作措施:

20.强化培训培育。人行曲靖市中支组织辖内银行机构邀请省内债券融资成熟的银行机构对发行金融债进行培训,积极开展产品宣传推广。指导曲商行、农信系统加强企业(项目)筛选,建立金融债发行企业、项目孵化培育库。(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21.推动绿色债券落地。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为指引,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等绿色债券。推动发行绿色资产支持债券、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等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绿色信贷资源,丰富绿色债券品种,推动绿色债券在曲靖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部门: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各银行机构)

(九)跨境金融便利化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2023年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实现增量、扩面,实现由负转正并力争增长10%以上。

工作措施:

22.开展重点企业扩容工作。配合云南省跨境人民币重点企业工作专班,加强业务引导和政策宣传,推动国企和民营龙头企业在涉外经贸中更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配合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业务名单扩容,争取富源县鸿明贸易有限公司进入全省50户企业名单库,指导银行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纳入名单范围,提升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投资的便利性和积极性。(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银行机构)

23.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场景。各银行机构与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首办户”。积极挖掘和拓展与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场景,指导银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人民币在本外币跨境收付中的占比。(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银行机构)

(十)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推进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落地。

工作措施:

24.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各银行机构加强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协作联系,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保持房地产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各银行机构)

25.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推动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加速落地运用。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科学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水平,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行曲靖市中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各银行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支持。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落实好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市金融办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按照2019年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

(二)加强督促落实。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把支持曲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信贷稳增长、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细化措施、系统推进。人行曲靖市中支负责建立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完善跟踪监测和督促问效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和窗口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生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银行机构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系统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研提有关工作建议。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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