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05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124号 发布日期: 2022-12-05 09:3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要求,切实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曲靖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统筹规划市、县两级区域内公立医院功能布局,促进全市公立医院“重塑重构”和服务能力“提质提升”,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云南省区域医疗曲靖中心医院技术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打造市级临床重点学科群。以精细化管理为引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提质增效,通过学科建设、人才引进,提升现有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市中医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合作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持续巩固全国中医药先进示范城市成效。加强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救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急诊医学、肿瘤、心脑血管、骨科、肝胆、妇产、儿科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紧密型医联体提标扩能。大力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级医院在紧密型医联体中的牵头作用,探索在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内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到2025年,建成3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以云南省区域医疗曲靖中心医院为依托,积极探索心脑血管、肿瘤、骨科、康复等专病整合健康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养、健康促进“全过程”的连续服务,提升市级重大疾病诊治能力、医防协同发展能力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市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医联体合作形式,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临床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临床诊疗技术创新、科研项目开展等的引导和支持,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9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级县级综合医院推荐标准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精简建设9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每个县(市、区)确定1家公立医院为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强化医共体管委会职能,不断深化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快建设县、乡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五大资源共享中心”,推动县域内优质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强牵头医院龙头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强化成员单位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诊疗等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医共体内资源整合、人才聚合和服务融合,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服务人口、交通条件、服务能力,引导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社区医院。2022—2025年,各县(市、区)基层就诊率和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稳步提升,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模式及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全市90%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域内就诊率和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持续稳定在90%、6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建立医防协同发展机制,加大市级公立医院与市疾控中心医防协同改革,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硬件设施建设,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在全市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呼吸与危重症学科,全面改造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负压病房,加强隔离留观区氧疗、监护、重症、抢救等仪器设备的配置。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内建设标准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曲靖市紧急医学救援队、曲靖市中医疫病防治队各1支。遴选若干公共空间,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站(点)。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确保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形成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按照“以专科建设带动学科发展”思路,系统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水平,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推进“四个一批”学科建设,即创建一批品牌学科、发展一批重点学科、培育一批特色学科、支持一批潜力学科,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开展心脑血管、肝胆、骨科、肿瘤、康复专科领域的诊治及科研教学。到2025年底,争创8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5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在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共建共享康复、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分子诊断、远程会诊、健康管理、科研管理、急诊急救等10个专业中心。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CMI值、三四级手术数量及占比等体现医疗服务能力指标持续稳步提升,三级综合医院CMI值达1.15,四级手术占比达16.4%,妇幼专科医院CMI值达1.26,四级手术占比达4.56%。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达50%以上,二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达70%以上,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各临床重点学科开展科研创新,完善科研绩效、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等创新激励及管理制度,激发科研创新活力。积极对接国内医学科学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和成果奖励。推进产学研融合,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科研联合攻关和创新技术转化应用。以市中医医院为主,建设一批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科研成果孵化转化基地,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加强协作、共享资源,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按照曲靖“城市大脑”“数字曲靖”战略布局,强化技术引进和应用攻关,建立功能完备的信息管理体系,推进区域医疗信息化高标准建设,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跨行业、跨区域协同融合发展。采用“1平台、3融入、3大数据库”的模式,建设“健康曲靖”大数据平台,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融入药械全流程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药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风险可防控、责任可追究的全流程监管和闭环管理,确保药械质量。融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更新并与电子病历无缝衔接,居民在曲靖通APP随时查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与经诊医生形成互动,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积极协调省级医保部门,通过接口对接实现与医保系统互联互通,方便患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功能完成医保支付,并利用医保信息系统的智能审核功能对医疗机构处方进行监督。推进全市医保、医药、医疗“三医”体系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形成三医联动“一张网”,到2025年底,打造成省内领先、西南一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智慧健康的实惠和便利。(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智慧医院”建设。重点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逐步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医院平台、诊疗行为综合监管系统建设等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拓展和延伸医疗服务空间,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运营3—5家互联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提升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法治化水平。探索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负担。贯彻落实《曲靖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的实施方案》(曲办通〔2022〕22号)和《曲靖市“珠源人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曲党人才〔2021〕5号),坚持增加人才数量与提高人才质量并重,加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补齐人才短板。建立正向激励和责任倒逼机制,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院感防控管理等重要工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加强经济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度融合。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健全内部审计,加强授权审批、预算、资产、会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突出“四全、两强化”,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人、财、物全部资源的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各个环节。及时调整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机制、流程、办法和标准,强化预算硬约束,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依据外部政策环境和医院经济活动变化,精准控制成本消耗,提高运营效率,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搭建运营管理体系,通过科学化管理,提升医院整体运营与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以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工作量为评价基础,统筹效率、效益、质量与管理的绩效管理及评价体系,推动医院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同时,借助信息化技术为医院层面搭建运营决策平台、在政府层级建设运营监管平台,助力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管理能力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二级综合民营医院逐步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持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对上一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结合考核结果,上一年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及预留发展资金后,结余数用于人员奖励的比例分别可达100%、90%、80%,不高于6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健全完善医改政策体系。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将医改措施固化为政策规定,制定出台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指导性文件,为深化医改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每年至少开展1次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合理确定价格调整总量,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价格政策,到2025年底,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进一步理顺。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同时完善日间手术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对中医药的政策倾斜,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支持政策。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加强监督考核,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到2025年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70%。(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政策,开展市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落实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1次。到2025年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450个。(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三甲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改革,科学合理核定三甲医院所需人员总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探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规定,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到2025年底,公立医院人员薪酬分配更加合理,力争人员支出占比达45%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和诊间(床旁)结算,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到2025年底,市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25%以上。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到2025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使用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医疗健康“就诊一码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凝练升华医院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支持建设院史馆、医院文化墙(长廊)等。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典型,每年固定开展医师节、护士节活动,组织开展“最美珠源医生、最美珠源护士”评选,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关爱医务工作者。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精神,落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政策性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落实职工疗养制度。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学习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和争先创优机制,落实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薪酬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驰而不息纠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智防能力,强化医院安全防范。优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认真落实第三方医疗责任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党建领航健康 珠源白衣先锋”主题活动,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党建工作与医疗业务深度融合,落实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骨干培养成干部的“三培养”机制,加大“双带头人”培养力度,二级公立医院比例得到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医院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医院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巡察制度,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医院安全、意识形态等纳入巡察主要内容,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以“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为抓手,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建设“七零科室”(对收受红包行为“零容忍”、对收受回扣行为“零容忍”、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对过度诊疗行为“零容忍”、对违规受赠行为“零容忍”、对牟利转介行为“零容忍”、对生冷硬推行为“零容忍”),营造医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整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组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及“回头看”工作。加大“清廉文化”培育力度,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到2025年底,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组织体系,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年度自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日常联合执法及联合“双随机”等工作机制。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办理、案件查办等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医疗服务的监督执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宣传普及医疗服务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维权意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等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六大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县(市、区)、经开区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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